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自从教育部在“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目录中将税务(收)筹划列入财务管理专业课程以来,各高校会计专业、财务管理专业、审计专业先后将税务筹划列入教学计划,社会上的各类税务筹划实务培训也应运而生,各个版本的税务筹划本科教材和税务筹划实战或宝典之类的书籍令人目不暇接。我们在为此感到欣然的同时,也有一丝隐忧——有主张者说,避税是合法行为或不违法行为;但也有主张者说,“避税是违法行为”,“只有将其界定为违法行为,才能为反避税提供法律依据”,“税务筹划应该拒绝避税”。可见认识的差异之大。有的案例明明是违反税法的造假或欺诈行为,也冠以“合法避税”、“税务筹划”之名。有的书中所述及其举例,看似浅显易懂,“筹划效果明显”,但脱离实际,既不符合现行税收法规规定,在实务中又不可能有这类涉税事项;有的虽然“收之桑榆”,但可能“失之东隅”,等等。更有一种观点,认为似乎有点会计、税收知识,就能搞税务筹划,视税务筹划为“小聪明”。税务筹划的理论研究明显滞后于税务筹划实务。
实务中视税务筹划为“宝典”,趋之若鹜,但缺乏必要的理论指导,现实和潜在的风险较大,学术界对税务筹划的理论供给不能满足税务筹划的实务需求。而研究反避税、主张“政府筹划”的文章明显多于研究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法律规避的文章,即使有某些涉税的经验研究成果,一般也是财务会计领域中的资本市场研究,而非税务会计领域(范畴)的税务筹划研究。还有一种现象,似乎站在政府的角度就可以“理直气壮”,站在纳税人的角度就“理屈词穷”,这与现代税制、现代法治、现代文明等原则有明显的反差。因此,需要从理论上认识或厘清税务筹划,或者说,需要对税务筹划进行比较系统的理论研究,用于指导和规范税务筹划实务,这就是本书撰写的初衷。限于我们的能力和水平,实际上可能远远达不到这个目标要求,但我们会继续努力。我们力求对税务筹划的理论研究保持理性,力求做一个思想者。
本书从提出计划,到完成初稿,再到定稿出版,历经两年有余,由我和一些博士、硕士共同完成。第一章由我撰写,是在本人多年来对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税务筹划教学与科研的心得、体会、感悟与理解的基础上,构思并设计的,试图构建税务筹划理论的结构框架。第二章由安徽大学姚王信博士撰写,第三章、第四章由中央财经大学蔡昌博士撰写,第五章由中国银行邢台分行梁虎硕士撰写,第六章由广西大学梁淑红博士撰写,第七章由广东财经大学崔志娟博士撰写,第八章由天津工业大学杨继飞博士撰写,第九章、第十章由天津财经大学吕志明博士撰写。他们在硕、博研究生阶段的学习中,在毕业后的教学和科研中,对税务筹划理论研究有浓厚的兴趣,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对税务筹划理论进行探讨,发表或出版了相关研究成果。在本书中,他们展示了各自的研究成果,从而拓展并深化了税务筹划理论。作为本书的领著人,我负责统筹和审阅全部书稿,在此对他们表示感谢,衷心希望他们不断进步。
同时,对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和本书策划编辑陈永凤、责任编辑黄佳表示由衷的感谢,没有她们的鼎力相助,也就没有本书的出版。
囿于我们的认知能力,书中的观点和认识,系一家之言,偏颇之处,敬请广大读者不吝赐教。
盖地
于天津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