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商法的公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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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前言

2003年12月博士论文答辩后,我就一猛子扎进了律师界,刀光剑影南征北战十多年,博士论文《论商法的公法化》也被压在箱底十多年了。

今年夏天,一场汹涌澎湃的股灾席卷了中国大地,政府不得不出手救市,上演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政府救市”大战,与1998年香港政府应对东南亚金融海啸如出一辙。历史有时是如此惊人的相似!

于是,我想起我那被压在箱底寂寞锁清秋十多年的博士论文,似乎也经受了历史的考验。我决定把它公开出版了,以酬谢我那一边抱着孩子一边写博士论文的辛苦,也是为了答谢指导我博士论文的史际春导师,还有那么多曾经给我帮助的人。

律师执业十多年,最大的收获和感受,是实践出真知。法律确实是一门应用型实践性的科学。只有在实践中,那些书本上的法律知识才能变得鲜活生动有生命力;也是在实践中,碰到了理论问题,才会深入研究挖掘,对症下药,求得解决问题的良方。

但是,更高的理论总结,却应该来源于实践又高于实践,是对实践经验的概括、总结和提炼、升华。因此,纯理论的研究,自有它高屋建瓴的价值。

本次博士论文的出版,期望它是对过去十年律师执业经验的小结,或者说是经过了十年法律实践的检验,得以揭开面纱,公之于众,接受公众的检验。

本论文此次出版未作大的修改补充,基本保留了当年提交答辩时的原貌,是想保存当年初出茅庐时稚嫩的学术水准。错误和疏漏在所难免,敬请读者指正。

陈岳琴

2015年9月29日写于长远天地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