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临床中药学(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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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中药功效在认定与记述上应遵循的原则

功效认识的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时期,前人对药物功效的总结有意无意地遵循着一些原则。通过对中药功效认识发展的分析,并分析目前功效在记述上存在的问题。我们认为中药功效的认定与记述应遵循以下几点原则:
一、功效认定的基础是药物的临床疗效
药物功效的发现是从人类对药物的应用开始的。随着应用经验的丰富,越来越多的药物被发现和使用,越来越多的功效被揭示与认定。从药物的应用形式看,有单味药的应用与复方应用两种形式。可以推想,药物的应用是从单方逐步过渡到复方,这两种形式的应用均为功效的认定提供了感性材料。从现存文献分析,中药复方的应用形式是主流,《五十二病方》是至今为止我国发现的最早医方。涉及药物总数初步统计有394种,多数专家认为其书抄成时间当不晚于秦汉之际(其成书时间有人考证在春秋战国之际到战国时期),那么可以推断在此之前,药物以复方的形式应用已较普遍。而正是这些应用经验为其后本草专著的书写提供了素材。如现存最早的,成书于东汉的药学专著《神农本草经》载药365种,该书除如实记载药物应用外,已开始注意对一些应用进行归纳,并提炼出功效以指导临床。如石韦“利小便水道”、大黄“推陈致新”、茺蔚子“明目”、桑上寄生“安胎”等。自然,这些功效主要是从前代医家的临床经验中提炼而来。之后,药物应用经验进一步积累,除汉代《伤寒论》与《金匮要略》所载“经典方”外,现存尚完整的时方不少,如葛洪《肘后方》、王焘《外台秘要》、陈师文《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严用和《严氏济生方》等,所收方剂不限于“古典经方”,它们广泛收集历代医家经验方剂,包括很多民间流传的验方、单方,代表了各朝代临床应用的最高水平。如北宋《太平惠民和剂局方》所载四君子汤、四物汤、二陈汤、逍遥散等,现代亦为临床医家青睐。这些方剂的应用为药物功效的总结提供了良好的素材。而“功效”内容的发展正是建立在这些素材之上的。这可以从历代本草著作对药物功用的载录上反映出来。如葛根,因有张仲景等医家用之治伤寒“太阳病,项背强??”,“有汗”或“无汗”而“恶风者”(如《伤寒论》之桂枝加葛根汤、葛根汤等方)的临床经验,其后的本草专著《名医别录》才有“疗伤寒中风头痛”的载录,同时在此应用的基础上,又总结出功效“解肌发表出汗,开腠理”。又如菊花的辛凉解表作用是在清代温病学派将之用于“太阴风温,但咳身不甚热,微渴”(《温病条辨》)等风热表证之后才逐步被认定的。可见,药物功效从其应用中总结归纳而来,功效认定的基础是药物的临床疗效。
二、功效在认定时应充分考虑到方药离合的情况
中药与方剂关系非常密切,药物功效的认定是从药物的应用经验中总结而得的。而药物的应用是以单方或复方(主要是复方)的形式进行的。很多药物的功效本身就与方剂的功能、主治联系在一起。一方面,作为方剂,在选药组方时是充分考虑了药物性能功用等方面特点的;另一方面,中药功用在提炼及总结上又很大程度上受方剂功能与主治的影响。如麻黄的发汗解表、宣肺平喘、利尿等功效与《伤寒论》之麻黄汤、麻黄杏仁甘草石膏汤,《金匮要略》之越婢汤、越婢加术汤等相关联与对应。但是也应当看到复方与单味药存在着“方药离合”的情况。清·徐灵胎《医学源流论》谓“方之与药,似合而实离也……方之既成,能使药各全其性,亦能使药各失其性”,丹波元坚《药治通义·方药离合》称“数味相合,自有一种功用”。“方药离合”的情况为中药功效的准确认定带来了诸多困难。而在“方药离合”情况下严格区分方剂与药物各自的功效,是功效认定必须面临的问题。对此,前人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不尽完善。将方中某药混同于复方的功效者有之,如前文所述柴胡的“和解退热”、姜黄的“发散风寒”等即属此类情况。若欲消除这种含混现象,则要从方药文献中认真分析、比较,加强单味药与复方在化学-药理-临床整个过程中的系统研究两方面入手。
三、功效不宜与应用相混淆
尽管药物功效与应用关系密切,然毕竟两者不是一个系统和层次的概念。两者并不相同,也不能相互混淆。如目前不少中药专著将威灵仙“治骨鲠”、远志“消痈肿”列入功效项,视为这些药物的功效。这即是将功效与应用在概念上混淆的实例。以威灵仙为例,应当说威灵仙“治骨鲠”只是较特殊的应用,而在“骨鲠”中威灵仙发挥的作用才是其功效。当然,威灵仙在治骨鲠时发挥了何种作用尚有待研究。但是,在功效认识未逮的情况下,将应用冠以“治”仍然是应用。事实上前人在记载药物应用时,往往在句首冠以“主治”“主”“治”“疗”等字样,但显然不能将这些应用等同于功效。如麻黄、干姜、五味子、紫菀、款冬花等药物,《神农本草经》均载录“主咳逆上气”,然在“咳逆上气”中所发挥的功效各不相同,麻黄善宣肺平喘,干姜以温肺散寒为主,五味子长于敛肺止咳,紫菀、款冬花专于化痰止咳;黄连与赤石脂,《神农本草经》载其均能“主肠澼”,但两药在“肠澼”中所发挥的作用(功效)却大相径庭,一为清热燥湿解毒,而另一为收涩止泻。在对黄连与赤石脂用于“肠澼”所发挥功效不了解之前,岂能将“主肠澼”暂作为两药功效!
功效的总结立足于应用,当应用积累尚不足以提炼出功效,或由于理论的制约,药物经验难以上升为功效时,不应片面追求功效与应用在对应形式上的丝丝入扣,将应用冠以“主”“治”“疗”等字样仍然不是功效。而且它混淆了功效与应用的关系。因此,在对药物功效认识未逮的情况下,不妨直书其应用,功效项则暂时缺如,待认识发展,功效被认定后再填补其空白。
四、功效术语应力求规范
中药“功效”术语的含义,多数是确定或比较确定的。但仍有一些术语具有较大的随意性。即如“功效”这一术语本身,就须规范。功效专项形成后,其类名用语繁多,主要有功效、功能、药效、效力、功用、效能等不同称谓。虽然经过数百年的优选,进入现代以来,仍然保留了功效和功能两种。目前,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中药学》《方剂学》为代表的教学用书,均选用“功效”这一术语;而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及部颁各种标准中,则一律选用“功能”之名。这种各自为政,同一对象用语不统一的现象,已经存在了半个多世纪,尽管业内人士都知道此两者作为专业术语,其内涵没有任何差异。作为普通词汇,“功能”也有功绩、效能的意思。但仔细思考起来,这并不是一种正常现象,大有加以规范的必要。由于完整、理想的中药功效术语,应包括药物的基本作用和该作用产生的主要效果。如祛风止痒、化瘀止痛、息风止痉等,前二字是“功”,后二字是“效”。要规范就只有二选一,将“功效”与“功能”进行比较,前者给人以作用与效果并列的感觉,而“功”和“能”则是同义重复,未能明显包含“效”的内容。因此,应该建议进一步将这一类概念统一称为“功效”。再如:解暑,或指清解暑热(绿豆、西瓜翠衣),或指温化暑湿(香薷、藿香),互相抵牾;润肺,或为补肺阴(沙参、麦冬),或为宣散肺燥(桑叶),或为化燥痰(瓜蒌仁、川贝母),或为温而不燥(款冬花),或为苦而不燥(紫菀),或为质地滋润,药性平和(百部),含义各个不同;又如平肝息风,或为治肝阳上亢(菊花、白蒺藜),或为治肝风内动(僵蚕、蝉蜕),或两者兼备(羚羊角、天麻)。为使用语规范,对这些随意性较大的术语,应限定其范围,或改用规范术语。如暑性属阳,为温热之邪,故解暑不应用香薷等性温之品(香薷、藿香实为化湿),平肝息风宜避而不用,可分称平肝潜阳(治肝阳上亢)、息风止痉(治肝风内动)。对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者,可暂不改动,然须给予说明。
“统一我国的科技名词术语,是一项繁重的任务,它既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学术性工作,又是一项涉及亿万人使用的实际问题”(钱三强语)。落实到中医药这一具体学科,更具有其必要性和重要性。由于中医药是我国唯一保留至今并仍在发展的传统学科,其容载学科概念的名词术语,只能靠本学科专业人士自己去整理规范,而不同于其他自然学科可以从外国名词规范引入。而随着中医药的现代化及国际化,更迫切需要规范化的术语系统以便学术交流和传播。为此,业内有识之士已对此倾注了极大的心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也将这项工作列为重要研究课题。正如原卫生部副部长兼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佘靖在“中医药学名词审定委员会成立大会纪要”上批示所指出的:“这是继承发展中医药学术,实现中医药现代化,促进中医药堂堂正正走向世界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极为重要。”这种思想的指导和领导部门的支持,对中医药名词术语的规范化工作,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但由于中医药涉及基础、临床、中西医结合以及多学科交叉等众多领域,仅依靠一个委员会是不够的,各专业领域的业内人士应共同做出努力,才能使名词术语真正的规范、准确和统一。就中药专业而言,业内人士应当仁不让,为本专业的术语规范化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药学要彻底摆脱经验药学的桎梏,走上科学化、现代化和国际化的道路,其名词术语的规范化正是首要且是必须做的工作。其中,由于中药功效是该学科的核心和最活跃的部分,而功效术语又是最能体现学科特色但是最庞杂、最“丰富多彩”的。因此,对中药功效术语的规范化研究尤为必要和重要。由于中药学的发展,时有数千年之久,地有南北东西以及“华夷”之分,或因传承不一,或因异说杂陈,并与中医治疗学、方剂学等交叉影响,从而导致了功效术语的很多不规范现象。如一语多义、一语异义、同语歧义、异语同义等情况十分多见。
中医药名词术语的不规范在一定程度上已影响了中医药现代化、国际化的进程。具体到中药专业来看,虽然新中国成立以来,通过编纂全国高等中医药院校教材,编纂出版《药典》及多种辞书,以及名词术语的规范化研究等等,对中药学名词术语的规范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不少成就。但用现代术语学的标准来衡量,仍存在相当大的差距。尤其是中药功效术语,仍明显存在术语不统一、使用较随意的不规范情况。由于中药功效已成为现代临床中药学的核心和主体,并是该学科发展最活跃的部分,因此对中药功效术语的规范工作更显重要而紧迫。
时代、地域、学派的不同,临床实践的局限,功效认识的渐进性和汉语词汇的丰富多彩等诸多原因,使中医功效术语很不统一。层次不清、概念交叉、同语歧义、数语同义等现象,可谓俯拾皆是。这就颇有一番正本清源、去芜存菁的工作要做。又由于中药学是明显具有我国地域和历史文化特色的科学,其术语必定带有我国历史文化的烙印,套用任何其他学科的任何术语规范标准均难免枘凿不合。因此,应建立中药功效术语的规范标准,进而规范中药功效术语。为力求中药功效术语规范化,在使用功效术语时,应注意:
(一)系统性
中药功效从内容上可分为治疗功效和保健功效。保健功效包涵预防、养生及康复三个方面,但究其本质,仍是以中药的治疗功效为基础,是治疗功效的扩展和延伸。保健功效与治疗功效的区别在于用药目的及对象的不同,而药物所产生或发挥的功效则并无二致。因此在对两者术语的总结上是一致的。中药治疗功效又分为对因治疗功效与对症治疗功效;对因治疗功效又可分对证治疗功效与对病治疗功效。而不论是对证还是对病的对因治疗功效,不外是祛除病邪、消除病因、恢复脏腑功能的协调,纠正阴阳偏盛偏衰的病理现象,使人体在最大程度上恢复正常状态。简言之,即祛邪去因,扶正,调理脏腑功能。图示如下:

这就形成了中药功效的纵深系统。因此在中药功效术语的总结规范时,应充分反映出这一系统性,从而体现中药学在理论思维和科学结构上的精确性和缜密性,以及中药功效术语系统的逻辑规律。落实到具体的术语上:
1.保健功效的系统性
(1)预防功效:
白芷、佩兰等药“芳香辟秽”,《本草纲目》记载:苍耳“辟恶邪”,白茅香、茅香、兰草“辟疫气”,大蒜“辟温疫”,黄连“预解胎毒”,苍术“除恶气,弭灾沴,辟邪气”等。这些术语与现代习用语如“消毒”“空气消毒”“杀(抑)菌”,是否含义相同而可互用?是否需另择术语或就古已有之的术语中遴选,可待商讨而后定。但在术语的总结和规范时,不应遗漏中药预防功效术语,以反映功效系统的完整性。
(2)养生及康复功效:
养生之道在我国源远流长。古代本草中也充分反映了中药的养生功效。如《神农本草经》,既是现存第一部本草学专著,也是第一部研究传统延缓衰老药物的著作。书中记载了许多具有健身益寿功效的药物,自然也有表述这些功效的术语或相关用语。如丹砂“养精神”“通神明不老”,云母“轻身延年”,杜仲“久服轻身耐老”,蒲萄“倍力、强志、令人肥健、耐饥忍风寒,久食轻身不老延年”等。这些功效是否准确恰当或夸大其辞,可以再研究,但在整理和规范功效术语时,不应遗漏养生功效术语。
康复功效是中药作用于病后康复过程中的特殊人体的功效。这类功效主要体现在对病后脏腑功能的调整、对机体气血阴阳相对不足的补益方面。因此,这类功效可在中药治疗功效中的扶正及调理功效中反映出来,因而其功效术语亦应与治疗功效的相应术语是一致的。在术语规范时可加以说明。
2.治疗功效的系统性
《说文解字》称:“药,治病草”。从这一解释可以看出中药最主要的用途是治病。事实上治疗功效在整个中药功效中占绝大多数,而所形成的系统亦较复杂,并有不同的层次。就系统性而言,治疗功效就有对因、对症之不同,反映在术语上,如麻黄“发散风寒”、常山“截疟”属祛邪去因功效术语,人参“补(元)气”、当归“补血”属扶正功效术语,柴胡“疏肝解郁”、石决明“平肝潜阳”则属调理脏腑功能的功效术语。反映对症功效的术语,如平喘(麻黄)、止呕(生姜)、止痛(延胡索)、止血(三七)等。
综上所述旨在说明整理和规范功效术语时,首先要从大处着眼,先见森林,从系统上把握整个功效术语体系,体现该系统的完整性。
(二)层次性
对中药功效的认识和术语的规范,仅停留在系统性这一层面上,将会是“大而无当”的,也不符合现代对中药功效认识更加深入、精细的实际情况。功效不仅有纵向系统,还有横向层次,从而形成中药功效立体网络。这也自然应反映在功效术语上。
1.保健功效的层次性
保健功效系统中的下一个层次功效,即预防、养生及康复三个方面,而每一个方面又有更下一个层次的功效。术语亦然。如预防功效:防病或预防即是上一层次术语,其下又有防何病及何时防病等层次,如辟秽以防中恶,辟暑以防中暑,以及防感冒、防肺病、防肝病、防吐泻、防痢疾,甚至防冻疮、防虫蛇咬伤等。至于防病证的深入与传变,则其功效又与治疗功效相交叉了。又如养生功效,养生是上位术语,其下又有养阴、阳、气、血以及“勿伐岁气,以保天和”的时令养生功效等,均应在术语中有所反映。上述“术语”尚须斟酌,内容却不宜忽略。至于康复功效,因其具体功效内容与治疗功效中扶正功效相同,术语亦交叉重叠。
2.治疗功效的层次性
中药功效的认识与总结,是与中医辨证论治相适应的,证有不同的层次,功效及术语亦相应有层次性。如八纲辨证有热证,功效及其术语即相应有“清热”,而卫气营血、脏腑等不同层次的辨证,又可辨出气分、血分、心、肺等不同层次的热证,中药功效亦相应有清气、凉血、清心、清肺等不同层次的清热功效。一个完整的“热证”辨证,应辨清病因、病位、病性及病势,仅有八纲辨证不够的。同理,药物功效只停留在对应八纲层次的“清热”“除热”“泻火”上,亦是不够的。而“清气分实热”“清血分虚热”等,虽非全部,却是尽可能地包括了对病因、病性、病位及病势的作用内容,在层次分化上是比较完整的。这就要求在功效术语的总结规范时,应充分反映出功效的层次,从而准确表述不同层次功效的内涵。再以扶正功效系统为例,其术语可据不同层次的辨证而进行层次性分化,如补益、补阴、补肺阴三者即有明显的层次性,如以补益属第一层功效术语,则补阴较补益深了一步,属第二层,而补肺阴则更深入了一步,为第三层,可图示为:

总之对中药功效术语的遴选和规范,应充分体现功效认识的水平,应符合层次性要求从而精确表述功效。正所谓“每下愈况,更近于道”。
(三)直接性
应力求直接功效与间接功效泾渭分明。药物有直接功效与间接功效的不同,前者是“源”,后者是“流”。临床以石膏治温热病气分实热证,可发挥清热泻火(清气分热邪)的直接功效。由于热邪易耗损津液,或热扰心神,故石膏通过清热泻火又可间接达到止渴、除烦等效果。又如鸡内金可用治饮食积滞的脘腹胀满、疼痛,直接作用是消化食积,通过积滞的消除,又可发挥消胀、止痛的间接功效。
从上述例子不难看出,能够指导临床用药的功效主要是直接功效。表述功效时,直接功效与间接功效区分与否,直接关系到中药功效学习的优劣与医家在临床用药时疗效的好坏。因此,功效的叙述(书写)应力求两者泾渭分明。具体方法有二:其一,每一直接功效自为一体,功效间以逗号相隔,将四字为文的联合词组一分为二,如改生地之“凉血止血”为“(清热)凉血、止血”,五灵脂“活血止痛,化瘀止血”改为“活血化瘀、止痛、止血”等,以示功效各自独立,而非仅为“凉血以止血”“化瘀以止血”“活血以止痛”。其二,间接功效尽可能不列入“功效”项内。因为一种作用可收多种效果,有时难以穷尽。如清热燥湿可分别表现出退黄、止痒、止带、止痢等不同效果。且直接作用与间接作用并列,有时易生歧义。如厚朴,有以“消积”与“行气”“燥湿”功效并列者,其实“消积”仅为后两种功效的间接功效。即行气以消气积,燥湿以除湿积。如此并列,既易迷惑读者,又显累赘。当然,对于不书效果不足以表现该药个性者,仍可沿用四字型的偏正词组。如清热消肿、解毒消痈、利水退肿、活血调经等,然对易产生歧义者,最好予以说明。
(四)特指性(单义性)
科技术语是特殊的词语,其特点是准确、明晰而无歧义。具有显著的特指性,是对某特定概念的准确表述。因此,应有准确界定而不容许既指此又指彼、模棱两可或一词多义现象。虽然同一术语在不同学科是可以有不同含义的,但在同一学科内则应是单义的、特指的。以此对照中药功效术语,则不难发现有违于特指性的现象甚多。如解肌,有桂枝的解肌,麻黄的解肌,柴胡、葛根的解肌,石膏的解肌以及杏仁的解肌,同是“解肌”这一术语而表述的功效则是显然不同的。又如补阴,既有源于《内经》若欲补泻理论的补阴,如苦参、黄柏等的补阴,实为“泻火坚阴”;又有基于“以精气分阴阳,阴阳不可分”这一理论的补阴,如熟地、枸杞、山茱萸、制首乌等药的补阴功效,实为“益精”,即补益阴阳混沌未分之精血;还有依据“以寒热分阴阳,阴阳不可混”这一理论的补阴,如麦冬、龟甲等的补阴功效,实为“清补”,即补阴清热。可见“补阴”这一术语,形式虽一致,内涵却有异,古今并曾为此而引发了不少争议。因此,有必要明确“补阴”这一功效术语的特指性。再例如润肺,或为补肺阴而润肺燥,如沙参、麦冬;或为宣散燥邪,主治秋燥犯肺,如桑叶;或为祛除燥痰,主治燥痰咳嗽,如瓜蒌仁、川贝母;或为药性温而不燥,如款冬花;或为药味苦而不燥,如紫菀;或为质地滋润,作用平和,或指蜜炙后药性之变化,如百部;种种不一。
由于功效术语缺乏特指性,致使术语使用较随意而不统一的情况长期未能解决,从而严重地影响了中药学科的严谨和缜密。因此,在整理和规范中药功效术语时,对术语的特指性应给予充分的重视。
(五)简约性
言简词约,而意赅理明,是科技术语的基本要求之一。中药功效术语的规范也当以术语的简约性作为基本要求。
1.词语的简约
中医药学从其发生发展至现代,已历数千年之久。其间,作为思想和思维成果的主要载体的语言文字,不可避免会发生一些变化。这些变化自然也会在各学科领域的术语中反映出来。从朴素古奥的散文、词气畅达的韵文、曾盛极一时的骈文,直至近代的“白文”运动,都在中药功效术语中留下了踪迹。如《本经》载:远志“除邪气,利九窍,益智慧,耳目聪明,不忘,强志,倍力”;巴戟天“强筋骨,安五脏,补中强志,益气”等。其术语形式可看作是简朴的散文形式。因其客观直述的消极修辞而使词义明晰,不必从语言形式去揣摩推测,为后世医药家广为接受,因而以这种形式载录的术语在本草著作中占多数。但囿于功效认识的局限性,这类功效术语常与药物的具体主治病症混言杂书,尚未脱离药物具体应用病症,未依据对病因病机共性的认识而加以抽象提炼,因此,这类术语虽多,或过分具体,或失之笼统,在术语总结规范时,尚须披沙拣金,去其繁芜而臻简约。
韵文及与之一脉相承的骈文,对中医药名词术语的形式影响极大。因其对杖工稳,言韵铿锵,直至现代,仍为不少人所崇尚。在本草著作之林中,即有不少采用韵文或骈文写成。如元·胡化可《本草歌括》,明·陈嘉谟《本草蒙筌》,清·朱东樵《本草诗笺》,清·张秉成《本草便读》,清·陈明曦《本草韵语》,清·黄钰《本经便读》,后蜀·张文懿《本草括要诗》,1947年何舒的《本草法语》,1982年裴慎的《本草骈比》,多种《药性赋》、《药性歌》等,难以枚举。可以说中医药术语形式多以“四言”为文的现象,正是受到了诗词及赋体“四六”句的影响而形成的。作为修辞形式,诗赋文体踵事增华,骈俪成文,有易于为人记诵的特点,故用之于本草撰述,对本草知识的教育传播,厥功甚大。但就此考查功效术语,其弊常在于以文妨义。如流传甚广的《药性赋》(系清·福寿堂主人编于光绪34年)谓“泽泻利水通淋而补阴不足”,则泽泻是有“补阴”功效,即“补阴不足”,还是无“补阴”功效,即在“补阴”功效方面不足?需参酌后文:“海藻散瘿破气而治疝何难”的文句词气,才知泽泻不足于补阴功效。这样的赋体常因形式需要而不免造成误解。又因“四字为文”已成术语惯用形式,为符合这一形式要求,不少功效术语所表述的功效,常将药物直接作用与间接功效混同载录,“对证”功效与“对症”作用层次不分,不仅因形式而妨碍了内容,还增加了术语繁复的弊端。如凉血止血,系指某药既有对证凉血作用,又有对症的止血作用,两者并非完全因果关系,其凉血、止血之间,当以逗号相隔,将四字为文的联合词组一分为二,以示两者是各自独立的功效,使其功效特点更加明确。而祛风止痒、清心除烦、通便导滞、行气消胀等术语,前二字为对证作用,后二字为该作用的效果,后者不能离开前者而独立存在,因此可将四字为文的术语简约化为:祛风、清心(热)、清肝(热)、行气,而不宜将作用的结果列入术语,因一种作用可收多种效果,难以穷尽,均列入术语,则龙胆草即可书:燥湿退黄,燥湿止痒,燥湿止带,燥湿止痉,燥湿止痛,燥湿止痢等,如此载录,伊于胡底?因此在规范功效术语时,当以功效内涵为重,不必沿袭“四言”习语,当简则简。
“五四”运动提出的“废文言、崇白话”的主张,在本草著作中也有反映,如近现代一些本草中,可见到一些用语浅白、叙事冗繁的现象。并因西风东渐的影响,出现了一些不中不西的术语,如“强胃消化”“冲动”“兴奋”,“引赤发泡”“变质解凝”等。在术语规范时,对前人汇通改良之苦心,虽当体察,但对术语的取舍,当斟酌其宜。
2.语数的简约
中药功效术语中,同一功效用多个术语表述的现象十分多见。这是不同历史、地域、著述者等原因造成的。以中药对“痰证”的治疗功效为例,术语有化痰、祛痰、消痰、逐痰、涤痰、豁痰、除痰、坠痰、劫痰、开痰以及涌吐痰涎(食)、开泄痰结、攻消痰积、消痰软坚等。这些术语,或表述作用方式,或强调作用强弱,或提示毒性大小,或隐寓法象药理,但究其本质,可以祛痰、消痰、化痰三个术语进行表述。即对显形之痰(狭义之痰或呼吸道咳咯之痰)可祛,对隐形之痰(广义之痰)可消,既能祛又能消,则用约定俗成的术语“化痰”表述。这也符合现代中医药国际交流实情。同类情况还有如“化湿”“解表”“理气”“活血”等。因此,有必要根据简约性要求对这类术语进行规范。
(六)历史性
中药自应用之日起即有功效的产生,并以各种方式传承载录而在本草史上有所反映。虽然中药功效专项的设立已是明末之时,但功效的内容则可见于历代本草并广为人知。因此,功效术语的历史可谓源远流长。随着对病因病机认识的深入和辨证论治水平的提高,对功效的认识和记述也更加准确、明晰,一些术语被淘汰,如“轻身”“成仙”“见鬼”(《本经》麻黄)等,一些术语又赋予了新的内涵,并不断产生新的术语,这无疑是学科发展过程中的自然现象。当总结和规范功效术语时,应充分认识到术语的历史性,考察其在不同时期的应用历史和流变脉络,从而予以准确界定。其中术语的“约定俗成”尤应加以重视。诚如荀子所说:“名无固名,约之以名。约定俗成谓之实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有的术语,从字面或原始意义上来考察,并不适宜,但因众所遵循,广为人用,依约定俗成的原则,保持原术语为宜。如驱虫、清热泻火等术语。再如现代中药学教材“补阴”一节所列沙参、麦冬、龟甲等的功效,实为“清补”功效;又如桂枝的“解肌”,本为桂枝汤的功效;另有“化湿”“化痰”“活血”“解表”“解暑”等术语,字义上均未能准确表述相关功效特点。但因具有长久的应用历史,且已约定俗成,似当保留。
(七)纳新性(时代性)
中药功效又是中医理论指导下辨证论治的实践产物,并应随着中医对病因病机认识的深入、临床辨证论治及实验研究的进步而发展。因此,功效术语应对当前条件下的用药实际及本学科的研究现状进行准确及时的反映。这就是中药功效术语的纳新性要求。
中医药自古即不乏海涵各种新理论、新技术的雅量,在当前这个高科技时代,尤其是现代医药理论和技术大行于世的时代,更应以海纳百川的器度对之包容结合,并将包容、结合的成果以术语的形式加以固定。术语的选择,既可以是古已有之的术语而给予新的界定,也可以是现代出现的术语。如现代中医及中西医结合临床和实验研究中出现的一些新的功效术语,诸如降压、降血糖、降血脂、抗病毒、抗过敏、消炎、提高免疫力、促红(白)细胞生成、抗肿瘤或抗癌等术语,均可选择性纳入中药功效术语系统中。功效是客观存在的,不论用何种理论体系去观照,经验事实总是长青的,即使目前的中医药理论尚不能融合这些术语,也不妨采用实用主义策略,先将之为我所用,以待今后去消化、融合。
此外,如术语的雅俗、音韵以及形式等,也均应在规范时的考虑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