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中最常见的100个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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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收文不登记

案例

一天,小王正在办公室紧张地工作,抓紧完成领导交办的事情。这时,下属单位的一位同志送来一份文件,文件中反映的工作不是小王具体负责,单位收文登记也不是小王负责,但是为了体现本单位良好的工作作风,小王还是收下了这份文件。因为当时很忙,没有及时将文件转交给具体负责收文登记的同志,后来持续加了几天班,就把这个事忘记了。过了一段时间领导追问起来,小王才猛然想起,但是已经耽误了办理时间。

问题分析

按照收文办理程序,收到的公文要在专门部门(办公室或文书处)统一登记,登记的主要内容是:来文单位、公文标题、文号、送达人或送达渠道、收文时间、拟交办的处室等。

小王犯的错误是没有履行登记程序,将公文放在自己手里,并且忘记了这件事。

正确做法

小王应该及时将代收的公文,转交给专门负责来文登记工作的同志,并配合该同志完成登记事项。

外面来单位办事的人员,可能不清楚该单位内部的人员分工,即使大致知道各内设处室(科室)的工作职能,也不一定清楚处室(科室)内部哪位同志具体负责什么工作、在哪间办公室办公。所以来访人员不管找到哪位同志,该同志都应该热情接待,这就是党政机关在工作中要求的“首问负责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