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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示威慑力:拍案而起
拍案而起,是形容一件事情重大而令人激动甚至愤怒的一个形容词。这个词现在屡屡见诸报端,一般都是形容一些领导人对某些大事件、突发事件以及民愤极大又没有得到良好解决的事件的愤怒心情和行为,也体现了这些领导亲民、爱民的作风和疾恶如仇的性格。
左宗棠曾三次拍案而起,义正词严,维护中华民族大义,在近代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笔。
左宗棠,清代“同治中兴”名臣,一生很有成就。熟悉或研究过左宗棠的人,无不对他的为人处世、为官之道赞不绝口。他在事关中华民族利益的大是大非面前三次“拍案而起,挺身而出”的故事,尤为后人称道。
其中一次是,当他还是一个平民百姓时,林则徐在广州禁烟,得罪了洋人,洋人便用武力相要挟。清政府害怕了,就把责任往林则徐身上推,并撤销了他的职务,启用了投降分子琦善之流,同时还与英帝国主义签订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又是割地又是赔款。此时的左宗棠虽然人微言轻,但依然拍案而起,说:“英夷率数十艇之众竟战胜我,我如卑辞求和,遂使西人俱有轻中国之心,相率效尤而起,其将何以应之?须知夷性无厌,得一步又进一步。”他痛斥琦善“坚主和议,将恐国计遂坏伊手”,“一二庸臣一念比党阿顺之私,今天下事败至此”。他利用自己的朋友关系,四处联络,推动参劾投降派,让清政府重新启用林则徐。正是在舆论压力之下,朝廷不得不撤掉琦善,恢复林则徐的职位。
从上面左宗棠拍案而起,怒斥敌人的故事中,我们应该受到启发和教育。当一个人的人格和尊严受到侵犯时,不应该临阵退缩,而应该拍案而起,给敌人以迎头痛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