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逆向选择
什么是逆向选择
逆向选择是指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交易中的卖方往往故意隐瞒某种真实信息,使得买方最后的选择,并非最有利于买方自己,这时候买方的这种选择就叫作逆向选择。
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1970年提出了著名的旧车市场模型,开创了“逆向选择”理论的先河。
在旧自行车市场上,买者和卖者之间对自行车质量信息的掌握是不对称的,卖者知道所售自行车的真实质量。一般情况下,潜在的买者要想确切地了解旧自行车市场上车的质量好坏是困难的,他最多只能通过外观、介绍及简单的现场试验等,来获取有关自行车质量的信息。
然而,从这些信息中很难准确判断出自行车的质量。因为自行车的真实质量只有通过长时间的使用才能看出,但这在旧车市场上又是不可能的。
所以,旧自行车市场上的买者在购买自行车之前,并不知道哪辆车是高质量的,哪辆是低质量的,他只知道旧自行车市场上自行车的平均质量。
在这种情况下,典型的买者只愿意根据平均质量支付价格。但这样一来,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卖者就会将他们的自行车撤出旧自行车市场,市场上只留下出售质量低的自行车的卖者。
结果是,旧车市场上自行车的平均质量降低,买者愿意支付的价格进一步下降,更多的较高质量的自行车退出市场。由此,高质量自行车被低质量自行车排挤到市场之外,市场上留下的只有低质量自行车。也就是说,高质量的自行车在竞争中失败,市场选择了低质量的自行车。
这违背了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的选择法则。平常人们说选择,都是选择好的,而这里选择的却是差的,所以把这种现象叫作逆向选择。
从上述分析过程还可以看出,产品的质量与价格有关,较高的价格诱导出较高的质量,较低的价格导致较低的质量。逆向选择使得市场上出现价格“决定”质量的现象。
买者无法掌握产品质量的真实信息,这就为卖者通过降低产品质量来降低成本,因而出现低价格导致低质量的现象。
逆向选择对经济是有害的:高质量的卖者和需要高质量产品的买者无法进行交易,双方效用都受到损害;低质量的企业获得生存、发展的机会和权利,迫使高质量的企业降低质量,与之“同流合污”;买者以预期价格获得的却是较低质量的产品。
如同“道德风险”一样,“逆向选择”这一术语也起源于保险行业,因为保险市场上的逆向选择现象相当普遍。以医疗保险为例:不同投保人的风险水平不同,有些人可能有与生俱来的高风险,比如他们容易得病,或者有家族病史;而另一些人可能有与生俱来的低风险,比如他们生活有规律,饮食结构合理,或者家族寿命都比较长。
这些有关风险的信息是投保人的私人信息,保险公司无法完全掌握,因此保险公司对所有投保人制定统一的保险费用(这属于总体保险合同)。由于保险公司事先无法辨别潜在投保人的风险水平,这个统一的保险费用,只能按照总人口的平均发病率或平均死亡率来制定。所以,它必然低于高风险投保人应承担的费用,同时高于低风险投保人应承担的费用。
这样,低风险投保人会不愿负担过高的保险费用,退出保险市场,这时,保险市场上只剩下高风险的投保人。简单地说,这时,高风险投保人驱逐低风险投保人的逆向选择现象便发生了。其结果是保险公司的赔偿概率,将超过根据统计得到的总体损失发生的概率,保险公司出现亏损甚至破产的情况必然发生。我们称保险市场上的逆向选择为道德风险。
资本市场上也存在着逆向选择。比如对于银行来说,其贷款的预期收益既取决于贷款利率,也取决于借款人还款的平均概率,因此银行不仅关心利率,而且关心贷款风险,这个风险是借款人有可能不归还借款。
一方面,通过提高利率,银行可能增加自己的收益;另一方面,当银行不能观测特定借款人的贷款风险时,提高利率将使低风险的借款人退出市场,从而使得银行的贷款风险上升。
结果,利率的提高可能降低而不是增加银行的预期收益。显然,正是由于贷款风险信息在作为委托人的银行和作为代理人的借款者之间分布并不对称,导致了逆向选择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