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各单位受理的投诉举报和检查出的构成路风事件的问题,逐级主动汇报情况,在规定时限内认真调查,并按《铁路路风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定性处理,经上级部门审核批复,可视为自查自纠。对路风问题自查自纠的单位,不列企业经营业绩等相关考核,单位及领导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