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 识 点3
远离家庭暴力和虐待,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
小妮刚上一年级时,妈妈去世了。过了一年,爸爸又结婚了,可是新妈妈不喜欢小妮。在爸爸外出打工时,新妈妈只要稍不顺心,就扭小妮的脸蛋和耳朵,小妮要是哭喊,就用烟头烫她的肚子,还威胁小妮,要是把挨打的事告诉爸爸,就用针刺她的手指,有两天把小妮锁在家里,不给小妮吃饭。新妈妈的行为犯法了吗,小妮该怎么办 ?
解答 小妮继母对小妮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要受到法律制裁。家庭暴力是指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0条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我国《刑法》第260条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前文法律明确规定,父母不得虐待未成年人,对实施虐待行为未构成犯罪的,要给予道德谴责和行政处罚。父母虐待未成年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上述法律规定进行刑事处罚。
小妮首先不要怕继母的威胁恐吓,继母的行为是违法的,要勇敢地告诉爸爸,寻求爸爸的保护。如果爸爸也不能保护她,根据我国《婚姻法》第43条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也就是说,小妮可以到自己小区的居民委员会(家住农村的,找村民委员会)或者父母所在单位寻求救助。如果小妮找不到这些地方,她可以到学校请求老师帮助自己,或者请求邻居、其他亲戚帮助自己,当情况紧急时,可以拨打电话“110”向公安机关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