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利原则是追求目标,而非决策的依据
【原文】
故善用兵者,屈人之兵而非战也,拔人之城而非攻也,毁人之国而非久也。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此谋攻之法也。
【详解】
孙子在这段强调“全利原则”,要非战、非攻、非久即可以实现自己的目标,他说“此谋攻之法也”。这是谋攻的最高原则和目标。
孙子之所以不断强调“全利原则”,不断讲要充分思考,是要求将领,不管战争到了什么阶段,始终要保持冷静,始终对战争抱有敬畏心,处处以“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个最高目标为思考的核心,实在做不到,再退而求其次。
这容易对读者产生误导,认为孙子是要求有“万全之策”,符合“全利原则”的才能开打。
如果这样理解,就大错特错了!
孙子兵法本质是告诉我们怎么打,而不是告诉我们怎么不打,不战是理想状态,是孔子的理想国,只是追求的目标而已,现实中并不存在。
孙子不断告诫我们要思考“全利原则”,始终考虑打仗的代价,并不是纸上谈兵,不考虑战场环境。
我们都知道战场环境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到了攻城阶段,还愚昧地遵守“全利原则”,那就真成了赵括了。
很多注家总结谋攻篇是全胜思想,这个总结是准确的。战前的准备工作是必须要做的,但也是相对而言,非要准备充分了,有了十足把握再战,可能也失去了战机,不一定能胜。所以,将领要善于抓住战机,在不能完全实现全利原则的情况下,要保证全胜。
黄朴民教授讲了两个案例。
一个是西晋灭吴。晋武帝司马炎计划兴师南下征伐东吴,实现国家的统一,但考虑东吴水师比较强大,又有长江天险,犹豫不决。杜预上书说:“凡事当以利害相比较,今南下灭吴十有八九利,其一二止于无功耳。”
杜预认为,现在的情势,灭吴的风险确实存在,但征伐东吴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应该尽快拍板,不要被那一二之害所左右,等你准备好,训练出强大的水军,就失去最佳的机会了。
晋武帝采纳了杜预的建议,大军齐发,直捣建康,很快完成了统一大业。
另一是北宋攻灭南唐。南唐的实力强大,总兵力达到30余万人,还有长江天险。北宋虽然拥有强大的政治、经济和军事实力,但并没有达到绝对优势,北边还有北汉的威胁,如果赵匡胤因为这些困难而放弃攻伐南唐,等条件成熟以后再攻就会失去战机。
现实情况是,你发展,敌人也在发展,你准备,敌人也在准备,等条件完全具备后,你是否还具有优势都是未知数。就像做一个市场,当市场机会出现,对手在市场上留出了缝隙,你不抓住机会进入市场,等准备好之后,再进入市场就要付出更大的代价。
市场容量就那么大,终端排面就那么大,诸多产品之间是此消彼长的关系,你多对手就少,你少对手就多。
因此,这非战、非攻、非久,是将领始终追求的目标,而非决策的依据,谋攻当以全胜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