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合作交流
新疆是我国重要的能源资源战略基地,是西部地区经济增长的重要支点,是向西开放的重要门户和西北边疆的战略屏障。新疆在我国发展和稳定大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战略地位。全面推动新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新疆各族人民生活水平,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拓展我国经济发展空间的战略选择;是促进东中西互动,发展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的重要部署;是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保障边疆安全的迫切需要。促进新疆发展,保持新疆长期稳定,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现代化建设大局,不仅具有重大的经济意义和社会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央和全国各地大力支持下,新疆各族干部群众艰苦奋斗、锐意进取,使天山南北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新疆进入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各族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时期。但由于历史、自然等多方面原因,新疆发展和稳定仍然面临许多特殊困难和严峻挑战,新疆处在发展和稳定的关键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新疆工作。据统计,自2010年以来,中央两次召开新疆工作座谈会,五次召开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专门研究新疆工作,为加快新疆发展、维护新疆稳定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和部署。2007年9月12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专门研究加快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并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32号)。
自治区知识产权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国发〔2007〕32号”文件精神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紧紧抓住这一千载难逢的历史性大机遇,大胆谋划,以2011年3月29—30日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提出的国内19个省市对口支援新疆12个地州的82个县(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12个师的支疆框架为基础,以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和19个援疆省市知识产权局及12个地州市行署、人民政府为主导,以提升新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为目标,以项目合作、引进、实施、转化、人员学习培训、资金设备援助为内容,以局区会商、互访、考察、学习、交流、签订援助合作协议等为纽带和桥梁,积极组织、筹划,大力推进,逐步建立并形成19个援疆省市知识产权局与对口的新疆12个地州行署、人民政府以及援疆省市所辖市与新疆对口地区所辖县(市)建立知识产权对口援疆合作长效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对口援疆合作活动,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好评及受援地州政府的点赞。
表12-1 全国19个省市对口援疆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