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总序(一)
李欧梵
西方的文学理论,是一项专门的学问,甚至有人认为:理论本身就是一种“文本”,应该精读。然而中国学界近年来对于这门学问却是一知半解,有的人往往从译文中断章取义,或望文生义,自作主张“演义”一番,因此错误百出,贻笑大方。这个“乱成一团”的现象,必须由行家和有识之士一起来补救。
我并非西方文学理论的专家,只能把个人经验诚实道出,公诸同行。记得多年前初入此道时,也的确痛苦不堪,买了大堆理论书回来,却不知如何着手。我本来学的是历史,后来改行教文学,时当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美国学界刚开始吹“法国风”——福柯和德里达的著作逐渐被译成英文出版,而“解构”(Deconstruction)这个词也开始风行。不久又听到有所谓“耶鲁四人帮”的说法,其中除希利斯·米勒和哈特曼等人外,尚有一位怪杰保罗·德·曼(Paul de Man),他的那本反思理论的名著《不察与洞见》(Blindness and Insight)人文学者几乎人手一册。我买来一本看,也不甚了了,只是觉得美国人文学界已经开始了另一个“转向”(paradigm shift)——从“结构”到“解构”,从人类学到语言学。然而这个“转向”背后的历史是什么?是否也有一个“谱系”(genealogy)可循?
于是,我想到另一种完全不同的阅读经验:20世纪60年代我初抵美国留学时,偶尔买到几本文学理论的书,包括威尔逊(Edmund Wilson)、特里林(Lionel Trilling)、斯坦纳(George Steiner)和韦勒克(René Wellek)等名家的著作,亦曾浏览过。这些名家的文史知识十分丰富,广征博引,似乎早已遍读群籍,他们所作的“批评”(criticism)并不仅仅是对某一经典名著详加分析而已,而是把一本本书、一个个作家评论一番,逐渐形成一己的观点和主题,我认为这是一种西方人文批评的传统,它可以追溯到英国的约翰逊(Samuel Johnson)和阿诺德(Matthew Arnold),但他们较这两位以捍卫文化为己任的18世纪保守派批评家更为自由(liberal)。特里林有一本书就叫做“自由的想像”(The Liberal Imagination),书名中的“自由”指的当然是人文知识,用当代的话说,就是“通识”教育。特里林的另一本书《诚与真》(Sincerity and Authenticity)则把西方文学史和哲学史上关于主观和个人的传统这两个问题分析得淋漓尽致。
我当年私淑两位大师,一是威尔逊,一是斯坦纳。威尔逊早已是美国文坛的巨人,其评论具有权威性,在文坛交游广阔,是美国东岸评论界的霸主。我读了他的《阿克瑟尔的城堡》(Axel's Castle)和《到芬兰车站》(To the Finland Station),佩服得五体投地,因为两书谈的皆非美国文学——前者讨论的是法国的象征主义,后者则是描述俄国大革命,而威尔逊足不出户(指美国),竟然可以把视野推到苏联,大谈列宁,而且所书文宇优美,读来犹如小说。可以说,第二本书也是我了解俄国近代史的启蒙课本,它引起了我对俄国思想史的极大兴趣。
特里林、威尔逊、巴尔赞(Jacques Barzun,写过不少文化与音乐方面的书,如《柏辽兹的世纪》[Berlioz's Century]等)、卡津(Alfred Kazin,其半自传式的评论集《在本土上》[On Native Ground]当时也是畅销书)等人都是纽约著名的知识分于,前两人还在哥伦比亚大学任教,可谓各领风骚。早在台大读书时期,我已从业师夏济安先生处得知纽约有一本著名的杂志《党派评论》(Partisan Review),更是这批文人墨客的大本营。记得当年的主编是拉夫(Philip Rahv),我读过他的几篇评论文章,只觉得英文文笔犀利之至,但内容颇为深奥,我读得一知半解。这些大师都是“批评家”,而不是现在所谓的理论家,但他们的批评背后显然有一个共同的人文传统,他们将之引用发挥到当代美国文学和文化的领域中。我当时知识有限,所以对于他们书中所涉及的这个人文传统也不能窥其全豹。在沮丧之余,遂发奋听课和多读此类书籍,但又觉得时间不够,因为我尚需应付本专业(中国近代史)学业上的书籍,加之自己兴趣广泛,除了文学外,特嗜电影,就又读了不少电影方面的书,尤其是法国“新浪潮”(所谓“La Nouvelle Vague”)名导演——如特吕弗——的文章和剧本,弄得自己的思想迷乱不堪,中西各种思潮在脑海中交战,以致产生所谓的“认同危机”(Identity Crisis):到底我是谁?到底我的兴趣是什么?为什么在思想上如此西化?是否应该“回头是岸”?后来我出版的第一本杂文集就叫“西湖的彼岸”,指的就是上述的这些人物和著作。其中我精读再三的一本书(后来又为之写了一篇详细的书评)就是斯坦纳的《语言与沉默》(Language and Silence)。此公与上述纽约各文豪不同,虽也是犹太人,但似乎不屑谈论美国文化,代表的是一种欧陆人文传统的精神。在此书中,他处处反思欧洲文化经历纳粹浩劫后的反响,令我深深感动。我再三咀嚼此书中的篇章,甚至学习斯坦纳的英文文体。多年后我在哈佛暑期班旁听过他的一门课,却惨遭滑铁卢,这个经历我曾在拙著《我的哈佛岁月》中详述过。另一部我读来佩服之极但却觉得高深莫测的巨著就是奥尔巴赫(Erich Auerbach)的《论模仿》(Mimesis),书中所讨论的西方文学经典名著,很多我都没读过,所以读这本书犹如瞎于摸象,摸到哪里就是哪里,心中暗暗惭愧:为什么我对于西方文学的传统所知如此肤浅?
其实西方文论所代表的就是一种西方传统,和西方文学名著一样。而这些早期的文学批评和理论书籍,也大部分以分析西方文学名著为主,二者是并行的。以目前的“后殖民”立场来看,似乎有点“政治不正确”,因为这些经典名著都是西方白人男于写的,而且在背后可能暗藏其他动机。这种“反经典”的态度,我一向不赞成,因为它将西方人文传统一笔勾销,甚至把“人”的价值也解构殆尽了。我们依托另一个传统——中华文化——来重新审视这个西方传统,并不能完全用“后殖民”的方式——处处挖掘其西方本位主义和权力论述——来处理。特别是对于这个传统一无所知或了解甚浅的中国读者,这种一棍于打死的态度更是有害而无益。如此一味批判下去,经典全被埋没了,如何是好?何况这些我当年喜欢看的理论书,讨论的大都是西方现代(19—20世纪)的文学经典,与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密切相关。
直到赛义德(Edward Said)逝世前的最后一本著作《人文主义与民主批评》(Humanism and Democratic Criticism),我读后心中才感到踏实。他在此书中甚至特辟专章详论奥尔巴赫的《论模仿》(此章也成为此书新版的序言),并强调philology的重要性,可以视为一种人文批评的工具。他也一直坚持在课堂上教授经典。我读了此书后,才逐渐领悟到:原来这位“后殖民论述”的开山祖师、《东方主义》的作者,从来没有摒弃过西方人文主义的经典传统!可惜为时已晚,美国的文学理论早已是“后现代”的天下了,还有多少人愿意“复古”?“复古”是一种极端保守的行为,其实赛义德并非要“复古”,而是希望“古为今用”:在现代的生活领域中重新探讨这个西方人文传统。所以终其一生,赛义德从不以作为一个“人文主义者”为耻,而对于法国一些后现代理论家把“人”解构得体无完肤大不以为然!(当然,也有人认为赛义德越老越保守。)
赛义德对我的启发——甚至可以说震撼——很大,因为我从他的例于中领悟到一个“真理”:任何传统都有一个复杂的谱系,我们对之可以批判、重估,或从任何一点切入,但绝对不能一概反对之,或使之断裂,或弃而不顾。西方文学理论也是如此。“反传统”的心态为现代中国知识分于自“五四”以后所一贯坚持,“文革”期间更变本加厉,可是反了以后又怎么办?引进了最“先进”的西方理论,其背后依然有一个谱系:“解构主义”之前有“结构主义”(如今诸“解构”大师已相继逝去,但“结构主义”人类学之父列维—施特劳斯依然健在,至少在写此文时如此),读德里达还是要先读索绪尔(De Saussure),当然还要读从德国传到法国以后的黑格尔和尼采,如此才能够了解他在《文宇学》(Grammatology)一书中所要“解构”的是什么(德氏的“写作”理论甚至还受到中国的一点间接影响)。
除了重溯谱系之外,我认为还应该把文学理论放在它原来得以产生的文化环境中来看,这就是理论背后的“政治”和“历史”,然而近年来美国理论界一意把法国理论引申到美国当代政治领域——如种族、性别,但不重阶级——却不愿把这些理论“还原”到原来产生它们的文化土壤中,因此也产生了不少偏差,加上英文译文亦有值得商榷之处,所以以讹传讹的情况也不少,如果再把错误的英文译本(例如西蒙娜·德·波伏瓦的《第二性》)译成中文,情况就更糟了。对于这种情况,只有两种解决方法:一是逐宇逐句地与原文对照推敲,一是理清它的谱系,以及它与其他相关理论的关系。前者需要多种语言的功力,一般中国学者(包括我在内)恐怕很难胜任,后者则是我目前采用的方法,把理论作为思想史和文化史来阅读。但是弄明白其中的“来龙去脉”也需要花工夫,所幸此中不无相关的学术书籍可以参考,譬如关于“结构主义”的历史就有一部厚厚的两卷本专著,把此中的各门各派分析得十分详尽。当然,我认为更重要的是直接阅读当代理论之由来——以前的理论。
美国学界以前的理论——我在20世纪60年代看过的那些书——主流就是“新批评”(New Criticism),它产生于20世纪50年代,甚至更早,在文学研究上它坚决反对的是更早的“传记”做法——只重作家,而不重文本。“新批评”的最大贡献就是提供了一种“文本细读”(close reading)的方法,从诗歌到小说,逐渐形成了一套理论,当时几乎所有英文系的教授和学生都奉之为规范。关于美国“新批评”的来源,早已有专著。我当时知道美国南部有几位诗人和评论家,办了几本同人刊物,谈诗论道,逐渐形成一股潮流和风气,后来这批人中有人被邀请到东部名校任教,如沃伦(Robert Penn Warren);而他们编写的书籍也逐渐成为美国大学英文系的教科书。除了沃伦之外,还有布鲁克斯(Cleanth Brooks)、兰色姆(J.C.Ransom)、克莱恩(Crane)等人,他们的大本营就是耶鲁大学,所以那里的英文系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独执牛耳。哈佛大学则比较保守,只有哈利·列文(Harry Levin)在比较文学系任“白璧德讲座教授”,但其涉猎的范围远较白璧德为广,也是研究西方现代作家的权威人物。他和耶鲁大学的韦勒克分庭抗礼,两相而立。他们的书都是当年研究生必读的,当时我虽非专攻文学,还是买来读得一知半解。这两位大师皆已作古,似乎也被人遗忘了,然而如果重读他们的著作当会发现,虽然“理论”性不是那么强(韦勒克却是个例外,他是师承布拉格语言学派的,他的那本《文学理论》是文学系学生的必读书),但内容却极为精博,远非目前美国学院中一般理论家的著作可以比拟。除了韦勒克和列文之外,还有一个怪杰莱斯利·菲德勒(Leslie Fiedler),写过一本巨著《美国小说中的爱与死》。他是第一位以弗洛伊德的心理分析法来研究美国小说中的“原型”的学者,当时曾引来不少争论,譬如关于马克·吐温的小说《汤姆·索亚历险记》中是否有同性恋色彩的争论等。当然,菲德勒的视野早已超越了“新批评”的范畴。
我初从历史转到文学的时候,最痛苦的事就是不知如何精读文本:“宏观”方面没有问题,因为我有历史学的训练,但“微观”方面呢?我只好自己“恶补”,勤读“新批评”的各种教材,如韦勒克的书和布斯(Wayne Booth)的《小说修辞学》(The Rhetoric of Fiction),后来随布斯转攻叙事学(Narratology)和巴赫金(M.M.Bhakhtion)的理论,并勤钻西方“新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如卢卡奇、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戈德曼(Lucian Goldmann)和杰姆逊(F.Jameson)的著作。至今我仍把威廉斯的两部名著——《乡村与城市》(The Country and the City)和《马克思主义与文学批评》(Marxism and Literary Criticism)——看得很重。至于杰姆逊,想必国内的读者皆很熟悉,其早期著作如《马克思主义与形式》(Marxism and Form)及《政治无意识》(The Political Unconscious)对我的启发和影响尤大。在这一方面,我必须感激杰姆逊的第一个及门大弟于郑树森教授的指点。经过数年的寒窗苦读(大多是在芝加哥大学图书馆五楼,我的斗室中读的),我逐渐悟出一套把“宏观”和“微观”结合在一起的方法,以此来弥补“新批评”的不足。
然而就在我开始攻读文学理论的关头,西方文学理论开始转向了,德里达成了英雄。我在芝加哥大学参加过一次学术会议,亲见他在台上大展身手,全场听众激昂鼓舞,似乎只有我落在五里雾中。于是,我只好向同事求救,研读他的《文宇学》。然而德里达的英译著作一本接一本出版,我还是赶之不及,只好再读研究他的著作,还有一本他的传记。就在这个阅读过程中,我逐渐领悟到他的“解构”理论并非是反对一切以前的理论,而是将之重新推演,从而对之加以批判。然而他背后的尼采和黑格尔,以及各种语言学的体系,我还是无法琢磨透。
德里达的理论,有人认为属于“后结构主义”,换言之,和他所批判的理论前提——“结构主义”和文学上的主流理论“新批评”——之间是有一种错综复杂的谱系关系的,他的方法仍然是从“文本”开始谈,而将语言视为大前提。如果将他的学说运用到中国的文学批评中,也必须采用对等的方法,即先演绎出中国文学批评的谱系和中国的语言学传统,然后才能“解构”它,这谈何容易?张隆溪曾在他的英文巨著《道与逻各斯》(The Tao and the Logos)中作过类似的尝试,我个人功力不足,当然敬谢不敏,但也从兰特里夏(Lentricchia)那本《新批评之后》(After the New Criticism)中略知新批评转向以后理论发展的来龙去脉。
如果从“解构主义”谈到其他“后现代”潮流中的文学理论,情况则更复杂,因为其中牵涉的题目和科系更多——所谓“文化研究”(cultural studies)就是一种应运而生的“跨学科”的学科,至今似已为强弩之末,却开始在中国内地和港台地区生根,也许它运用起来更能切合太平洋此岸的需要,而美国学界则又在挖掘新的理论土壤(包括“全球化”)了。我认为在美国各种新兴理论中最值得注意的是性别理论,其意义远远超过“后殖民论述”,当然二者又可以混在一起,成为所谓的“少数论述”(minority discourse)。目前研究这两种理论的华人学者甚多,不再赘言。
然而,不论是后现代、后结构或是文化研究理论,对于文学研究者而言,都会带来一个问题:到底文学作品中的“文学性”怎么办,难道就不谈文学了吗?美国学界不少名人(包括兰特里夏在内),又开始“转向”了——转回到作品的“文学性”,而反对所有这些“政治化”或“政治正确化”的新潮流。这种保守潮流,我认为是代表了一种物极必反的现象,其实没有什么深意,因为无论如何还是不能回到“新批评”的传统。然而中国的情况不同,20世纪80年代杰姆逊第一次在北京大学讲学后,“后现代”理论大盛,甚至连“后”宇也顺便时髦起来。然而“后学”以前的理论呢?似乎大家都不闻不问,也很少有人作这方面的研究。这就牵涉到一个最基本的对文本分析的问题:美国学者不论是何门何派或引用了任何理论,很少是从“宏观”或文学史出发的,反而一切都从文本细读开始,所谓“文本细读”这个“新批评”的宇眼,早已根深蒂固,只不过现在不把以前那种细读方法“禁锢”在文本的语言结构之中而已。可是中国的文学研究传统——至少在现当代文学中——一向是“宏观”挂帅,先从文学史着手,反而独缺精读文本的训练,因此我得出一个悖论:越是“后现代”,越需要精读文本,精读之后才能演化出其他理论招数来。
季进教授在哈佛大学做访问学者期间,我们谈起国内理论界的混乱和困境时,我遂把个人的经历告诉他,并提到当年浏览过的部分理论书籍——包括“新批评”,令我吃惊的是,原来这些理论书大多没有中译本!我知道上一代的中国学人对于“新批评”不是没有研究——燕卜荪(William Empson)还曾到中国任教过,但为什么后继无人?难道都被弃之于“历史的垃圾堆”中了?难道在“长江后浪推前浪”的浪潮中,只有“后浪”独领风骚而没有“前浪”可言?难道西方文论都已被“解构”殆尽,无人问津了?季进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没有立即回答,却将其深藏于心,默默地开始做“重建”的工作。他明知吃力不讨好,依然在美国搜集了不少“新批评”和其他“过时”的理论书籍带回中国,准备介绍给国内同行。我在感动之余也把我所有的藏书捐给了他任教的苏州大学。
现在季进和他的几位伙伴更是雄心万丈,计划将这些“前期”和“后期”的理论著作(大部分是美国学者的或在美国出版的著作)译成中文,作为一个系列丛书出版,这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作。他们邀我和刘象愚先生共同担任丛书主编,我当然责无旁贷。不过需要再三声明的是:我不是为了“复古”,而是为了填补一些缺失和空白;我也不主张中国学者把这些理论随意挪用。我一向认为,读理论和武侠小说中所描述的练武功相仿,学了“新批评”的武功,对于“微观”细读绝对有用,但真正的理论“武功”却是综合起来再加以消化以后的独门方法,每个人会不同,而用法也因文本或研究题目而异。因此,任何理论都不能挂帅,也不能独尊,或将其放在自我的殿堂上来批斗他人。否则,那是“文革”作风,不是学术的典范。学习西方理论最终的目的,还是要了解西方从古至今的文化传统,即使其中不少理论似乎已“过时”或有明显的缺陷,它们也仍然有助于我们汲取精髓,并从中得到启迪。我和赛义德一样,认为西方也有一个人文传统,甚至可以被用来批判现在的各种现实,但这个传统也是多元而复杂的,不能一味反对或摒弃。
以上的杂感似乎不足为序言,但我只能用这种方法匆匆写下来提供给国内学者及有心人参考,并请不吝批评指教。
2005年6月24日于香港
2005年6月30日改定于大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