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设施项目采购及招投标实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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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工程建设项目的界定

《招标投标法》第3条规定,在中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为了确定强制招标投标采购的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有必要先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内涵和外延进行阐述和分析。

一、工程建设项目的范围

根据上述《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并结合《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主要是指建设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货物3个类型。具体来讲:

(1)建设工程,包括了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项目;

(2)建设工程还包括与建筑物和构筑物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作;

(3)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

(4) 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

二、建设工程的范围和种类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以及房屋和市政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

由此可见,建设工程包括了建筑工程和土木工程,其中,土木工程包括了公路、民航、铁路、水利水电、港口码头、疏浚、矿山、机电、通信与广电、石油化工等工程。建筑工程主要是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市政工程则包括市政道路、城市轨道交通、热力、燃气、电力、园林绿化、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工程。

对于一些市政工程项目,实务中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该工程建设项目坐落在市政规划区内,其可能需要归入市政建筑的范畴,而如果是坐落在市政规划区之外,则可能被视为土木工程的范畴,两者的区别在于对口的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的不同。因此,在工程项目立项、规划和招标的前期准备阶段,招标人和投标人都需要了解项目所在地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权限和分工,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三、理解建设工程时的注意事项

在理解前文所述的建设工程的范围和类型时,招标投标的各方主体还应当注意以下两点:

(1)这里所指的建设工程既包括建筑物也包括构筑物,前者是指用建筑材料构筑的空间和实体,供人们在其内进行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如居住建筑、工业建筑、农业建筑和园林建筑等。后者是指为某种使用目的而建造的、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其内部进行生产和生活活动的工程实体或附属建筑设施,如垃圾房、水塔、烟囱、栈桥、堤坝、蓄水池、囤仓、水井、道路、桥梁、隧道等。

(2)这里的建设工程不仅包括新建项目,也包括改建和扩建项目,还包括工程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内容。但若是与建筑物、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没有关系的装修、拆除、修缮则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但是,《招标投标法》的这一表述仍然含混不清,在逻辑上存在不明确之处,也容易导致实务中的不同理解和混淆。事实上,工程建设领域的装修、拆除、修缮等工作都被列入招标投标的管辖范围。

四、工程分包项目的界定

按照目前中国住建部的相关规定,建设领域的分包工程包括专业分包工程和劳务分包两种类型。依据原建设部颁布的《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2010年)》的规定,专业分包工程共分为60种,具体包括地基和基础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钢结构工程、电梯安装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等。此外,预拌商品混凝土、混凝土预制构件、金属门窗工程、预应力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高耸构筑物工程等也属于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序列。

按照原建设部颁布的《建筑业劳务分包企业资质标准(2001年)》的规定,劳务分包包括木工作业、砌筑作业、抹灰作业、石制作、油漆作业、钢筋作业、混凝土作业、脚手架作业、模板作业、焊接作业、水暖电作业、钣金作业和架线作业,共计13种。

专业分包工程与一般的建设工程项目有关,如果不是在总承包工程项目中已经过招标投标,那就属于《招标投标法》规范和调整的项目范围。而劳务分包则不同,它并不属于《招标投标法》需要监管和调整的内容。

五、工程建设项目货物的范围

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并非所有的货物都与工程项目的建设有关。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材料、设备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

但是《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并没有规定具体的工程货物范围,这有赖于结合工程技术进行分析。参考一些地方规定[1],可以发现:

(1)涉及施工质量的结构材料及重要的功能性材料、设备的具体范围:

①用于承重结构的钢筋、混凝土;

②用于承重墙体的砌筑砂浆、砖和混凝土小型砌块;

③防水材料;

④建筑外窗;

⑤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

⑥钢结构工程用钢材及焊接材料;

⑦主体结构使用的预制构件。

(2)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备采购的具体范围:

①大型机械: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施工外用电梯、混凝土搅拌机、汽车式起重机、挖掘机、装载机。

②周转性材料租赁:组合钢木模板、跳板、钢管扣件、顶托、碗扣脚手架、U型销、自锁式模块脚手架、架子管扣件、活动脚手架、路桥桥墩支撑脚手架。

③主要建筑材料:钢材、钢筋、水泥、水泥商品构件、混凝土、木材、木制品、门窗、幕墙、铜铝、砖、石材、玻璃、玻璃制品、防水卷材、电线电缆、水暖材料、卫生洁具、水嘴、通风材料、开关、电线、管件、建筑陶瓷、建筑涂料、建筑防水材料、外墙和屋面保温材料。

④辅助材料和机具:安全网、测量仪器、变压器、电箱、电闸箱漏电保护器、布料机(杆)、地泵、220伏电压以外的电工工具、电动吊篮、发电机、高级泵、卷扬机漏电保护器。

⑤设备采购:电梯、配电设备(含电缆)、防火消防设备、锅炉暖通及空调设备、给排水设备、楼宇自动化设备等。包括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各种设备。

不过,在上述两项设备、材料中,虽然都属于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材料、设备,但是否属于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以及是否属于必须招标的材料、设备的范围,则仍然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