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小镇实行创建制,采用“宽进严定”的方式统筹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利用3年时间,到2018年力争建成1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鼓励和引导县(市)区和乡镇(街)结合实际开展特色小镇建设,并按照市级标准,制定相对应的建设标准和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