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有为往来书信集(中华史料丛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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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有为致犬养毅(1899年春)

我两国同教同文,较泰西各国,其情最亲,其办事亦有不同。我邦通人,侧首东望,莫不在此。并不必引公法也,以我两国自有经义可引,所以深得敝国人心者,亦在此经义而已。闻贵国宪法,太后皇后亦在臣列,此即经法与敝国同之者也。今伪临朝之篡废,在西人公法认之,且以为托于训政,亦以公法免干预内政之故。惟我两邦,兄弟唇齿,其情亲而势逼,似有不能以西人公法论者。若坐令寡君忧死,而伪临朝拥幼主而擅权,外分内讧,支那必亡。高楼大厦之倾,其旁邻亦为危墙所压,似不能不议支拄之也。

(手稿,藏日本冈山县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