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简介
2008年,中本聪发表了名为《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的论文,以区块链技术为核心,使得在线支付能够直接由一方发起并支付给另一方,中间不需要通过任何的金融机构。这份文件被视为区块链技术的开端。
简言之,区块链技术是指通过去中心化和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的技术,并不是一种单一的、全新的技术,而是多种现有技术整合的结果,包含“区块+ 链”的数据结构、分布式存储、加密算法、共识机制四大核心技术。
通俗地说,区块链相当于一个“串珠”的过程,就像向一条基于时间的射线上不断追加新的珠子,在链上不断新增新的区块;当然,“链”并非真实存在,只是基于密码学以及通过时间戳的原理在时间上凸显先后次序,而“区块”也不是直观上认为的珠子,而是拥有存储信息能力的网络事务数据包,数据包内可以包含转账交易数据、智能合约代码或执行数据等信息。
“分布式存储”则是指串珠并非仅仅由个人完成,而是一个公开的、透明的、无中心程序,由一个称作“共识机制”的方式决定“谁”有权力在线上“串珠”,通过游戏规则获得串珠权力的人则可以得到系统奖励的通证,这就是所谓的“挖矿”。也就是说,通过在区块链网上依据共识机制争夺记账权,成功的节点将得到记账权以及伴生的记账奖励和交易费用,如比特币就是通过工作量证明(Proof of Work,PoW)确定记账权,并向挖矿的节点提供比特币奖励。
在比特币或其他区块链网络中,其最根本的诉求是解决网络环境中价值交换时相互之间的信任问题,如在串珠后获得了新的通证,然而要通过“串珠网络”交易这些通证则会面临“如何交易”“向谁交易”“对方可以信任吗”这些问题,这也就是传统金融中介机构所解决的问题,通过银行可以进行借贷、通过证交所可以买卖股票、通过电商可以交易购买商品,通过中介机构可以在支付中介费的情况下使用服务,然而这样的操作基于对中心结构或中介机构的信任,因为中介机构在事务处理中拥有管理员权限,技术上可以修改用户的数据。即使中介机构不作恶,其中心化处理模式仍然会存在单点故障风险,如果被黑客控制,将会产生严重后果。
如果在“串珠网络”中交易通证,当发生对方没有汇款却声称已经汇款等意外情况时,在没有中介机构的情况下,需要获得“串珠网络”中大多数人的认可保证这些信息是合法有效的,这就是“分布式存储结构”的好处。分布式存储结构允许所有节点都拥有一个总账本,避免“串珠网络”中某一个人随意对总账本进行改动,在无法信任他人的情况下,通过大多数人的共同利益确保任何交易节点的交易是合法的。
在解决“如何交易”“跟谁交易”的问题后,马上就会面临物理隔阂的问题,由于在交易过程中,无法确信这笔通证会不会在途中某个地方被别人修改或是拦截,因此需要一个别人无法破解的密码锁,而某个聪明的科学家就设计出了一组十分复杂的密码锁并用在一个坚不可摧的保险箱中。
这种密码锁有两个密码:一个放钱用(公钥、地址);一个收钱、支付用(私钥、密码)。任何人都可以通过公钥向密码箱放通证,但是只有私钥能够取走通证。私钥只有自己拥有,这就是“非对称加密”;但是私钥非常难记,用户为了方便会通过钱包对私钥再次进行加密,并通过用户名密码来登录钱包获得私钥的支配使用权。
从本质上来说,公钥和私钥是非对称加密算法的产物,除了钱之外也可以用来传递信息,比如将自己私钥加密的信息传播出去,别人可以用公钥进行验证,从而确认这个信息是由自己发出的。
因此,在一个大家一起建设并建立游戏规则的“串珠网络”,只要有一个钥匙、一个密码柜就可以参加了。
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