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版自序
2009年4月,我发表了第一部专著《做文做事与做人——对公文与人民利益关系的考察》。近四年来,在与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广东省委党校、北京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以及自己所处的海淀区机关等的教授、领导的工作、学习和交流过程中,我又有了很多新体会、新认识、新积累、新沉淀,并在基层一线培训交流过程中逐步孕育出了一本书稿的雏形,其主题是“正确、规范与提高”,认为公文研究到现在,就像解数学题一样,一方面,已经发展出一整套比较系统的公理、原理、定理、推论以及方式方法、工具手段来解题,另一方面,也有很多谜题待破解,甚至还有很多领域需要创造性地发现、提出和解决。
2012年4月、6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相继发布,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2012年7月中旬,中国法制出版社江凌社长问我,对贯彻新条例、新格式有什么看法,随后提议我再写一本指导性较强的专著。我认真梳理总结了自己乃至我国公文学界的最新实践和研究成果,形成了《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精解与范例》书稿。
本书分四章,对《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若干问题进行研究,对公文创造规律进行剖析,对7个常用基础性文稿的写作规律进行探讨,最后对15个法定文种的写作规律进行解析。其内在的脉络是,提出并分析了公文本质上是什么、公文是怎样产生的、怎样才能更好地起草和运用公文、怎样迅速提升公文写作能力,以及怎样更好地运用公文为国计民生服务等问题。本书所要表达的主题,用一个字来概括,就是“一”,构成了“一心多向”系统,即“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这既是一种公文观,又是一种价值论,还是一种方法论。任何公文,皆可作如是观。
所谓“一”,是指“一个核心观点”。按照2012版《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规定,从概念上讲,“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按照本书的研究,从本质上讲,公文是为了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利益而采取的有效治理国家的重要而基本的工具,是其所代表的利益关系的总和,是不断努力创造并突破历史局限性的产物。利益来到世间,一手抓着“文治”,一手抓着“武功”。
所谓“二”,指“法”和“理”。“法”是法律,又分为“三”,一是依法执政,二是依法行政,三是依法办事。“理”是道理,又分为“三”,一是客观事物的结构、规律;二是公务活动的结构、规律;三是表达客观事物和公务活动的语言文字的结构、规律。
所谓“三”,角度不同,划分又有不同。
第一类,过去、现在、将来。公文,总是深刻地依托一定的历史,创造一定的历史,讲述一定的历史。
第二类,文、事、人。做文就是做事,做事就是做人;做公文就是做公事,做公事就是做公人。不能见文不见事,见事不见人。要以人为本。
第三类,情、理、法。公文,总是寄托一定的感情,反映一定的道理,遵循一定的法则,是情感、态度、价值观的统一。
第四类,内己、外他、中介。公文,不管是上、下、左右,党内党外,内政外交,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发展、改革、稳定,总是内己、外他和中介的统一。
第五类,想、说、做。公文,必须把想明白、说明白、做明白统一起来。统一,即使内部有矛盾,也能建功立业;不统一,内部矛盾一旦败露,轻则影响形象声誉,重则导致身败名裂,给党和国家、民族和人民造成严重伤害。这是英雄与枭雄,也是历代所谓文人骚客、推手、写手、幕僚等的幸福与悲剧所在。
第六类,输入、加工、输出。公文,总是一个语义场,一个信息系统,按照公文创造理论和公文传播理论,公文信息的输入、加工、输出必须统一,尽可能地突破信息壁障,不断提高信息的准确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七类,改、磨、打。“改”是改动、改进、改善,“磨”是琢磨、磨砺、磨合,“打”是打算、打假、打造。公文,总是改、磨、打的统一。
第八类,过程、方法、结果。公文,总是从一定的利益(立意)出发,通过一定的过程,使用一定的方法,得到一定的结果,其中的关键,就是顶天立地,无中生有,有中生无,有无相生相克。
第九类,正确、规范、提高。公文,不管怎么想、怎么写,生命线是它扎根于人民群众的正确性、可接受性、可行性,所谓的“正确”,理想的状态是,在正确的情景中,由正确的主体,面对正确的对象,使用正确的方法,做正确的事情,得到正确的结果。在正确、可接受、可行的基础上,把“要我”处理好,就是“规范”;把“我要”处理好,就是“提高”。有了正确、规范和提高,足矣。
所谓“万”,是指公文在大千世界中孕育生产,并且在与大千世界的相互作用中相互创造。公文的世界,就是人的世界。公文的困惑,就是人心的困惑。善待公文,就是善待人心。得人心者,得天下;治人心者,治天下。国计民生,文治武功,缺一不可。
所以,我反复强调,公文不仅仅是语言文字表达的问题,不仅仅是所谓“秀才”“妙笔生花”的问题,更是党政机关及其各级领导干部和所有工作人员,乃至全中国人民在“一心多向”系统中,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开展公务活动,求实创新,有效治理国家,谋求根本利益的问题。我们必须对国、人、利、事、物、文等要素的辩证关系和复杂实践予以科学、系统、深入的研究,才有可能更好地揭示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规律,更好地宣传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及其配套《党政机关公文格式》,从而更好地锻炼、创造、掌握和运用“文武之道”的力量。
本书当然不能说尽公文的各个方面,希望对促进中国公文学的发展,对辅助各级党政机关领导和同志们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发挥积极作用。
是为序。
刘访
2012年10月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