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零售业发展监测与分析报告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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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中国的消费、商业与零售结构分析

由于统计数据发布的原因,每年的统计年鉴发布较晚,我们只能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年(即2010年)数据来分析中国的消费、商业与零售结构。

2010年中国大陆总人口134 100万人,创造了401 202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天创造GDP约1 100亿元,全国人均GDP约3万元。

在此过程中,全中国全年投入的全社会口径固定资产投资278 122亿元,平均每天约762亿元,全国人均约2.1万元。其中,批发和零售业约6 032亿元,城镇零售业约2 914亿元。税收收入73 211亿元,平均每天约201亿元,全国人均缴纳税款约5 460元。税收约占全国城乡可支配收入与纯收入总量的43.65%。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 109元,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约12.8万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 919元,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约3.97万亿,合计全国约为16.77万亿。

全年实现了156 998亿元社零额,其中,按经营地统计,城镇消费品零售额为136 123亿元,约占86.7%;按消费形态统计,商品零售额为139 350亿元,约占88.76%。

按照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中政府消费占最终消费支出约28.69%的比例估算,社零额中政府消费部分约为45 035亿元,居民消费部分约为111 963亿元,约占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合计总量的66.76%,约占估算的全国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合计总量的93.59%。

批发零售业以占全国22.45%的单位,提供了至少占全国42.99%的就业岗位,但是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未能达到全国平均水平;批发和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仅占全国的2.17%,利用外资比例也较低,年度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仅占全国的6.24%,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仅占全国的3.81%,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仅占全国的3.84%;但是,批发和零售业对外投资相对较高,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额占全国的9.78%,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占全国的13.24%。

从商业内部结构看,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规模较大,法人企业数量仅占全国的5.69%,但提供了12.31%的就业岗位,创造了41.27%的全国商品零售额。

从商业和工农业的比例关系来看,商品零售额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例大约为1∶0.5,商品零售额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的比例大约为1∶5.01,商品零售额和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的比例大约为1∶1.15。

从货币流通和信贷角度看,每元货币(流通中的现金M0)所拥有的社零额约3.52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3.12元。每元货币(货币M1)所拥有的社零额约0.59元,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0.52元。每元全部金融机构人民币消费贷款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1.89元,每元个人短期消费贷款所拥有的商品零售额约14.53元。

从商业发展的地区结构看,国内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代表,仅用占全国18.55%的人口,贡献了45.59%的社零额;国内地级城市的全部市辖区,即一般意义上的中国全部城市市区,拥有占全国28.98%的人口,创造了61.31%的GDP,实现了61.68%的社零额。

中国零售业表现出很强的地域性差异,一方面体现在东部地区一直是中国零售业的主战场,基本上占到全国的60%,人均社零额排名前10 的基本上都是东南沿海省份和城市,而且从全国层面来看,排名前10的城市乃至排名前20的城市与广大的普通地级城市差距也较大,普遍在3~6倍之间;另一方面,从各省的区域层面来看,基本上所有省份都存在较为突出的核心城市(含省会城市),它们占有全省区域社零额的40%~60%,省域范围的极化现象比较普遍。

根据2010年的统计年鉴数据,我们制作了3个数据分析表,包括:中国的人口、消费、商业与国民经济数据一览表(2010年);中国的消费、商业、零售与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分析表(2010年);中国的消费、商业与零售结构分析表(2010年),见表1—2、表1—3和表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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