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际革命的产生和发展
“边际革命”通常被认为是由19世纪70年代英国的杰文斯、奥地利的门格尔、法国的瓦尔拉斯差不多同时但却是各人完全独立地发现了边际效用递减原理(最后一个单位给人们带来的满足程度递减)。这一影响深远的概念和原理后来成为现代微观经济学的核心,也成为宏观经济学进行总量分析的前提和基础,不少经济学家视其为古典经济学与现代经济学的分水岭,视其为现代经济学的标志。故称其为边际革命毫不过分。
现在需要探讨的是为什么恰恰在19世纪70年代发生了所谓的“边际革命”,为什么杰文斯、门格尔、瓦尔拉斯三个人在差不多同样的时间分别在曼彻斯特、维也纳和洛桑那样很不相同的文化氛围中竟会想到同样的概念?这种现象说明肯定存在着某种对“边际革命”的需求和产生“边际革命”的环境。
那么,促使“边际革命”产生的需求或动力是什么呢?这就是效用、稀少性以及在给定的条件下消费者的享受(效用)怎样才会最大,稀缺的资源怎样配置才能使效用最大。它标志着经济理论的中心发生了重要的转移——转向着重于主观的因素、心理因素,着重于需求和供给并且把需求而不是供给、生产和分配提到了空前重要的地位。
几年前,笔者在一本名为《经济改革热点理论探源》的书中曾经写过这么一段话,即“边际革命把对财富、价值的理解和效用、稀少性结合起来了,而且正是基于效用和稀少性这样的概念,边际学派对财富的思考就不是停留在商品的量上,而是认为一定量的商品对各种人的效用是供给稀少性的函数。于是,对财富和价值的思考就自然转化为怎样用最小的代价来获得最大程度的满足,即经济效益的思考”。今天,用这段话来说明边际革命发生的原因,似乎仍不过时。
“边际”问题可以说由来已久。李嘉图早在其地租理论里就表示了类似的意思,认为土地收益有递减性。后来,德国人戈森又在他的《人类交换规律与人类行为准则的发展》中提出了著名的“戈森定律”(下一节将专门介绍)。“戈森定律”所表述的内容使戈森可以当之无愧地被称为边际革命的先驱。19世纪70年代,英国经济学家杰文斯提出了“效用的最后限度”、“最后一次增添或另外一次可能的增添的效用程度”。奥地利经济学家门格尔注意到了资源的“稀少性”,并认为决定交易双方物品价格的是“在边际上的物品的价格”,他似乎要阐明一种“边际生产力”的学说。在杰文斯和门格尔的著作发表三年之后的1874年,瓦尔拉斯在他的《纯粹政治经济学》里,使用了“稀少”这个概念,并认为稀少和边际效用是一回事。这三位经济学家以“三位一体”的方式提出了共同的观点,经济学家称之为“边际革命”。此后,奥地利学者门格尔的两个学生庞巴维克和维塞尔对边际效用进行了淋漓尽致的发展,维塞尔还正式提出了“边际效用”的概念。美国学者克拉克把“边际效用”与分配相结合。英国学者马歇尔则把“边际效用”与古典经济学结合起来(新古典经济学),使其更具实用价值,因而更为精炼和完善。再后来,“边际效用”与福利经济学相结合,并与西方经济学中经济人的假设即在给定的条件下人们总是选择最大的原理实现了完美的结合,成为现代经济学分析的基本原理和基本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