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大型集团用户的集中招标采购
随着电力设备采购制度的不断发展,集中招标这一科学合理的采购模式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而这与提升设备采购质量、加强采购透明性和减少采购成本等优势密切相关。
众所周知,电力设备分为发电机、锅炉和汽轮机等发电设备,变压器、电线电缆等一次设备,继电器、电力自动化等二次设备,烟气脱硫、除尘器等电力环保设备,而且设备自身质量、性能和价格等直接关乎电力企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故选择恰当的采购模式愈发重要。采购中引入集中招标方式,则有助于改善设备质量、节约采购成本、提升服务水平及增强采购公开公平程度等,因此其不失为推动电力设备采购工作稳健前行的有效途径和手段。作为国有大型企业集团,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石油和中石化等大型集团用户都采用集中招标的方式采购所需的电力设备。
电力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对设备自身有着一定的标准要求,通常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之分。为了满足自身使用的需要,大型集团用户都制定了相应的企业标准,这些标准中部分参数高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这就要求电力设备制造企业利用集中招标采购电力设备的前期阶段,必须准确掌握设备需遵循的标准。
国家电网公司(简称“国网”)是中国负责电网运营的重要企业,其在全国电网建设投资中占比达85%以上,年均采购输变电设备金额占行业总产值的50%以上,是输变电设备行业主要的下游用户。国网集中招标采购设备的范围、技术要求及竞标规则对整个输变电设备制造行业都将产生重要影响,具有风向标的作用。在“三集五大”总体发展战略的指导下,国家电网为逐步实现电网建设物资采购的集约化,降低运维成本并加强设备标准化管理,其于2005年在公司总部设立了招投标管理中心,对330kV及以上重大工程的相关设备实行集中招标采购。2007年,国网逐步制定了各电压等级输变电设备的典型造价资料,并开始在基建与设备采购中推行“通用设计、通用设备、通用造价和标准工艺”,初步建立了输变电标准体系,为集中招标规模的扩大化奠定了标准化的技术基础。自2009年起,国网加快了电网建设步伐,电网建设投资规模显著增长,1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输变电设备纳入了集中招标平台。
国网在扩大输变电设备集中招标范围的同时,相应的竞标规则也在逐步改进与完善。在集中招标模式推行的初期,由于采购范围较小,且尚无统一的技术标准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做出明确规范,设备价格作为集约采购成本节约的可量化因素,在这一阶段的评标过程中占有较大权重,自2009年4季度起国网大规模采用“低价中标”的竞标规则。尽管这种对采购成本过分关注的竞标规则节约了大量静态投资,但招标规模的不断扩大也使得这种竞标规则的弊端随之显现,一些生产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差的企业通过相对低价投标途径挤入国网市场,部分企业通过不适当地降低设备质量与标准的方式,压低投标价格以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给电网建设及运维造成较大质量隐患。为改善设备市场竞争环境,提高电网建设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国网自2011年3月份第二批输变电设备集中招标采购起,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对设备价格的评价标准由“低价”调整为“二次均价”,同时提高技术资质、商务运作、产品质量以及售后服务等因素对评标结果影响的权重,特别是在二次设备领域,技术因素所占权重均达到或超过50%,综合评价法在集中采购中整体上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
国网电力设备需求量大,供货厂家多,由于前期“典设”“通用设计”等技术要求不统一,导致设备在通用互换、扩建等方面产生了新的问题,同时结构差异性较大,也为设备安全运行、备品备件储备等工作带来困难。为了解决以上问题,国网组织相关的部门开展电力设备的标准化设计工作,便于产品在运行过程中发生故障或抽检发现某企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时,随时更换为其他企业的合格产品
大型集团用户的集中招标采购与原有的分散招标采购方式相比,电力设备集中招标采购有着一定的优越性,但其并非所有的电力设备采购均可采用此方式。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对其具体的适用范围有所了解和明确,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灵活可行的集中招标采购策略,进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设备采购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