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蜜汁炖排骨
夜市持续到了三更时分,除却一些猪下水,鸭血,鸡血之类的东西,没有卖完,其他的东西差不多都卖完了,开业的优惠券也送了大半出去。
三个人拖着疲倦的身子回家,都累到不行。
不过钱倒是赚了一千二百多文钱,扣去成本,也有六百多文,这还是因为于兰今日做活动,送了很多东西的缘故。
等到回家之后,清风熬不住困意就去睡了。
于兰倒是先洗完了澡。
还去腌制了排骨,放在了空间里头冷藏。
等到她伸了伸懒腰,打算回去睡觉的时候,却看到了武松就站在了门口。
她有些意外。
“二郎,你这么晚还没睡吗?”
武松心想,这话应该他问她才对。
不过随后,他便说道:“既然我们已经在洛阳落脚下来,我打算明日派个人去十字坡饭店通知一下张大哥,大嫂,省的他们担忧!”
于兰点了点头:“这是应该的!”
又见武松,今日在旁边也忙累了,便道了一句:“二郎,今日辛苦你了!”
“这不算什么辛苦!你更辛苦了。”武松其实都有些不好意思,忙碌的,一直都是她,而他在旁边,其实说真的,还不如清风管用。
清风无论是算账还是帮忙做麻辣烫,都做的像模像样的,他顶多在旁边维持了一下客人的秩序。
莫名的,反而有一种挫败感。
他觉得,酒楼这份工作,其实并不适合他。
不过她看起来倒是十分的喜欢,哪怕是忙碌了一整天,晚上在数钱的时候,脸上依然洋溢着幸福的笑。
其实如果他能多赚点钱,养家糊口的话,她其实没有必要这么没有安全感的吧?
于兰的脸色红扑扑的,小声说了一句:“我也不算辛苦的!”
外头月色正浓,两个人站在屋檐下,轻声说着话。
此时万籁俱寂,再也没有其余的动静,彼此只能听得到对方的呼吸声。
于兰心里头想着,其实如果他此时提出什么要求的话,她也应该不会拒绝的。
但随后,她就听得武松说道:“这么晚了,快点休息吧,便是有那水,也不能够天天这么熬着自己的身体。我也休息了!“
他说完,倒是一脸郑重地催促着于兰赶紧回房间。
于兰稀里糊涂地回了房,他满意的看着她走回了房间之后,自己转身就离开了。
于兰跺了跺脚,真的比猪还笨。
随后又回到了房间,照了一下镜子,好像也没有变丑啊。
算了,他都不着急,她也不管了。
到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和清风两个人就去菜市、鱼市、肉市,挑选食材。
随后,于兰和清风就去了自家的酒楼。
今日不必去外头摆摊,于兰想着在酒楼试营业,搬了锅、炉子,准备好了放在了大门口。
还准备好了烤架。
走过路过的,看到这个架势,都忍不住多瞧了两眼。
清风照旧摆好了食材,喊着麻辣烫:”现做现卖的麻辣烫,荤菜最低只要两文钱……“
等到锅炉烧开了之后,香味儿弥漫了出来。
于兰让清风负责买麻辣烫的事儿,昨天那么繁忙的情况下,清风这小子还能够有条有理的开始帮忙处理,除了算账速度慢了一些,其他都能够做的不错了。
于兰决定重点培养清风,打算把教导他一些,简单地数学。
这边她自己已经开始烤制起了蜜汁烤排骨。
排骨是昨天晚上腌制的,腌制的酱料,加了蒜末、干葱、柱候酱、芝麻酱、花生酱、酱油、十三香、米酒、白糖……搅拌均匀,在肉排上改了十字刀,涂抹均匀。
经过了一个晚上的腌制,已经十分的入味。
如今放在上面炭烤,挡不住的一阵肉香袭来。
有人循着味儿而来,看到了于兰他们就在这儿门口烤东西,就道:“这不是昨天晚上的麻辣烫西施吗?原来你们真的是在东市坊,这家酒楼,我以前来过几次,记得原来的老板还不是你们吧?“
麻辣烫西施?
于兰被这五个字雷的脸都黑了,这也太难听了吧?
她倒是不知道,昨晚夜市的麻辣烫的排队,已经给她打出来了一部分名气。
一来是因为昨天晚上的麻辣烫属实新鲜,美味儿、二来是因为能出来抛头露面做生意的女人,本来就不多了,何况于兰这么年轻貌美的,多少会让人印象深刻。
别人见她卖的招牌是麻辣烫,于是就取了麻辣烫西施这个名字。
于兰要是早知道会被这么叫的话,去卖豆腐,都不愿意卖麻辣烫了。
“原来客官是昨天晚上的老顾客了,其实我们店还没营业,不过招牌可不止麻辣烫,一会儿你还可以尝尝我们这儿蜜汁烤排骨和乳香炸肉。您现在是不是要来一份麻辣烫?”于兰笑眯眯的问道。
“那就来一份吧!”昨天晚上尝了,如今闻着味儿,还有一种吞咽口水的感觉。
不过天天吃终究有些奢侈,只点素食好像又有些亏了。
所以看着那些猪血,猪肝的,纠结了半天,忍不住问道:“这些东西加了应该不难吃。”
“不难吃呢,但凡有一点其他的异味儿,我们就不要您的钱了。”于兰知道这些东西处理起来麻烦,但凡处理的不好,总有一股腥臭味儿,所以没什么人吃,她去了那些肉市场,人家这东西都是她买了东西半送的。
于兰回到家,是仔细处理了一遍又一遍的,卖不出去,她都直接拿去炒了菜吃的,三个人吃的一口不剩的。
哪里会难吃呢?
对方一来也是觉得麻辣烫的汤汁配上东西,应该不难吃,二来又听到于兰保证,若是有异味儿,就不要钱了,所以也就买了一份试试。
结果没有想到这一试又有些上瘾,反正这些下水道的东西不值钱,就多买了一份,直吃着肚子滚圆。
后来见到于兰的蜜汁烤排骨也烤好,上面刷了一层的麦芽糖,烤的是色泽金黄,麦芽糖的香味儿和肉香结合,咬一口,外头酥脆,里头的肉质鲜嫩多汁。
于兰先切了一小块给客人品尝了,然后再让人打包带了回去。
陆陆续续的也有客人三三两两的坐下来吃,但凡他们不知道的,于兰都会耐心细致的解答。
但很快地,也有几个地痞泼皮,就把他们的客人赶跑了。
“哟,小娘子,怎么你一个人带着弟弟做生意啊?你家男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