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一
一个时代的落幕,意味着一个新时代的开启。
当前,全国检察机关的内设机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等履行职务犯罪侦查职能的部门已全部转隶至各级监察委员会。
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
这意味着曾以检察机关为主导的反腐败格局发生了巨变。
一切过往皆为序章。
在反腐败大格局中,检察机关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巨大作用。
1989年发轫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成立,到199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总局正式挂牌,检察机关擎起了中国反腐败的大旗。2005年全国检察机关成立反渎职侵权局,渎职——这一不落腰包的腐败正式纳入了反腐败格局中。
检察机关在宪法法律框架内,摸索出了一条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统筹兼顾办案力度、质量、安全和效果的中国特色反腐败之路。检察机关同时积极推进侦查机制改革,运用“抓系统、系统抓”等灵活创新的方法,查办了一大批贪污贿赂犯罪大要案件,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时移势易。
当前,依法治国成为主旋律,反腐败成为全党全国工作重心。确立监察委员会作为国家机构的法律地位,作为反腐倡廉的主力军,充分彰显了监察委员会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从此,反腐败工作进入一个全新的时代。
二
本书展现了近年来检察机关查办的一系列典型案件。从腐败发生的领域来看,有金融腐败、国企腐败、拆迁腐败、医疗腐败等;从腐败的特征来看,有亲情腐败、情妇腐败、集体腐败等;从腐败的人员构成来看,有政府高官,有国企高管,甚至还有最基层的清洁队队长、乡镇土管员。
有的腐败形式频频见诸报端,有的腐败领域已成重灾区,有的腐败手段刚刚出现。无论腐败的外衣如何变幻,腐败的内容如何变化,腐败的所有特征都指向两个字:贪念。
有权的,想把权变成钱;有钱的,想把钱化成权。没权的,想要有权;没钱的,想要有钱。有的替家人谋利,以权谋私。有的为讨情妇欢心,胆大妄为。有的为了点蝇头小利,就闯下滔天大祸。欲望、贪念、交易,反反复复,形形色色。在权钱交易间,滋生了各种各样的利益交换,上演了一幕幕贪婪丑态。
既然人类的原始欲望先天存在,那么贪念这一主观原因已昭然若揭。
造成腐败的客观原因却异常复杂:有权力运行、体制机制、监督监管,等等。
分析腐败成因的最终目的,是想寻找根治腐败的路径。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的“反腐人人有责”,响彻香江。依靠全民反腐,香港地区成为全亚洲、全世界清廉度排名靠前的地区。
在我们的邻国新加坡,法治严明、令行禁止、高薪养廉,依靠著名的“腐败零容忍”,成为亚洲最清廉的国家。
在美国,反腐败不仅仅靠其刑法规制,散落于反欺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海外反腐败法中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构成了反腐败的铜墙铁壁。同时,经百年历程建立起来的社会信用体系,使得腐败成为一根不敢触碰的红线。
因此,我认为反腐败不应是某一个机构、某一个部门专属的义务与责任,而应当是一场“人民战争”,是一项系统工程。
当前,经济发展的突飞猛进、人民生活的日益富足、物质环境的快速变化不能成为腐败滋生蔓延的理由。而是,在客观环境急剧变化下,反腐败这一综合工程可能已落后于形势的发展。
因此,本书的意义就是追寻反腐败的良方。
作为法治媒体人,我的眼光不仅关注贪腐案件本身的千奇百怪,更要从法治的角度,观察一个个贪腐案件发生的原因,并试图在具体描述贪腐个案后,开出药方。
每个人的视角都有其局限性,我的观察更多是侧重于个人知识,侧重于对专家学者的采访,侧重于十多年来对贪腐案件报道的积累。因此,我在每篇贪腐案件背后都设置了“观察”这个小板块,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有时还会试图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观察,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作者本身的困惑。
也许我的看法并不权威,也并不深刻,但作为媒体人,这是应尽的义务。哪怕是多提供一点思考的可能性,触发对解决腐败问题的灵感,就觉得这事儿值了。
腐败现象并不只是媒体报道的新闻,它与每一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与国家前途命运紧密相连。我希望每一位公民积极投身于反腐败工作中去。
本书的最后一篇、第二十五章“两个人的举报:全国首例金融债券贪污案告破”一文,投入了我个人的理想主义。当实名举报蔚然成风,当反腐人人有责,当腐败无处遁形时,我们这个国家才能真正天下无贪。当年,在采写此文时,我征得举报人的同意,新闻报道中的举报人都是真名实姓。在编辑出版本书时,我仍然遵从了先例。借此机会,向两位实名举报人致敬,为他们的正直无畏与勇气鼓掌。他们是社会的脊梁。
三
本书的编辑出版,要感谢我的老师、兄长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著名检察作家徐苏林先生的指导、斧正,感谢“CU检说法”运营人王栋先生的推荐,感谢中国法制出版社的各位编辑老师。
关于本书,我有三点说明如下:
一、关于案件管辖权。本书中的所有案例均是由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本书既是对过往反腐败工作的总结,也是向曾奋战在反腐一线的检察官致敬。当下,检察机关对职务犯罪案件只履行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法律监督的职能。职务犯罪案件由纪委监察委进行违纪检查和监察调查。
二、关于案例。贪腐案件具有的特征并不因其由哪个机构、部门管辖而有所不同。本书的侧重点是展示贪腐的形式、特征、危害,如何惩治腐败,防微杜渐。即便是从检察机关侦查的角度报道案件,也是为了更好地展现整个贪腐案件的全貌,请各位读者不要将之与当前纪委监察委的办案模式进行比较。因为,管辖机关的性质不同,获得授权而适用的法律不同,办案模式不同。
三、关于案中人物、案发地点、涉案单位。为避免对号入座,保护隐私权,对贪腐分子、案发地、涉案单位等一一做了技术处理,恳请各位读者谅解。作者尽力保持文章原本的风貌,尽量不会影响阅读体验。
本书付梓之时,再次感谢家人对我多年的支持、爱护。家人是最宝贵的财富。
当贪腐分子想伸出手时,多想想自己的家人。想想幸福的生活并非靠权钱堆积,想想他们需要自己的陪伴,想想一念之差就会是铁网高墙。也许,心中的贪念将烟消云散。
是为序。
易炜翰
2019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