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廉政建设(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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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必须常抓不懈

马克思主义认为,腐败是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产物。这是被从古到今,从中国到外国无数历史事实所证明了的真理。自从人类社会进入阶级社会以来,腐败就成为一种官场的积弊,与统治阶级的兴衰更替紧紧纠结在一起。新中国成立以后,虽然社会制度根本变革了,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被消灭了,但是,长期的封建统治对我们的影响广泛存在,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并不是随着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的消灭而立即能消灭得了的,它不时地在毒化着社会的风气,腐蚀着那些政治上不坚定、意志薄弱者的灵魂;同时,社会主义制度和适应社会主义制度的各种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需要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滋生腐败的条件还不会在短时期内消失;加之西方资本主义腐朽的思想意识形态也会通过各种途径来影响我们。所以,腐败这一社会现象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至少在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仍将是我们必须引起高度警惕并坚决与之斗争的丑恶现象。

尽管我们党和国家几十年来一再明令禁止腐败行为,严厉惩治腐败犯罪分子,但是腐败现象仍禁而不绝,腐败分子不断滋生,而且还呈蔓延之势。腐败现象已经成为人们议论最多、民愤最大的社会问题。它从反面告诉我们:反腐败斗争和廉政建设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必须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要看到今天我们进行的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廉政建设所面临的形势比过去要复杂得多和严峻得多。过去我们是处在高度集权的计划经济体制下,经济活动受到很多限制,经济的总体规模也相对较小,而今天我们所面对的是由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转型期,这个时期的经济活动的规模日益扩大,利益主体也多元化发展。这个特定的转型期由于新旧体制的衔接是一个长过程,社会经济生活中无序、失衡现象比比皆是,更易给搞腐败的人以可乘之机。所以,在这个转型期更需要加大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