第31章 标题离家出走了(七)
季凉起身去了书房习字,柳倾便垂眸收拾着碗筷等会端去厨房。
他……不想叫其他人一起去。
刘子雪吃完早饭,听闻季凉下朝回来了便跑来院中,见她在书房习字,就凑着脑袋过去满眼羡慕。
“殿下的字真好看,”子雪漂亮的眼睛里突然有些难过,“可惜我未曾上过学,不识字,也不会写。”
“过来。”季凉看了他一眼吩咐着,等人过来便将毛笔放在他手里,握着刘子雪的小手写字。
宣纸上不一会便有了三个灵逸的大字,季凉的声音自耳后传来,刘子雪只觉微微有些酥麻的痒意自耳畔传到心尖。
“这字,为刘子雪。”
自己的名字由身后那人说出来,怕是仙乐也不及其动听。
刘子雪脸色微红,这种感觉好生奇怪,却又偏偏……还想再听殿下唤一遍。
给最为聒噪的小屁孩安排了写字任务后,季凉清净下来便打算看会书,谁知那孪生的兄弟也来了。
刘子月柔柔一笑,说:“殿下,听蓉儿姐姐说子雪跑来了书房,我们便过来带他回去,免得扰了殿下清净。”
“二哥你这话不对,殿下教我写字,我又怎的会扰殿下清净?”刘子雪撅起了小嘴,活泼可爱的脸上有些不满。
刘子风一袭蓝衣,白了他一眼道:“殿下是看你年龄小,不好说你罢了,快些会院子里去。”
“我不,大哥你好生讨厌,我真的是在练字,这是殿下教我写的名字!”一身月牙白的刘子雪气鼓了嘴,指着字争辩着。
“我又不识字,”子风过去瞅了眼,毫不客气道:“你写的在殿下的字旁,就跟虫子一样。”
刘子雪扑到子月怀里,委屈控诉:“大哥你是嫉妒殿下教我写字吧!”
“嘿,臭小子你满口胡言!”刘子风要打他,子雪赶紧躲到子月身后做鬼脸,刘子月无奈笑笑,劝着:“大哥莫气,子雪的话别当真便是。”
啧,真的是吵。
季凉扔下书,对三兄弟道:“不日便会有先生来教你们读书识字,莫要再吵。”
她眉眼冷淡地走到书案前,提笔写下几字,说:“你们同在这练名字,过会我再来。”
“是,殿下。”
季凉离开了书房,柳倾不知在院中候了多久,她看了眼后便带着人出府,顺便散心。
今日是元宵,街上车水马龙,热闹非凡。柳倾跟在季凉身后,不一会就被人群冲散,他慌乱地寻着季凉的身影,突然就被拉入一个清冽又熟悉的怀中。
“你眼睛莫不是为了好看才长的?”
听着季凉淡漠的话语,柳倾微微抬头仰看着她,细语:“对不起……”
季凉未语,只是拉住他往前走,柳倾看着俩人相握的手,眼里微微荡开笑意。他悄悄回握住季凉,见人没有察觉,心里才松了口气。
街上的小贩很多,许多玩意柳倾都未曾见过,他漆黑的眼里带着微光,视线落在了糖葫芦上面。
裹了糖衣的红山楂看起来非常漂亮,在雪未消融的地方,以白衬红,真真是好看极了。
呵,小孩就是小孩。
季凉买了一串糖葫芦塞给他,对方小心翼翼地拿着,却先凑过来细声细气道:“殿下先吃。”
“果然是小孩吃的玩意。”季凉咬了一口,给出了评价。
柳倾没有说话,只是拉着她的手,慢慢在她咬过的地方轻舔,偶尔偷偷看她一眼,又垂下眸子,嘴角微不可察地轻扬。
路过一个卖发带的小摊,见柳倾头上还是先前去西洲的自己给他的红发带,季凉便为他买了几根青色的发带,挑了根为他绑头上,将先前的换下。
柳倾将剩下的发带小心地收起来,尤其是那根红色的。
“今晚我要参加宫宴,如此便算是为你过了生辰。”季凉说道,脸上无甚表情,见没什么好逛的了,便拉着人回府。
直到她松开手,柳倾才从她的话里回过神,原来已到府中。看着前面清丽的背影,他弱弱道:“谢谢殿下……”
这是他,过得最开心的一个生辰。
书房里的三人认真写着字,见季凉过来,便像学生一样交了作业。
淡淡地扫一眼后,季凉看着三双期待的眼睛,勉为其难地说:“初次写,如此便够了。”
字丑瞎了。
……宿主你这样真的好吗?
系统吃着汤圆,暗自吐槽。
傍晚的时候季凉要去宫中赴宴,便允了几个小屁孩带上家丁出去逛元宵灯会,她则是带了蓉儿前去。
宫宴自是按以往的流程来,奢华至极。季凉被女帝叫到身旁坐下,饮酒赏舞,听那些大臣们恭维,不过有一个人一直看着她。
想挖眼睛了。
季凉喝下杯中的酒,今天算是第一次和女主碰面。
书中说这长公主才貌双全,却贪色暴戾,在西洲督造时有几个违了她命令的人全被杀了,开膛破肚极其惨烈,而且对自己的男宠完全是按自己的喜好来对待,简直就是个抖S啊。
白苓收回打量的目光,吃口菜压压惊。
正面刚怕是不行,估计会掉脑袋,咱可以来曲线救美男。
突然,众人发出一声低呼。
“囡囡,小国师听闻你在西洲的功绩,特意请令要献上一曲,要知道小国师天姿绝色,可以不上朝,却只呆在国师府和宫中的占星阁,极少露面,咱囡囡的魅力可真是大呀。”女帝调笑了句,端着酒看座下抱琴而入的少年郎,不仅暗自感叹,她的小乖乖艳福不浅啊。
重华穿着墨紫纹金广袖流云裳,三千青丝并未束冠,只是随意用发带扎在脑后,额间一抹朱砂,明眸皓齿,似妖似仙,比起以往规规矩矩的着装,这副模样的他更为……
辣眼。
明明是惊为天人好吧!
系统差点没忍住一口三鲜汤喷出来,它家宿主的眼睛是怎么了?
季凉继续喝自己的酒,眉眼薄凉。
重华看了她一眼,微微浅笑便坐下抚琴。
而白苓自重华一出现,便眼睛都不带眨地盯着他。
看书中描写的时候,她对于重华的帅还没有具体的概念,现在亲眼所见,她便只有一个念头。
这是她真爱啊,必须拿下!
琴声悠悠,听得白苓如痴如醉。这重华不愧是大家闺秀,琴技就是好,书里还说他身段极软易推,似弱柳扶风,肤白如雪,胜过人间春色!
麻麻,她恋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