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中国消费、商业、零售的结构与比例
由于统计数据发布的原因,每年的统计年鉴发布较晚,分析中国消费和商业零售领域的结构性数据时,我们只能采用国家统计局发布的上年数据和以前各年份的《中国统计年鉴》数据。
1.3.1 经济增长与零售商业投资的结构和比例
2011年中国大陆总人口约13.47亿人,创造了47.29万亿元的国内生产总值,平均每天创造GDP约1296亿元,全国人均GDP约3.51万元。
在此过程中,全中国全年投入的全社会口径固定资产投资31.15万亿元,平均每天约853.4亿元,全国人均约2.31万元,其中,批发零售业约7439亿元,城镇零售业约3838亿元。税收收入89738亿元,平均每天约245.86亿元,全国人均缴纳税收约6662.1元。税收约占全国城乡可支配收入与纯收入总量的45.68%。
从发展趋势来看,2005年以来批发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金额稳步增长,从1716.4亿元增长到2012年的9816亿元,即将超万亿元大关,出现了历史性的增长和跨越,除2010年等个别年份外,批发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明显高于全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中批发零售业的占比也由2004年的1.81%增长到2012年的2.62%。
同时,城镇零售业口径的新增固定资产也有较大增长,2011年达到2603亿元(见图1—5)。城镇零售业规模以上的施工项目自2009年以来明显上了一个台阶,从之前的每年约六七千个增长到每年约一万个,进而全部建成投产的城镇零售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2009年到2011年间分别达到7803、7938和6592个,极大地改变了中国零售业的面貌。
图1—5 批发与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及其增长率
1.3.2 居民收入和社会消费的结构与比例
2011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810元,按照城镇人口总量估算约15.07万亿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77元,按照乡村人口总量估算约4.58万亿元,合计全国约为19.65万亿元。
全年实现了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83919亿元,其中,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59552亿元,约占86.75%;商品零售额163284亿元,约占88.78%。
按照支出法国内生产总值中最终消费支出中政府消费占比约27.83%的比例估算,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约有政府消费部分5.12万亿元,约有居民消费部分13.27万亿元,约占全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纯收入合计总量的67.56%,约占全国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生活消费支出的计总量的95.48%。
从发展趋势来看,根据国家统计局2004年以来发布的统计年鉴中按照支出法计算的GDP中居民消费和政府消费的数据,2005年以后政府消费支出占比有较大幅度提高,目前基本上在27%~28%,而城镇居民消费增长率略快于农村居民(见图1—6),导致农村居民消费占比自2005年以来持续下降,目前约为16.36%。
图1—6 三类消费支出及其增长率
1.3.3 批发零售业外商投资的结构与比例
2012年中国的国家外汇储备为33116亿美元,全国人均约2446美元;2011年为31811亿美元,人均约2361美元。2012年全年非金融领域新批外商直接投资企业中批发零售业为7029家,约占全国24925家的28.2%;2012年非金融领域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中批发零售业占94.6亿美元,约占全国1117.2亿美元的8.47%;2011年为84.25亿美元,约占全国的7.54%。
另外,2011年年底批发零售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数为73163户,约占全国总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数的16.39%,但行业内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相对偏低,分别是1295.1亿美元和749.9亿美元,占全国的比例仅为4.33%和4.34%。但是,批发零售业对外投资额相对较高,其中对外直接投资净额103.24亿美元,占全国的13.83%,对外直接投资存量490.94亿美元,占全国的11.56%。
从发展趋势来看,2004—2007年全国批发零售业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项目个数从1700个增长到6338个,迈上了一个重要的台阶,2011年为7259个。同时,批发零售业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在2005—2008年出现过爆发式增长,最高年份增长率达到了72.3%,2009年以来稳定在20%多的增长率水平(见图1—7)。
图1—7 批发零售业外商直接投资实际使用金额及其增长率
1.3.4 批发零售业提供就业的结构与比例
2011年中国的批发零售业拥有法人单位227.63万个,批发零售业提供了城镇单位就业人数647.5万人,提供了私营企业和个体就业人数7425.3万人,合计提供了8072.8万人的就业岗位。从全国占比角度来看,批发零售业以占全国23.73%的单位,提供了至少占全国45%的就业岗位,是中国劳动力就业的主战场。
其中,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法人企业12.52万个,占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数的5.5%,就业数的11.2%;其中限额以上零售业法人企业5.85万个,提供就业527.6万人,即以占全部批发零售业法人单位数的2.57%,提供了6.54%的就业。
但是,批发零售业就业人员的收入水平普遍偏低,从行业角度看,城镇单位的人员工资水平约4万元/年,不及全国平均水平,城镇的私营单位人员工资水平更低,仅为2.28万元/年,只到全国水平的92.81%。
1.3.5 零售商业和工农业生产的结构与比例
2005年以来,中国的工农业生产保持了较好较快的增长势头,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基本上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商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持平,商品零售额和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例在2010和2011年稳定在0.5的水平。
全国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和全部工业增加值近几年来波动幅度较大,其中2011年商品零售额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比例增速较快,商品零售额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总产值比例较上一年有所增加,为5.17;而商品零售额和全年全部工业增加值比例在2010年和2011年稳定在1.15的水平,但是2012年全部工业增加值的增速有所放缓,该比例下降到1.07。
1.3.6 零售商业和地区发展的结构与比例
从零售商业发展的地区结构看,人口和消费的城市化集聚现象较为突出,大中型城市具有远超出其人口应有比例的消费辐射能力。国内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作为国内的一线城市和二线城市的代表,2011年仅用18.82%的全国人口,创造了40.63%的GDP,贡献了45.71%的社零额;国内地级城市的全部市辖区,即一般意义上的中国全部城市市区,拥有29.54%的全国人口,创造了61.97%的GDP,实现了61.87%的社零额。
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国内的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总人口2004年以来稍有增长,2011年为25352万人,GDP增长和全国水平基本持平,占比基本上维持在40%左右(见图1—8),相应的财富占有和社会消费水平也基本稳定,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城乡居民储蓄年末余额占全国的比例大约为42%,消费能力也大约为46%。
图1—8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GDP、社零额及其占全国的比重
中国国内的地级城市2005年以来扩张较为明显,表现在:一方面地级城市的土地面积从2005年的57.4万平方公里增加到2011年的64.36万平方公里,占全国的比例也增加将近1个百分点;另一方面人口也有明显增长,从2005年的36285万人增长到2011年的39807万人,占全国的比例则增长了将近2个百分点。地级城市的GDP增速和消费增速2009年以来有所放缓,目前两者占全国的比例大约维持在62%的水平(见图1—9)。
图1—9 地级城市GDP、社零额及其占全国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