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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电子商务安全现状
2.3.1 法律法规建设
1.计算机犯罪立法(见表2-1)
表2-1 世界范围内有关计算机犯罪的立法情况
续表
2.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见表2-2)
表2-2 国内外有关计算机安全的法律法规
3.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见表2-3)
表2-3 世界范围内有关保护个人隐私的法律法规
续表
4.有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见表2-4)
表2-4 世界范围内有关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
5.有关电子合同的法律法规
我国2005年4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承认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2006年7月6日我国政府正式签署了《联合国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它是我国电子商务领域的国家法,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目前,我国现行的涉及交易安全的法律法规主要有4类:
(1)综合性法律,主要是民法通则和刑法中有关保护交易安全的条文。
(2)规范交易主体的有关法律,如公司法、国有企业法、集体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
(3)规范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包括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财产保险法、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4)监督交易行为的有关法律,如会计法、审计法、票据法、银行法等。
我国法律对交易安全的研究起步较晚,且长期以来注重对财产静态权属关系的确认和保护,未能反映现代市场经济交易频繁、活泼、迅速的特点。虽然在上述4类法律法规中体现了部分交易安全的思想,但大都没有明确的电子商务交易安全的法律规定,因而,电子商务法律的制定与完善是一项艰巨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