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理斯多德《诗学》《修辞学》(罗念生全集·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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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有人认为只要主人公是一个,情节就有整一性,其实不然;因为有许多事件——数不清的事件发生在一个人身上,其中一些是不能并成一桩事件的;同样,一个人有许多行动,这些行动是不能并成一个行动的。那些写《赫剌克勒斯》[1]、《忒修斯》[2]以及这类诗的诗人好像都犯了错误;他们认为赫剌克勒斯是同一个人,情节就有整一性。惟有荷马在这方面及其他方面最为高明,他好像很懂得这个道理,不管是由于他的技艺或是本能。他写一首《奥德赛》[3]时,并没有把俄底修斯的每一件经历,例如他在帕耳那索斯山上受伤,在远征军动员时装疯[4](这两桩事的发生彼此间没有必然的或可然的联系),都写进去,而是环绕着一个像我们所说的这种有整一性的行动[5]构成他的《奥德赛》,他并且这样构成他的《伊利亚特》[6]

在诗里[7],正如在别的摹仿艺术里一样,一件作品只摹仿一个对象;情节既然是行动的摹仿,它所摹仿的就只限于一个完整的行动,里面的事件要有紧密的组织,任何部分一经挪动或删削,就会使整体松动脱节。要是某一部分可有可无,并不引起显著的差异,那就不是整体中的有机部分。


注释

[1] 《赫剌克勒斯》(Herakleis)是一首描写希腊英雄赫剌克勒斯(Herakles)的史诗。

[2] 《忒修斯》(Theseis)是一首描写雅典英雄忒修斯(Theseus)的史诗。

[3] 泛指一首写希腊英雄俄底修斯的故事的史诗,这种史诗可命名为《奥德赛》。

[4] 俄底修斯在帕耳那索斯(Parnassos)山上打猎时,被野猪用牙齿刺伤。荷马的《奥德赛》曾写俄底修斯被野猪刺伤,见第19卷第392—466行,但荷马只是把这个故事作为一个“穿插”,并没有把它放在主要情节里;“穿插”不在主要情节之内。

[5] 指俄底修斯回家这一行动。

[6] 意即环绕着阿喀琉斯的忿怒而构成他的《伊利亚特》。

[7] “在诗里”是补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