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与海外投资业务融资(管理者终身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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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出口信用保险的使用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投出口信用保险的重要性

就国际工程承包而言,除政府优惠贷款以外,其他融资项目基本都要投出口信用保险,大多数情况下,只有投了出口信用保险,才有可能得到银行的融资。

只要承包企业在中国信保投保并在国外履约完毕,拿到业主的验收证明,外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拒付账款,中国信保都会将逾期账款的90%予以赔付(特殊约定项目除外),因此可以避免总承包企业血本无归的风险。尽管只采用90%的赔付率,即中国信保只保证承包企业的成本回收,但仍然对企业“走出去”大有帮助。尤其是对央企而言,避免重大项目的应收账款逾期,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对央企业绩考核和风险管理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目前投保已成为国际工程承包中一个不可或缺的环节。此外,当我们采用出口信贷时,如果不投出口信用保险,并将保险权益转让给银行,银行不会放款。

二、询保

承包企业在项目跟踪的初期,应及时与中国信保沟通,询问项目所在国别是否还有额度,国外业主提供的担保方式是否可行,保险费率大致是多少。项目进展到一定程度时,如果有可能,尽量请中国信保的工作人员随同考察,直接与国外业主商谈保险事宜。中国信保承保的项目原则上需要国外主权担保,但也不是一概而论,如果业主的实力较强,或用项目本身的还款来源足以覆盖风险,中国信保也可以提供保险。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中国信保的工作人员能在国外与业主面对面地沟通,及时寻找符合中国信保要求的担保方式,则会大大节约项目推进的时间。

三、审批

一般来说,当中国信保有初步意向承保某个项目时,会出具项目承保意向书,该意向书仅供推进项目使用,并不表示中国信保一定对该项目承保,最终要以签订保险合同并支付保险费作为保单生效条件。信用保险的审批权限如下:3000万美元以下的项目由中国信保内部的评审会审批通过即可;3000万美元以上或是超出国别限额的项目在中国信保内部的评审会通过后,还要报财政部审批;大于1亿美元的项目,在财政部审批通过后,还要报国务院审批。

由于如今的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大部分都在1亿美元以上,因此审批流程相对较长,需要承包商及早与中国信保沟通,并采用中国信保审批与融资审批同时进行的方式,以节省融资时间。例如,银行可以在承包企业未拿到保单的情况下先行审批,只要在银行的批贷条件上注明需要中国信保的保险即可。否则,保单生效后再去谈融资就会大大地延误项目融资的进度。

四、关于保费

如果采用卖方信贷,则投保人是承包企业,由承包企业支付保费。如果采用买方信贷,则投保人是国外业主,保费也应由国外业主承担。如果项目采用政府优惠贷款,则无须投保。

出口信用保险费率是由财政部根据不同的国别风险制定的,业主所在国的政治、经济风险越大,收汇期限越长,则保费费率越高。一般来说,我国国际工程承包企业主要市场的保费费率标准在4% ~6%之间。

有些人会问,一些国际保险公司保费的报价是1%左右,为什么中国信保对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费率高出那么多?答案是二者的保费收取方式有所不同,中国信保是在保单生效前一次性收取保费,而大部分国际保险公司是按照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1%分次收取的,总费用累积下来大大超过了按照中国信保的收费标准所收取的费用。

保费的收取标准是根据被保险国国别风险的高低由财政部统一规定的,基础费率没有下浮的空间,中国信保也没有下浮的权限。对于期限很长、风险较大的项目,经过中国信保的风险委员会评审,还要在基础费率的标准上适当上浮。对于个别国家,如果对保费实在接受不了,可采取如下方式:

(1)缩短收汇期限,由于保的年限缩短,保费可以降低。

(2)将还款比例向前倾斜,例如,在前5年还款70%,保费可以降低。

(3)保费也可申请贷款支付。

保费一般是在保单生效前一次性收取的,但是对于金额巨大或有其他特殊原因,一次性支付有困难的,中国信保也可以分期收取,但要符合相关制度的规定,一事一议,并经过严格的审批流程。

五、保单生效

保单生效后,承包企业要认真阅读保单,涉及自身的义务要落实到相关部门或责任人。例如,承包商应定期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以书面形式通报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如出现逾期应收账款,也要及时以书面形式说明情况。如拟提赔,还要报提赔申请。绝不能认为投了保就万事大吉,对项目相关情况不闻不问,导致中国信保错过追偿的最佳时机。保单明确规定如承包企业不履行其义务,中国信保是有权拒赔的。

六、赔付

承包企业履约完毕,拿到项目验收证明后,进入还款期,一般每半年还款一次,等额偿还。无论是因为项目所在国出现风险,还是业主资金周转困难,只要未能到期收汇,承包企业都有权向中国信保提赔,赔付率为90%。因此,在投了出口信用保险后,只要承包企业在国外履约完毕,无论何种原因,中国信保都将予以赔付。其中,如果采用卖方信贷的方式,则受益人是承包企业;如果采用买方信贷的方式,受益人一般是银行。需要注意的是,承包企业在收到赔付后仍有义务协助中国信保进行追偿及债务重组等工作。因为一旦中国信保赔付了项目款项,就会启动理赔追偿手续,承包企业要积极地与中国信保合作,配合中国信保追回账款,这一方面可以维护国家利益,另一方面可以使企业在中国信保树立良好的形象,便于将来继续得到中国信保在其他项目上的支持。

七、关于特险

传统的中长期信用保险已深为大多数国际工程承包企业所熟悉,对于卖方信贷而言,承保范围涵盖建设期和还款期全过程,但对于买方信贷而言,此险种的承保条件是债权成立,即承包企业拿到验收证明并进入还款期后,外方由于种种原因不能还款,中国信保会予以赔付。如遇到利比亚这样的情况,即在建设期间突然发生战争而无法施工,承包企业也没有拿到验收证明,则买方信贷保险是不予赔付的。而中国信保的特险则涵盖这一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了解并投了特险的企业寥寥无几。鉴于当今世界政局的不稳定性,建议企业应将这两个险种结合起来,同时投保。只有这样才能覆盖企业的全部风险。

特险投保单参见附件3。

八、其他

第一,市场布局的设置要适当,要与国家的政策导向相一致。由于我国承揽的国际工程承包项目大部分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因为经济实力不强,国别限额不大,而中国的承包企业往往喜欢“扎堆”,一旦一个承包企业成功进入某个国别市场,其他企业就会蜂拥而至。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让某个国家了解中国的信保、贷款、审批程序,认可中国的保险条款、信贷文本等法律文件并非易事。可是一旦某个企业运作成功,其他企业的后续项目自然容易得多。但是,这就会出现有的国别限额不够用,有的国别限额又有富余的情况。

因此,企业在确立市场导向和战略布局时,一方面要考虑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和优劣势,另一方面也要与中国信保充分沟通,及时了解中国信保每年重点支持的国别和领域。由于中国信保是政策性保险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因此,只有与国家的政策导向相一致,项目才容易获批,并最大限度地得到国家的政策支持。

第二,要注重创新。几年前,中国信保承保的大部分是国外主权担保的项目。而今,随着市场的变化,尤其在拉美地区,由于受当地法律的限制,想得到国家主权担保的可能性很小。因此,必须探求其他担保方式,既要使风险降到最低,又要使国际工程承包项目成行。近几年来,中国信保也在不断地寻找新的担保方式。例如,利用项目本身的购电协议(PPA)担保,利用资质较好的业主提供担保,利用国际排名相对靠前的银行提供担保,利用资源抵押担保,等等。承包企业也要配合中国信保,与时俱进,结合当今的政治经济形势,不断地探索和尝试新的担保和融资模式,只有这样,才能在当今这个竞争激烈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上立于不败之地。

第三,承包企业要随时关注中国信保的动态,及时掌握相关的政策信息。中国信保有一本定期向企业赠送的内部杂志,企业相关人员应仔细阅读。企业日常所接触的部门主要是中国信保的前台部门,与中国信保的后台管理部门接触不多,通过这本杂志不仅可以了解到中国信保的管理思路、国家政策导向,对市场布局具有指导性的意义,还可以看到其他企业的先进案例分析、创新模式分析,为融资创新开拓思路。更重要的是,可以读到中国信保出险的案例分析,避免重蹈覆辙。

第四,建议大型企业集团与中国信保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战略协议能使双方互惠互利。一方面,企业在有限的资源平台上可以得到比其他小企业更多的支持;另一方面,大企业集团长期稳定的投保需求可以为中国信保带来稳定的保费收益。

综上所述,中国信保是国际工程承包企业在“走出去”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有力支持,企业要充分利用这个国家给予的政策平台,随时了解中国信保的创新品种,真正使中国信保的险种服务于企业,在激烈的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