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涨跌中的消费决策——收入效应
当一种商品的价格发生变化时,会对消费者产生两种影响:一是使消费者的实际收入水平发生变化;二是使商品的相对价格发生变化。这两种变化都会改变消费者对该种商品的需求量。
例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X和商品Y两种商品的情况下,当商品X的价格下降时,一方面,对于消费者来说,虽然名义货币收入不变,但是现有的货币收入的购买力增强了,也就是说实际收入水平提高了。实际收入水平的提高,会使消费者改变对这两种商品的购买量,从而达到更高的效用水平,这就是收入效应。
另一方面,商品X价格的下降,使得商品X相对于价格不变的商品Y来说,较以前便宜了。商品相对价格的这种变化,会使消费者增加对商品X的购买而减少对商品Y的购买,这就是替代效应。
总之,一种商品价格变动所引起的该商品需求量变动的总效应可以被分解为替代效应和收入效应两个部分,即:
总效应=收入效应+替代效应
按照一般的消费理论,引起消费变化的主要因素分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不管是发生了收入效应还是替代效应,还是两者同时都发生了,总之,由于这两种效应的作用,当一种物品的价格下降时,其购买量会增加,当价格上升时,其购买量会减少。这是人人凭生活经验就可以感受到的需求规律。
显然,依靠商品价格的下降提高消费不是消费增长的长期可持续源泉。因此,提高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关键是提高消费者的收入。政府对落后地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进行补贴,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重新配置的政策无疑是正确的,但对于提高整体消费还是远远不够的。
我国消费长期低迷的症结不是老百姓热衷储蓄“不愿花钱”,而是居民收入水平跟不上经济发展速度,如工资水平作为衡量居民收入的指标,其在经济指标中的比重呈持续下降态势。
长期以来,我国治理消费低迷的措施全然集中于替代效应,也就是出台政策令消费变得“更便宜”,而储蓄“更贵”(如低利率、加征利息税等)。这些措施的目的是要引导储蓄向当期消费转化。其实,相对于替代效应,收入效应应是消费增长的长期可持续源泉,不过就一个国家增加居民收入而言,并不是意味着要过多地干预企业与职员的工资合议。
在现实中,税收也会对人们产生收入效应和替代效应。如果把所得税看作是人们向政府购买公共物品所付出的价格的话,所得税的税率提高了,就相当于公共物品的购买价格提高了,由于公共物品是政府提供的一种共享资源,所以个人不会因为享受它们而产生比别人更多的满足感,而且税收是强制性缴纳的,所以又不能选择减少公共物品的购买。在这样一种背景下,税率提高会使人们产生两种感觉:第一,感觉自己的实际收入降低了,从而会更加心疼钱,而且为了补偿税收的损失,人们会工作更长的时间或做多种工作以增加收入,这就是收入效应;第二,工作是为了取得收入,而取得收入是为了提高生活水平,得到快乐和满足,但闲暇娱乐也会使人们感到快乐和满足,税率提高尤其是累进税,会让人们觉得自己挣钱越多越不值得,工作越多越不值得,于是,闲暇的快乐具有了更强烈的吸引力,人们会更多地选择闲暇来替代工作。
这么看来,所得税税率提高使这两种效应对经济各自发挥了不同方向的作用:正面的和负面的。而这两种效应并不是平均起作用的,那么什么情况下收入效应占主导,什么情况下替代效应占主导呢?
如果你挣了1元钱,而这1元钱中要纳税8角,那么你肯定不会去挣这1元钱了。所以新增加的收入税率越高,人们就越不愿意多工作,宁愿闲着。所以新增收入的税率(边际税率)越高,税收的替代效应越明显。
而如果平均税率较高,那么无论人们的收入在何种档次上,税收比例都是一样的。这时人们则会倾向于多增加收入,因为多增加的收入不用多缴税。如果所得税是比例税,挣多挣少都缴同样比例的税,那么多挣钱就没有什么阻碍,所以这时候收入效应就会发生主导作用了,人们就会多工作来增加实际收入。
由此可见,税收的替代效应会导致人们工作努力程度的降低,是一种对经济的阻碍力量,也被称为税收的抑制效应。而反过来,努力降低替代效应的作用,降低所得税的边际税率和减少税率档次,则可以作为振兴经济的一条政策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