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技术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判断
相信大家对区块链技术的基本概念已经有所理解,从这些概念出发,有四个基本判断:
1)区块链的颠覆之处,在于它解决了“信任”这个人性问题,仅仅从技术角度出发,无法理解它的强大。一些原本彼此并不信任的人或者团体,各自出一台服务器,在大家彼此监督、大多数人遵守共识协议的情况下,能维护一份公认的记录——这就足以打开无穷的想象空间。
2)抛开能够实现价值流动的“币”,仅仅考虑区块链对生产力的改造,其创新程度远远比不上人工智能。
区块链其实就是一个分布式的数据库,每个区块中保存的内容,相当于数据库中的表格,它和传统分布式数据库的区别在于:①参与者可以任意地加入,不需要许可;②任意地离开,不影响系统运行;③数据库的内容对所有参与者公开;④以往的所有交易数据,即数据库的日志,永不删除;⑤高度冗余,高度可靠;⑥低效,需要多个确认,才能认为交易真的完成了。
加密数字货币只是区块链技术的应用之一。从数据库技术角度看来,加密数字货币的记账方式和支付宝、微信支付记账的方式并无本质的不同,比特币交易的速度还很慢,大额交易一般要等六个确认,耗时一个小时左右。
加密数字货币的优势在于它们实现了虚拟世界中价值的低摩擦力流动。法币在比特世界中流动起来有非常大的摩擦力,发送方和接收方都要和公民的身份相绑定,有各种各样的限额,而且跨境流动非常困难。与之相比,多等几个确认的时间真是细枝末节的小事了。如梁斌博士所言:“财富的自由流动、不受限地自由流动是很多富人的终极需求,我想这是包括比特币在内的加密数字货币最核心的价值”。
但在加密数字货币的应用之外,作为纯粹可信数据库的区块链技术,目前看来,最先落地的应用很可能是“溯源”。
例如天猫国际的全球溯源计划,主要是通过区块链、药监码等技术,运用大数据跟踪进口商品全链路,实现集生产、通关、运输等各方面信息于一身的目的,以期为各个跨境商品添加“身份证”。
这类应用,传统的、中心化的、高可靠的数据库一样可以搞定,因此从生产角度来看,区块链只提供增量式的进步,想象空间不大。
3)区块链真正的想象力在于生产关系角度的“去中心化”。
4)和任何技术一样,不能对区块链本身进行价值判断,它有可能被用来作恶,也有可能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从互联网发展历史上讲,非法经济还有游戏,经常是首先应用新技术的领域。以区块链为基础的加密数字货币,就曾被非法组织作为交易货币之一。
另一个历史规律是,遏制新技术的发展从来不是解决负面应用真正有效的方法。在区块链技术已经兴起,大量资本和人才涌入的情况下,只有花更多力气发展有益应用,才能避免有害应用的流行。
从整个人类历史的高度来看,如同郑渊洁所说:“某些高科技首先是为了军事目的而研制的,尔后才转为民用。”如果区块链技术真的如大家想象得那么伟大,那它在未来会带来多少美好,眼下就可能带来多少混乱。或者说,它眼下带来多少混乱,说明它未来就有潜力带来多少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