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舒本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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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宦游山东二十年

王芑孙在《墓志铭》中介绍说,姚玉栋在山东做官,前后将近二十年之久。

姚玉栋做的都是地方官——知县。

姚玉栋在山东各地出任知县,王芑孙在铭文中是分作前后两段加以叙述的。

前段所述是“补宁阳……调单县……补淄川……补阳信”:

a宁阳——b单县——c淄川——d阳信

后段所述,则是“历署博兴、利津、章丘、乐陵”:

e博兴——f利津——g章丘——h乐陵

前后两段叙述,地名毫不重复。

地名虽不重复,次序却有疑问。前段所述,井井有条;后段所述,则稍嫌紊乱。

另外,还遗漏了一处:

j临邑

可知姚玉栋总共在山东做过九地的知县。

现暂以a、b、c、d、e、f、g、h、j作为此九地知县的临时代号,分别依次考列于下:

但依据我的考察,此表并不能真实反映姚玉栋在山东做官年月的顺序。

姚玉栋在山东做官年月的真实的顺序,应如下表所示:

1【博兴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一站是博兴。

他出任博兴知县,见于王芑孙《墓志铭》,但没有说明任职的年份。

然而山东巡抚国泰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初九日奏折提及此事,记录了具体的时间。

国泰奏折中有“(玉栋)于四十三年闰六月十六日到省,曾委署博兴县知县”之语(下文将具引奏折全文)。故知其初任知县之时在乾隆四十三年(1778)。

查民国《重修博兴县志》卷八“清职官表”“知县”,乾隆间并无姚玉栋之名。在此前后之知县有周薰(三十九年)、燕增元(四十三年)、黄瑄(五十年)三人。

问题在于,姚玉栋始任此职是在燕增元之前,还是在燕增元之后?

《重修博兴县志》卷十二“宦绩”有燕增元小传,其中说:

燕增元,河南陕州人,乾隆丁丑进士,四十三年任知县。廉介爱民,煦煦如慈父母。民歌其俭,有“夫人种菜,相公着布”之谣。

郡守李涛初不喜,诮之曰:“何痩也?”增元答曰:“面虽枯,心常自适。”守问:“何所适?”曰:“增元莅官五年,与民初无龃龉,以此自适。”守因仰思曰:“吾判狱数十,惟汝县无来郡者。”遂优礼之,亲书匾文以赠曰:“民其允怀。”

四十七年大水,抚臣委某道勘灾,曰:“水仅尺耳,奚谓灾?”增元骤步水中,深及其胸,曰:“尺水能如此乎?”道曰:“休矣,燕君出,勿以致溺。贤官重吾辜。”遂白抚臣,请缓赋。

增元去后,民为立祠以祀。

小传中明言燕增元于乾隆四十三年任博兴县知县,四十七年大水时仍在位,又自谓“莅官五年”,可见姚玉栋的任期必是在燕增元之前,而不可能在燕增元之后。

国泰奏折在“曾委署博兴县知县”一语之后又紧接着说:“嗣奏署宁阳县知县”。从“嗣”字可知,姚玉栋委署博兴知县仅仅是短期的、暂时的。

2【宁阳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二站是宁阳。

他出任宁阳知县,见于王芑孙《墓志铭》,亦见于光绪《宁阳县志》。

但光绪《宁阳县志》于卷三“皇朝秩官表一”仅录姚玉栋之名,而未注明他具体的任职年份,并将他和严象琳二人的供职年份划于乾隆三十三年(1768)的郭撰和四十五年(1780)的孙祥凤之间。

据王芑孙《墓志铭》说:

君以乾隆庚寅举人拣选知县,发山东,补宁阳。故陆公燿方为按察使,荐调单县,中以事去。

姚玉栋乃“庚寅举人”,而庚寅为乾隆三十五年(1770)。故他出任宁阳知县必在中举之后的乾隆三十五年至四十五年(孙祥凤任期)之间。

据山东巡抚国泰乾隆四十五年(1780)八月初九日奏折说:

查有宁阳县知县玉栋,……于四十三年闰六月十六日到省,曾委署博兴县知县,嗣奏署宁阳县知县,乾隆四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奉文准署任事。

可知姚玉栋宁阳知县之任始于乾隆四十四年(1779)正月。

3【单县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三站是单县。

他出任单县知县,见于王芑孙所撰《墓志铭》,亦见于民国《续修单县志》。

依王芑孙所撰《墓志铭》,姚玉栋先任宁阳知县,后任单县知县。

而据民国《续修单县志》卷五,“职官”“知县”:

(乾隆)四十六年,玉栋,满洲正白旗人,举人。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初九日,山东巡抚国泰有奏折,全文如下:

山东巡抚臣国泰跪奏,为要缺需员拣选奏调事。

窃照单县知县万在衡经臣奏请升署德州知州,仰蒙俞允,所遗单县员缺,系沿河繁、疲、难兼三要缺,例应在外拣员调补,臣与藩、臬两司于通省知县内详加拣选,非本任要缺,即人地未宜,一时实难得合例堪调之员。惟查有宁阳县知县玉栋,现年三十四岁,系正白旗春岱管领下汉军,由举人于乾隆四十三年五月初四日拣选引见,奉旨发往山东,以知县委用,于四十三年闰六月十六日到省,曾委署博兴县知县,嗣奏署宁阳县知县,乾隆四十四年正月二十四日奉文准署任事,扣满年限,已经题请实授。查该员才具明干,办事勤能,以之调补单县知县,实能胜任。惟该员历俸未满三年,与调补之例稍有未符,但人地相需,例得援例奏请,合无仰恳圣恩,准将玉栋调补单县知县,于地方实有裨益。如蒙俞允,所遗宁阳县员缺,系调补所遗,例得以试用人员补用。查有试用知县孙祥凤,现年四十八岁,浙江归安县举人,拣选知县,充补四库全书处誊录期满,议叙一等,签掣山东,引见,着发往试用,于乾隆四十四年二月二十二日到东。查该员才情明白,办事实心,前经委署馆陶县知县,并无贻误,已逾一年,试用期满,以之试署宁阳县知县,自堪胜任。照例俟试看期满,另请实授。

再,玉栋系以现任知县拣调知县,孙祥凤系以试用知县请署知县,均衔缺相当,毋庸送部引见。

又,玉栋参罚案件,除已参未准部覆者例不计算外,现在罚俸住俸案件仅止五案。该员系办差之员,本年正月初一、十五两次恭逢恩旨,例得查销。现在汇册咨部。又,孙祥凤并无参罚事件。合并陈明。为此,谨会同河东总河臣李奉翰恭折具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五年八月初九日。

此奏折涉及姚玉栋之事有六:

(1)姚玉栋系正白旗春岱管领下汉军。

(2)姚玉栋于乾隆四十五年(1780)为“现任”宁阳知县。

(3)乾隆四十三年(1778)闰六月,姚玉栋曾一度委署博兴知县,旋于次年正月署任宁阳知县。由此可见,王芑孙《墓志铭》所记姚玉栋在山东任各地知县的顺序有误,其间遗漏了他首任博兴知县之事。

(4)国泰说,姚玉栋于乾隆四十五年为三十四岁。按:王芑孙所撰《墓志铭》曰:“其卒,嘉庆四年六月三日,年五十五。”以此推算,则姚玉栋于乾隆四十五年应为三十五岁。这与国泰所说不合。

(5)王芑孙所撰《墓志铭》曾说,“故陆公燿方为按察使,荐调单县”。此说不确。“荐调单县”之人,非山东按察使,而应是山东巡抚。国泰此奏折可证。误指陆燿的原因,也可能是源自姚玉栋本人或其家属的猜测,王芑孙只不过是以讹传讹罢了。

王芑孙在《墓志铭》的铭文中曾举例称赞姚玉栋在单县知县任内的作为:

始宰单父,匄妇道僵。往瘗其殣,遗婴卧旁。收哺以长,有蔼慈祥。

4【淄川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四站是淄川。

他出任淄川知县,见于王芑孙所撰《墓志铭》,亦见于道光《济南府志》。

道光《济南府志》卷三十“秩官八”,“淄川”“知县”:

玉栋,满洲正白旗人,举人,四十九年任。

淄川是著名小说家蒲松龄的故乡。而姚玉栋既是曹雪芹《红楼梦》的喜爱者,也是蒲松龄《聊斋志异》的喜爱者。在淄川任职期间,他从蒲松龄裔孙手中获得《聊斋志异》佚稿四十二篇。后来,他的儿子姚荣誉把这四十二篇佚稿,以“聊斋志异拾遗”为题,刻进了他的《得月簃丛书》。

姚玉栋在淄川的前任是孙功烈,“四十七年任”。他的后任是王世腾,“五十三年任”。

从王世腾的始任年份来看,姚玉栋应于五十三年(1788)卸任。实际上不然。因为他于五十年(1785)至山东济南府章邱县赴任知县了。因此,姚玉栋淄川知县之任,应止于乾隆五十年。

5【章邱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五站是章邱。

他出任章邱知县,见于王芑孙所撰《墓志铭》,亦见于道光《济南府志》、道光《章邱县志》。

上文已指出,他“于五十年(1785)至山东济南府章邱县赴任知县了”。

道光《济南府志》卷三十,“秩官八”,“国朝”,“章邱知县”,“乾隆”:

玉栋,字云浦,满洲正白旗人,五十年任,有传。

这里向我们透露了姚玉栋的表字。不知是“筠圃”的谐音,还是“筠圃”乃“云浦”的谐音?我猜想是先有“筠圃”,后有“云浦”。

他的前任是萧学慎,“五十年任”。

他的后任是杨楷,“五十一年任”。

由此处的记载看来,姚玉栋的任期是乾隆五十年(1785)至五十一年(1786),前后约一年的光景。

在道光《济南府志》卷三十八,“宦蹟六”,“章丘知县”,还有关于姚玉栋的记载:

玉栋,字云浦,满洲正白旗人。乾隆五十年知章丘县,勤政惠民。五十一年,岁大饥,赈济有策,全活者无数,咸感戴之。

这两处的记载再一次证明了他的章邱知县任期,是从乾隆五十年到五十一年。

道光《章邱县志》卷七“职官表”,“乾隆”:

玉栋,满洲正白旗人,五十年任,有传。

其记载,除了“字云浦”三字之外,与道光《济南府志》卷三十的“秩官表”完全一样;其小传,也与道光《济南府志》卷三十八的“宦蹟”毫无二致。

在章邱期间,姚玉栋曾有“救荒”的善政。王芑孙所撰《墓志铭》的铭文记述了这件事:

救荒章邱,民鲜菜色。大吏闻之,颁下其式。

6【利津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六站是利津,第七站在乐陵。

他出任利津知县,见于王芑孙所撰《墓志铭》:“历署……利津……”;铭文中还说:

嗟君好书,亦施于政。其在利津,义学兴盛。

言之凿凿。

但咸丰《武定府志》卷十八“职官”、光绪《利津县志》卷三“职官表”、民国《利津县续志》卷五“职官表”均失载姚玉栋之名,原因不详。

7【乐陵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七站是乐陵。

他出任乐陵知县,见于王芑孙所撰《墓志铭》:“历署……乐陵,皆能其职”;铭文中并说:

其去乐陵,县民遮境。

同样是言之凿凿。

但咸丰《武定府志》卷十七“职官”“乐陵知县”失载姚玉栋之名,原因亦不详。

那么,姚玉栋出任利津知县和乐陵知县的时间能不能可得而知呢?

上文已指出,姚玉栋章邱知县的任期是乾隆五十年(1785)至五十一年(1786),下文将指出,他临邑知县的任期是乾隆六十年(1795),阳信知县的任期是嘉庆元年(1796)至三年(1798)。不难看出,从五十一年至六十年是一个空白期。

而乾隆五十四年(1789)夏,姚玉栋在京。舒元炜与弟元炳客居其家,主持抄补《红楼梦》残本之事[8]

上文也已指出,乾隆五十七年(1792),姚玉栋在京,曾几次邀请王芑孙夜宿其家,为读书之伴。

这证明了,姚玉栋于乾隆五十一年(1786)至五十七年(1792)期间,闲居在京。

而姚玉栋又于乾隆六十年(1795)出任临邑知县,于嘉庆元年(1796)出任阳信知县。

因此,他出任利津知县、乐陵知县的时间极可能是在乾隆五十八年(1793)、五十九年(1794)。依据王芑孙所撰《墓志铭》的记述,是先提利津,后提乐陵,故不妨大胆断定,姚玉栋的利津之任在乐陵之前。

8【临邑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八站是临邑。

他出任临邑知县,不见于王芑孙所撰《墓志铭》,而见于道光《济南府志》、同治《临邑县志》。

有的文章曾把“临邑”误记为同音的“临沂”。

道光《济南府志》卷三十二“秩官十”,“临邑知县”:

玉栋,姓姚氏,字筠圃,汉军人,庚寅举人。

道光《济南府志》没有注明姚玉栋任职临邑知县的年份。

他的前任是朱嵩,“二十六年任”。他的后任是王天秀,“三十年任”。由此可知,姚玉栋的任期在乾隆二十六年(1761)至三十年(1765)之间。

姚玉栋任临邑知县,又见于同治《临邑县志》卷七“职官志”,“知县”:

姚玉栋,汉军人,举人,乾隆间任。

同治《临邑县志》同样没有注明具体年份,只说他是“乾隆间任”,而没有说在哪一年。这有两种可能性。

可能性之一:编纂府志和县志的人士均不知晓姚玉栋任职起始和终止的年份,也没有从有关档案记载中查到他的任职年份,而只查出是在乾隆之时,所以使用了一个含混的说法(“乾隆间任”)。

可能性之二:在《临邑县志》中,姚玉栋名列乾隆时期知县之末位。而他的前任知县程华是“乾隆六十年署任”,他的后任知县王定恒是“嘉庆三年署任”。可知他的任期起于乾隆六十年,止于嘉庆三年。

比较起来,可能性之一的概率不大。

这从该县志职官表的排列顺序可以看出端倪。兹依次列举《临邑县志》所载乾隆间知县的名单于下:

关键:乾隆五年任。

吴儒清:乾隆十七年任。

蔡应彪:乾隆二十年任。

瑺泰:乾隆二十二年任。

冀国勋:乾隆二十四年署任。

徐名道:乾隆二十四年署任。

李华钟:乾隆间任。

许天成:乾隆二十四年署任。

朱必壎:乾隆二十五年任。

朱嵩:乾隆二十六年任。

王天秀:乾隆三十年任。

董朱英:乾隆三十年任。

汤桂:乾隆三十四年任。

陈洛书:乾隆三十四年任。

孙续:乾隆三十九年任。

孙理:乾隆三十九年署任。

史集梧:乾隆四十二年署任。

李汝堂:乾隆四十三年任。

梅云驹:乾隆四十四年署任。

温颖:乾隆四十八年兼理。

嵇承群:乾隆四十八年署任。

魏博:乾隆四十九年任。

张耀台:乾隆五十一年署任。

吴于宣:乾隆五十三年任。

原逊志:乾隆五十七年任。

程华:乾隆六十年署任。

姚玉栋:乾隆间任。

王定恒:嘉庆三年署任。

其中有两点值得注意。

第一点,这个排列是严格地以任职年份为序的,一无例外。

第二点,用“乾隆间”交代任期的不止姚玉栋一人,同样被使用这个说法的另一人是李华钟。李华钟的前二任为冀国勋与徐名道,他们二人都是“乾隆二十四年署任”;李华钟的后任为许天成,此人也是“乾隆二十四年署任”。由此看来,李华钟夹在前二人与后一人之间,他的任期必定是短暂的,起于这一年,也止于这一年。以李华钟之例看姚玉栋,则夹在程华与王定恒之间,他的临邑知县任期也必然应是开始于乾隆六十年(1795),结束于嘉庆三年(1798),或嘉庆三年之前。

为什么说是“或嘉庆三年之前”呢?

因为上述引文中的“乾隆间任”的说法极可能是指当年(李华钟:乾隆二十四年;或姚玉栋:乾隆六十年)。

这有旁证:姚玉栋于嘉庆元年(1796)出任阳信知县,见于咸丰《武定府志》、民国《阳信县志》的记载。

既然姚玉栋于嘉庆元年任阳信知县,则他任临邑知县的时间当为乾隆六十年(1795)而不可能晚至嘉庆元年至三年(1798)间。

9【阳信知县】

姚玉栋宦游山东的第九站,也是最后一站,是阳信。

他出任阳信知县,见于王芑孙所撰《墓志铭》,亦见于咸丰《武定府志》、民国《阳信县志》。

咸丰《武定府志》卷十六,“职官”,“阳信知县”,“嘉庆”:

玉栋,内务府正白旗人。举人,元年任。

民国《阳信县志》卷二“职官志”“县令”也作“玉栋,内务府正白旗人。举人,嘉庆元年任”。

他的前任是李文鹏,乾隆五十九年任。他的后任是赵湘,嘉庆三年任。可知他在任是从嘉庆元年(1796)至嘉庆三年(1798),大约两年左右。

另据嘉庆三年《缙绅录》“阳信”:

知县加一级:玉栋,奉天正白旗人,举人,元年三月题。

由此可知,至嘉庆三年(1798),姚玉栋犹在阳信知县之任。这是姚玉栋生前宦游山东的最后一站,难怪王芑孙把姚玉栋的这个官衔写进了《墓志铭》的标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