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
继子女有继承权吗……
【案例】
刘某在与前夫离婚前,育有一个儿子,离婚后,由刘某抚养。后来,刘某与单身男子罗某相识并结婚。婚后,两人生有一个女儿。罗某去世后,刘某与前夫的儿子享有对罗某遗产的继承权吗?
【法律解析】
此子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中明确规定,法定继承中,所指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此子为罗某的继子,依法享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条 第三款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过继子有继承权吗……
【案例】
管某中年丧妻,儿子倒插门到外地,很少回家看望管某。后来,管某堂弟把小儿子旺财过继给管某,过继后,旺财悉心照料管某的生活,和管某相处得很融洽。几年后,管某病逝,旺财准备继承其遗产,但管某的儿子认为自己才是唯一继承人,旺财只是过继,没有继承权。那么,过继子有没有继承权呢?
【法律解析】
本案中,旺财过继给管某以后,悉心照料管某的生活,尽到了扶养义务,可以认为旺财与管某之间形成了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根据有关规定,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因此,旺财作为与管某有着抚养关系的过继子,享有继承其过继父亲管某遗产的权利。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八条“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形成扶养关系的,即为养子女,互有继承权;如系封建性质的“过继”、“立嗣”,没有形成抚养关系的,不能享有继承权。
《继承法》第十条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非婚生子女有继承权吗……
【案例】
郭某在与丈夫韩某婚姻存续期间,长期与一男子保持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并生有一女。不久,郭某与该男子的关系结束,此女一直由郭某的母亲抚养,直至成年。郭某死后,已经成年的女孩要求参与继承。那么,郭某之女享有继承权吗?
【法律解析】
郭某之女享有继承权。我国《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包括继承权。《继承法》对此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规定,子女包括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本案中,尽管郭某之女是非婚生子女,但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
【法条链接】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〇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非法婚姻和合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那么,非婚生子女享有哪些权利?
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还有继承权吗……
【案例】
宋某在年轻的时候,积攒了一笔不小的财产,一直存在银行里,子女们都不知道。宋某起初与儿子共同生活,但儿子不孝顺,经常打骂宋某。宋某无奈,只得与女儿一家共同生活,自此宋某之子再没有履行过赡养的义务。老人去世后,这笔财产留给了女儿。儿子知道此事后,认为自己也有继承权。那么,宋某之子还有继承权吗?
【法律解析】
宋某之子不再享有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虐待、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如果情节极为恶劣,还可以根据《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本案中,宋某之子对宋某不履行赡养义务,不再享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七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继承法意见》第十条 第二款 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论是否追究刑事责任,均可确认其丧失继承权。
未出生的胎儿有继承权吗……
【案例】
陈某与魏某结婚后不久,丈夫魏某遭遇空难,不幸身亡。此时,妻子陈某已经怀有3个月的身孕。在继承遗产时,魏某还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法律解析】
魏某还未出生的孩子有继承权。尽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即孩子自出生时起,才是公民,才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但是,为保护即将出生但还未出生的孩子的利益,《继承法》也做出了相应规定:遗产分割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因此,魏某未出生的孩子享有继承权。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代位继承人该怎么确定……
【案例】
杜某去年因车祸去世,其父亲因伤心欲绝,于今年离开人世。杜某父亲去世时留有一笔遗产,但生前没有立遗嘱。请问,杜某父亲的这笔遗产该由杜某的儿子还是杜某的妻子来代位继承?
【法律解析】
我国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只能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来代位继承。所以,本案中,应当由杜某的儿子来代位继承其爷爷的遗产。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案例】
吴某常年在外地经商,很少回家。后来父亲去世,吴某的姐姐没有将父亲去世的消息告诉吴某,独占了父亲留下的财产。一年后,吴某回到家中,得知了父亲已经去世的消息,伤心欲绝。随后又得知了姐姐独占父亲遗产,遂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时隔一年之久,法院还会受理吗?
【法律解析】
法院会受理。继承权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吴某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因此法院会予以受理。
【法条链接】
《继承法》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〇继承纠纷怎样解决
继承纠纷包括:法定继承纠纷、遗嘱继承纠纷、继承权确认纠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等等,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发生了继承纠纷,可以通过如下途径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