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女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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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红酒要分几口喝?

喝了半口就没了,操!真他妈酸涩!这就是有钱人的享受?我真是屌丝命啊!把酒咽进肚子里才想起来,红酒好像是用品的,不是倒,我感到很羞愧。白发伺者又给我倒上一杯,还是那么点,我有些恼羞成怒,甩脸朝他大声说:“给我来瓶雪碧。”

很快有人小跑送过来。

掺了雪碧的红酒就可口多了,难怪那么多人都掺雪碧,群众的智慧是无穷的,我很欣慰。

桌上除了牛排还有几样奇怪的东西,我都叫不出名字来,最实惠的那个,是用一张刚烙好的特别鼓的大饼罩在一个超大的海碗上,我呆呆地看了十秒钟,终于鼓起勇气小心翼翼地用刀子从碗边切开一角,然后就失望地把刀丢在旁边,操,里边是一碗牡蛎汤,难到这是有钱人吃的泡馍?别的就更不用提了,盘子比屁股还大,但就在中间摆几块小东西,旁边点缀几片菜叶、一朵花,搞那么大盘子也不嫌端来端去累得慌,就这些在路边摊吃也就几十块,我还能来几瓶啤酒,吃得比这爽多了。

我跟读课本一样读菜单,没想到就给我端出来这些,难到这些就是照片上那一长串单词描述的东西?

我也搞不清两只手该怎么拿刀叉,特别是破牛排切几下手就酸了,很想用叉子挑起来直接啃,只好不停看着对面的菲菲装模作样地表现出一副不是第一次吃的样子。

我是个很有节操的人,所以才混得如此失败,吃这顿饭的挫折感不亚于参加菲菲的那场婚礼,但转念又一想,也许这就是俗人的俗享受,我不习惯也很正常,很快就因为自己的洒脱而释怀。

就这样吧,人生有点遗憾才算完美。

吃完饭菲菲拿起餐巾擦嘴,然后施施然站起来,我也学着菲菲的样子,白发伺者替我扶着椅背,我叼着刚才还没抽完的雪茄烟几步跟上去想搭个话,可是菲菲的态度让我很丧气。

“诶,你怎么不理我?”

“理你干嘛?”菲菲说:“你别误会,这不是我准备的,我本来没想管你饭,是杨凯特意打电话回来让厨房好好招待你,你别有什么非分之想。”

“他怎么知道我来这里?”我奇怪地说。

“可能是监控吧,他能从手机上看到家里情况,谁知道呢!”菲菲头也不回地说:“你快看完就走吧,我不想杨恺见到你,你那张嘴说起来就没把门的,我不想引起什么误会。”

好吧,是我想多了,屌丝的尴尬无处不在,谁让我是个自我感觉向来良好的人呢。

首先我要去的是地下室,也就是菲菲发现尸体的地方,这是杨小姐特意强调的,但我不相信会有什么发现,让我去看就去看看吧。

菲菲带我从车库里的小门走进地下室,打开墙壁上的电灯开关,顺着楼梯走下去,可以看着铺着地砖宽敞如小型室内足球场的空间,瓷砖墙面和石膏板吊顶,空空荡荡的,空气中带着潮湿的味道。地下室的采光和通风都不错,两排白色灯管在天花板上笔直点亮,耀如白昼,相对两个巨大如飞机螺旋桨的排气扇一直在转着,靠墙摆放了几盆绿色植物,叶子发黄打蔫,看起来半死不活,丝毫没有活力。

我过去住过地下室,条件跟这里比不了,是个人防工程改装的,走廊两边紧密排列很低矮的舱门,和一个搞音乐立志做一个伟大音乐家的哥们儿合租,很多人公用一个厕所,蹲位都是又窄又矮,臭得进不去。我们住的房间很小,但在那里算大的,不见天日,非常潮,进去呆一会出来身上一股子味儿,看到阳光就有种重获新生的感觉。

我永远也忘不了地下室里那股臭味。

这座地下室和那里比起来简直就是天堂,要是让那些人住进来都能乐疯了,天堂和地狱都在人间,差别却如此巨大,难道是因为快乐和痛苦也同在人间。

我跟着菲菲走到她发现尸体的位置,地砖上果然很干净,没有任何污渍,菲菲指着地砖上一块地方说:“我当时看到尸体就躺在这里,是个中年男人,身材很魁梧,可是再回来就不见了。”我看着菲菲指过的地方说:“你当时看到尸体是躺在这里?”菲菲有些气愤地说:“没错,就是这里,你爱信不信。”我点点头,从口袋里掏出杨小姐给我的一瓶无色无味的药剂,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均匀地喷洒在地板上,很快地板上就沉淀出暗红色颗粒,这些暗红色颗粒如墨染宣纸般迅速洇开,慢慢形成一个大致的人影轮廓,就连我自己都看呆了。

菲菲拍着手兴高采烈地说:“看吧,我没说错,我家里真的有尸体。”

听她的口气好像家里多了个死人是件非常值得庆祝的事,我没心情和她斗嘴,看着地上的暗红色人形不禁自言自语:“看来你说的是真的。”

杨小姐说许多刑事案件的疑难关键往往取决于这一点,这是许多专家都感到为难的问题,假如这种方法得到推广,争取宝贵的时间,很多的逍遥法外的罪犯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可惜得不到大多数专家的认可。

我收起轻慢的心情向四周观察,墙上两个排气扇固定的很牢固,粗大铆钉没有松动的痕迹,虽然这两个排气孔通向外边,但拆下来很费劲,不是一时半伙能完成的事情,何况还要再安装上去,可我还是问了一句:“你当时发现尸体的时候,确定这两个排气扇是完好的吗?”

菲菲的态度明显好转,和气地说:“不太确定,但是我觉得应该是好的,没人动过,因为这么大的东西放在地上应该会引起我的注意。”

在地下室另一侧的墙上有一个不锈钢包着的小门,四四方方像个抽屉,门上还挂了锁,我指着那个门说:“这是干什么用的?”

菲菲摇着头说:“这个我不知道,地下室我不经常来,都没注意过这里有门,我可以问问杨恺,你觉得尸体是从这里搬出去的?”

“不用了。”我说:“你不是不想让你老公知道这件事吗,你就别给自己找麻烦了,而且门上有锁,除非挪尸体的人手上有钥匙,否则根本打不开这扇门。”

菲菲想了会儿忽然说:“钥匙在那个辞工不干的保安手里,一直是他保管,他突然不干了是不是因为这件事,畏罪潜逃?”

“可是他转移尸体的目的是什么?”我说:“如果说他杀了人也不现实,那具尸体出现了尸斑说明死亡有一段时间了,那个保安胆子再大也不可能把尸体藏在这里吧,如果真的是他做的应该有个理由啊,他杀人藏尸移尸的目的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