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人员构成
在国内,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通常是一个“小部门”,但是麻雀虽小,五脏需俱全。综合多所高校的经验来看,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正常运转必须加强“四组人员”(管理队伍、专职教师、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学生心理工作者)的建设。
一、管理队伍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良性运转有赖于一支完善、协调的管理队伍。由于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面向全校师生提供心理健康服务,工作中常常需要学校其他多个部门的配合,因此,管理人员应该涉及各个部门的有关负责人和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有调查指出,在已成立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委员会)的高校中,其管理队伍有85.7%含校领导,87.8%含学生处负责人,57.1%含校医疗机构负责人,42.9%含教务处负责人,38.8%含保卫处负责人,14.3%含社科部负责人,10.2%含各院(系)党政领导,4.1%含宣传部负责人,4.1%含校团委负责人。
根据我们对一些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单位的考察,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委员会)至少应该包括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副书记或副校长、学工处分管领导、校团委分管领导、保卫处分管领导、校医院分管领导、各院(系)分管领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以便开展心理健康“多级预警系统”。其中,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副书记或副校长主要负责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建设和统筹发展;学工处和校团委分管领导主要协助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队伍的基本建设和全校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的开展;保卫处分管领导主要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协助中心做好安全教育和危机干预工作;校医院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协助中心做好健康检查、转介治疗和医疗保险工作;中心主任则主要负责制定中心工作制度和规范,提交中心工作计划和总结,组织管理中心日常工作,指导建设学生心理工作团队并组织考核,等等。
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委员会)需要经过讨论明确规定各分管领导及其部门工作人员的职责,并定期对他们的工作进行考核,这样才能使得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工作实现上通下达,最大限度地维护学生的心理健康。
二、专职教师
心理学专职教师是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专业技术骨干,具体负责为学生开展各种形式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活动。心理学专职教师通常由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委员会)和学校人事处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工作人员公开组织招聘。
心理学专职教师应该具备全面的心理学相关知识、熟练的专业技能、丰富的人生阅历、良好的心理素质和高尚的职业道德。[1]在招聘时,可以考虑录用专业背景和辅导特长不同的专职教师,从而形成专职教师之间的相互补充,壮大团队的辅导力量,更好地为学生提供心理服务。
关于专职教师的数量,部分发达国家高校专职心理辅导人员与在校学生的比例大约为1∶400,香港地区和台湾地区的高校大约为1∶1500;内地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还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不高,师资队伍相对薄弱,专业人才比较匮乏,专职心理辅导人员与在校学生的比例大约为1∶10000。[2]虽然有些省市(如上海、湖南等)规定要按1∶3000的比例配备心理学专职教师,但大部分高校都没有达到这个标准。参照国外标准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要求,可以以1∶5000的比例为数量标准来配备心理学专职教师。[3]
三、兼职心理辅导人员
在实践过程中,专职教师往往由于人数较少、工作繁多,难以满足学生的心理辅导需求,而学校往往受到经费、编制、时间等因素的限制难以及时增加专职教师,那么由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或领导委员会)组织招聘若干兼职心理辅导人员便是一个“精巧”的办法。
兼职心理辅导人员主要可以通过两条途径招聘:一是直接从其他高校或咨询机构外聘心理辅导人员;二是在本校教师(尤其是从事学生工作的教师或辅导员)中选聘符合条件的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应该接受过系统的心理学理论知识培训和心理咨询专业技能训练,待人亲切,善于与青年学生沟通,并严格遵守心理咨询的有关规定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的规章制度。兼职心理辅导人员在开展心理咨询工作之初需要接受专职教师或高级心理咨询师的督导。
兼职心理辅导人员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即专职教师与在校学生的比例以及学生对心理辅导的需求量。有的学校按照“每个学院配备一名兼职心理辅导人员”的标准来设置,这样为学生获得心理帮助提供了便利,但是成本也较大。大多数学校的兼职心理辅导人员是3~10名,总的来说,可以按照“学生预约等待时间不超过三天”的标准来配备兼职心理辅导人员。
四、学生心理工作者
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活动必须始终坚持学生参与的原则。由高校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选拔聘任一批学生心理工作者,不仅有利于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而且可以帮助心理辅导人员及时准确地了解全体学生的心理状况,还可以促进学生心理工作者自身心理素质的发展。
学生心理工作者主要包括两大力量,即班级心理保健员和心理协会[4]学生干部。班级心理保健员一般每个班级一名或两名(一名男生、一名女生),心理协会通常设几个部门,每个部门应选举一名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干事。学生心理工作者主要辅助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机构组织开展各种心理辅导活动,了解并反馈同学的心理状况,并开展朋辈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学生心理工作者应该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热心为其他学生服务的精神,同时必须参加心理咨询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培训与考察,考察合格者方可录用,录用后颁发聘书,聘期一般为一年。
注释
[1]参见王东宇:《学校心理辅导机构的建立和管理》,载《中国学校卫生》,2001,6(22)。
[2]参见刘科荣、罗品超:《论高校心理咨询兼职队伍的能力建设》,载《华南师范大学学报》,2006(2)。
[3]参见连仙枝:《我国高校心理咨询机构建设研究综述》,载《延边党校学报》,2009,24(6)。
[4]不同的学校有不同的名称,比如“心语协会”、“心理发展协会”、“心理素质促进联合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