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研究背景
随着知识经济时代的快速发展以及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已成为引领产业持续发展、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性资源和决定性因素,其蕴藏的重要经济价值及发挥的市场调节作用得到了充分彰显(陈恒和侯建,2017; Chen et al.,2017; Huang et al.,2017; Wen et al.,2016)。高新技术产业是高度依赖知识产权的知识密集型代表性产业,具有投入高、风险高和收益高的典型特征(曹萍等,2017; Saboo et al.,2017)。作为该产业发展的核心载体和主导力量,高新技术企业肩负着依托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开展经营活动的使命和职责(许玲玲,2017;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17)。当前我国正处于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关键时期,知识产权能力(intellectual property capability, IPC)是衡量高新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水平的主要指标,也是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从数量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的重要基石和首要抓手(池仁勇和潘李鹏,2017;池仁勇和潘李鹏,2016)。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构成与测度研究是一个极有研究价值的问题,不仅有助于企业决策者科学判定自身知识产权能力的真实水平、明晰优势和短板及与同行的差距,还可以为其制定知识产权能力提升策略提供必要的科学依据与决策支持。
近年来,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相关研究已经引起一些国内外学者的关注,主要聚焦于知识产权能力的构成与影响因素分析(于丽艳和李军力,2017;池仁勇和潘李鹏,2016; Xue and Wang,2012)、知识产权能力与创新绩效以及经济增长的关系探索(刘婧等,2017;吴佳晖和袁晓东,2017;袁博等,2014; Ahammad et al.,2018; Brüggemann et al.,2016; Eicher and Garcia-Penalosa,2008)、知识产权能力的演化路径与机理分析(池仁勇和潘李鹏,2017;Cook and Liu,2016)等方面。关于知识产权能力测度的量化研究所见不多,所采用的主流方法为指数法,学者们立足于国家视角(Liu and La Criox, 2015)、产业视角(Campi and Nuvolari,2015; Li and Yu,2015)以及科研机构视角(宋河发等,2013)分别提出了PIPP指数(Liu and La Criox,2015)、IPLIS指数(Li and Yu,2015)、IPRs指数(Campi and Nuvolari,2015)以及IPR指数(宋河发等,2013)等,研究视角的尺度不同也导致了这些方法中指数构成维度选取及维度权重处理的差异。这些研究成果为明晰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内涵与构成、测度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水平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
需要指出的是,已有学者指出知识产权能力是一个多要素构成的有机整体,且各要素之间并非完全独立而是存在相辅相成的关联(刘婧和占绍文,2017;刘婧等,2017;宋河发等2013),但是上述指数均未考虑该关联对知识产权能力测度的影响,这将不利于保证知识产权能力测度过程的科学性和测度结果的准确性。在测度知识产权能力时,一方面,由于知识产权是典型的无形资产且具有成果类型多样性(如版权、专利、商标等)(Chen et al.,2017;Gans et al.,2017),需将定性与定量测度相结合;另一方面,由于被测度主体之间存在体量差异,在定量测度中还需要考虑总量指标与相对指标的兼顾性。高新技术产业的“三高”特征及知识产权测度固有的指标关联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性以及总量指标与相对指标的兼顾性,对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测度指数设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