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分析
——以CNKI代表性期刊论文为视角
一 问题的提出与方法的交代
(一)问题的提出与范畴限缩
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期内,人权研究一度被认为是禁区,直到20世纪90年代这一禁区才被打破,此后关于人权的讨论和研究如雨后春笋般展开。从1991年中国政府发布第一份人权白皮书——《中国人权状况》首次公开讨论中国的人权状况,到2004年“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条款写入宪法,人权保障理念上升至立法层面,再到三份《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发布,具体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宪法原则等,这些举措无不体现了我国人权建设和人权保障水平不断地提高。人权建设和人权保障不断发展的同时,人权学术研究的整体水平也在不断提高,研究成果丰硕。正是人权研究的深入开展,推动着人权思想启蒙和法制建设不断进步。一方面,人权研究为人权理论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智力支持;另一方面,人权研究促进了人权理念和人权意识的传播。当下,学术界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人权研究范式。
在此背景下,本章通过检索1991年至2016年中国知识资源总库(简称中国知网,CNKI)上主要期刊所刊载的人权研究论文,对其进行梳理和分析,从知识社会学的视角对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进行考察。这一方面,可以了解当代人权知识的生产格局及其背后的社会成因;另一方面,可以把握中国人权研究的演进轨迹。考察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知识成果,揭示其存在的特点与问题,对于人权研究的深入,具有现实意义与学术价值。
本章的研究数据来源于中国知网,研究对象为1991年至2016年中国知网上具有代表性的人权研究论文。[1]之所以将人权研究年限设定为从1991年开始,是因为普遍认为当代中国学界对于人权的系统研究是从1991年打破人权研究禁区开始的,如李步云认为,“中国法学界开始系统研究人权,是从1991年中国社会科学院成立人权研究中心开始的”[2];郭道晖有言,人权禁区从1991年开始解冻[3];徐显明认为,“改革开放后,尤其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人权理论研究重获新生……”。[4]
作品的被引频次可以证明作品的影响力,同时可以定量地判断作品质量的优劣,以被引频次作为评价的标准,具有科学性。[5]为了更客观地量化论文的代表性,本章以研究对象被引频次与被下载频次作为选取标准,将被引10次以上或被下载500次以上的人权研究论文纳入统计范围,如表1-1所示。
表1-1 代表性论文的检索与选取
检索操作方法如下。
进入CNKI“专业检索”界面,以人权为主题(SU=人权),文献分类目录选择哲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社会科学Ⅰ辑、社会科学Ⅱ辑,发表时间选定1991年至2016年。在论文选取上根据选取标准分两步进行。
(1)对于被引频次大于10次的,以人权为主题(SU=人权),在检索结果中以被引频次从高到低排序,逐个检索符合条件的人权研究论文。
(2)对于被引频次小于10次的,以人权为主题以及以被引频次为检索条件[SU(主题)=人权AND CF(被引频次)=9,8,7…0]在检索结果中筛选满足下载频次要求的人权论文。
(二)学术史梳理
我们经过检索发现,目前国内对人权研究状况的研究不多。有的独立成篇对人权研究状况进行专门研究,如霍桂桓、祖久春《论人权研究具体化的必要性》、王岩云《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宏观态势:1979-2009》,王茂庆《人权研究的两次高潮及其意义》,齐延平、高鲁嘉《中国人权法学研究的非均衡性与游离性——以2012年研究成果为分析基础》,许尧、朱筱煦、王燕《2004~2014年CSSCI人权论文的多维透视》。有的则将人权研究状况作为著作或论文的一部分,如林喆的著作《当代中国人权保障法律制度研究》第一章第二节“我国人权研究的基本状况”,陈佑武的著作《人权的原理与保障》中第一章“中国当代人权理论的发展、内容及趋势”,华东政法大学张宪丽博士论文《阿甘本法律思想研究》第六章第三节第一部分“中国人权法研究现状”。
霍桂桓、祖久春的《论人权研究具体化的必要性》一文认为中国在人权问题上的研究从最一般的宏观层面的论述多,缺少具体化的研究,以致研究缺乏现实性和理论解释力,进而论述了人权研究内容和人权研究方法具体化的必要性。[6]该文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式两个点上论述中国人权研究的特点、问题,进而提出二者具体化的必要性,它揭示了中国人权研究局部的特点及问题,但未论及其成因以及如何将人权研究内容与研究方式具体化。
相对于霍桂桓、祖春久一文,王岩云的《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宏观态势:1979-2009》一文对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呈现得相对全面。该文结合1979—2009年的历史背景,将1979—2009年中国的人权研究划分为五个阶段:1979—1980年、1981—1984年、1985—1989年、1990—1999年、2000—2009年。作者认为,在整体上人权研究经历了一个逐步拓展的过程,从小心论证、谨慎探寻到大胆宣扬、将人权与社会制度捆绑,到对普遍人权的普遍认同,其进程属于外需与内需共同作用,以内需为主的需求拉动型。[7]
与此相近,王茂庆的《人权研究的两次高潮及其意义》将1991—2010年中国的人权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1991—1999年、2000—2010年。并对这两个阶段的研究进行了分析与比较。[8]作者认为,两个阶段的人权研究存在诸多差异:在研究的背景方面,经历了从人权斗争到人权建设的转变;在研究内容方面,从政治性逐渐转向学术性;在研究成果的形式方面,从单一化发展为多样化;在研究方法方面,从单一化发展为多元化;在研究主体方面,从官方化逐渐向民间化转变。
上述二文,尽管结合了所处的历史背景来分析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特点、变化及其成因,但从文章的论述来看,主要是选取了小部分影响力较大的论文进行分析,缺少系统梳理,主观性较强。与此不同,近年来,有作者对某一时间段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客观性较强。
例如,齐延平、高鲁嘉的《中国人权法学研究的非均衡性与游离性——以2012年研究成果为分析基础》一文通过梳理2012年发表在21类CSSCI来源期刊的论文,分析了中国人权法学的研究趋势与特点。[9]作者认为,中国人权法学研究中对策-建议型讨论的研究范式居多,在研究选题上多为对部门法中具体权利的研究,侧重于国际性经验借鉴。其进一步指出,中国人权法学研究在人权基本原理构建以及国情方面,仍然存在关注不足的缺憾。作者认为,人权法原理和具体性探讨的互补、国际化与中国化相结合是中国人权法学研究发展应有的策略。
又如,许尧、朱筱煦、王燕的《2004~2014年CSSCI人权论文的多维透视》一文梳理了2004—2014年刊发在CSSCI来源期刊上的人权论文,从论文数量、学科角度、讨论内容、项目资助、期刊等方面对2004—2014年的人权研究状况进行了考察。[10]作者认为,近年来国家越来越重视人权研究,多学科化的人权研究格局初步形成,人权研究内容和角度明显趋向具体化,论文选题契合社会热点问题,权利内容与学科角度联系紧密。上述二文,通过对某一时间段的研究成果进行实证分析,能够反映某一时间段的研究状况,但时间跨度较小,具有一定的局限性,而且缺少对成因的分析。
前述研究侧重于对研究状况中的特点分析。除此之外,有作者侧重于对人权研究状况中研究内容的梳理。例如,陈佑武的《人权的原理与保障》一书中论及的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包含于第一章“中国当代人权理论的发展、内容及趋势”的两个部分当中。[11]其一,通过论述中国当代人权理论的三个发展阶段,简略提及所处阶段的人权研究。其二,用较大篇幅罗列了中国当代人权理论的主要内容,作者认为主要包括如下方面:(1)人权的意识形态研究;(2)人权基础理论研究;(3)人权保障原理研究。
再如,林喆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人权理论研究划分为四个阶段:公民权利研究兴起阶段(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中期)、人权研究解冻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至90年代中期)、人权研究兴起阶段(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人权成为显学阶段(2004年3月以来)。该文简要地论述了不同阶段的主要内容,并结合历史事件分析了人权理论研究内容的演变。[12]
又如,张宪丽的《阿甘本法律思想研究》一文中“中国人权法研究现状”部分梳理了1978—2015年学界发表的主要论文,并归纳了不同时期人权研究的主要内容。[13]该文将1978—2015年中国人权法研究划分为三个阶段。(1) 1978—1989年,人权研究内容侧重于对中国人权观的定位以及对西方人权观的引进,集中在三个方面:①围绕人权姓资姓社的问题展开讨论;②人权的国际保护问题;③马克思主义人权观。(2) 1990—1999年,这一时期人权研究集中在六个方面:①关于人权基本问题的研究;②中西方人权发展的历史;③马克思主义人权观的内容和特点以及相关问题;④国际和国内法中的人权保障;⑤围绕人权与主权问题所进行的研究;⑥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问题。(3) 2000—2015年,人权研究集中在七个方面:①人权基本问题的讨论与研究;②特定主体的人权保障问题,尤其是弱势群体的人权保障问题;③刑事司法中的人权保障问题;④人权理论的创新研究;⑤国际和国内法中的人权保障问题;⑥关于2004年人权入宪的讨论;⑦人权的普遍性和特殊性问题研究。
上述研究,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一定时期内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状况,或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特点,或突出了人权研究的主要内容,或体现了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演变。诚然,上述研究对于考察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具有参考价值,但仍然存在一些缺憾。(1)对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挖掘不足,如当代人权知识的生产格局如何、人权知识的生产与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如何互动。(2)实证研究较少,说服力不足。其体现在作者在论述人权研究内容的时候,大部分是结合部分人权研究论文的论述与作者的主观判断展开。上述研究中,仅齐延平、高鲁嘉的《中国人权法学研究的非均衡性与游离性——以2012年研究成果为分析基础》与许尧、朱筱煦、王燕的《2004~2014年CSSCI人权论文的多维透视》两篇文章对人权研究成果进行了实证研究,但从时间上来看,覆盖的时间较短,仅反映了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的局部状况。基于当前对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研究的缺憾,需要探寻一种能够比较全面地反映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的方法。
笔者的《民国人权研究状况的考察》一文的研究视角仍然是值得本章借鉴的写作手法。通过收集、检索民国期间(1912—1949年)的人权文章,该文从文章、作者群、期刊、特点与存在问题角度对近现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做了一个全面的分析与解读,并揭示了近现代中国人权研究呈现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最后指出人权研究应以中国问题为中心,应抛弃工具性,突破政治和利益的束缚,回归人权研究的实质,以促进人权保障的制度建设。[14]正如笔者指出的,“从实证角度考察民国人权研究的整体状况,有利于后人看得更清楚一些”。通过对《民国人权研究状况的考察》一文的梳理与总结,我们能够清晰地了解民国时期人权知识的生产格局以及人权知识生产与当时所处社会环境的关系。其对于当代中国人权研究而言,具有重要意义。本章的研究正是借鉴了笔者考察近现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的方法,对当代中国人权研究状况进行了考察,以期贡献于人权研究的进一步深入。
(三)方法的交代
知识社会学是对知识进行社会学考察的一门学科,它虽然研究知识与社会的互动关系,但主要探究社会因素对知识的影响和作用。这里的知识包括思想、意识形态、哲学、伦理、法律、艺术科学和技术等。此处的社会因素包括阶级、权力结构、社会地位、代际关系、职业群体、生产方式、历史情境、竞争、冲突、流动以及社会思潮、价值观、文化心理、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等。
知识社会学理论认为,第一,知识是由社会决定的,取决于个人身处的社会群体,而“不是伟大天才孤立灵感的结果”;第二,知识在关系中进行生产和再生产,知识只有在关系中才能理解,这种关系是指社会存在、环境与思想的关系;第三,社会存在、环境又受制于社会的整体历史,应在社会历史变迁中理解知识的生产。
1924年,德国社会学家舍勒在《知识社会学的尝试》一书中首先使用了“知识社会学”概念。曼海姆是继舍勒之后对知识社会学的研究贡献最大者之一,1929年,他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中指出,任何对经验事实的观察所形塑的知识,都必须透过个人、群体在文化意义上的生活经验共同构筑,而共同构筑后所“理解”的经验现实,其根源均在于特定的社会状况。当代大规模的知识生产和传播形成了知识密集的社会。当代知识社会学的发展也日益走向经验研究,主要研究知识的生产、储存、传播和应用。
就法学研究而言,学界已逐渐出现对法学知识展开知识社会学研究的现象。如常安通过对1993—2004年以来国家社科基金立项的法学类项目立项资助项目相关指标的分析来展现我国法学学术生产格局的大致状况及其背后的动因。徐昕从知识社会学的角度研究司法知识的产生、传播、应用以及评价现象,旨在反思和展望当代中国的司法研究,通过对有关司法制度的研究进行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提出对策,探索关注中国问题、行之有效的司法研究方法,挖掘当代中国特定时空背景下社会因素对司法知识的影响和作用,最后论及司法知识及法律人的再生产。刘星以民国时期的“法学权威”为个案概念,进行了知识社会学分析,批驳了一直以来有关近现代中国法学的特征不过是“西学东渐”的主导观点。张善根从知识与社会的角度对我国的法律社会学做了一个全景式的研究,并通过法律社会学知识展现了当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知识变迁及其所表达的社会意涵。齐树洁、熊云辉从知识社会学视角考察了民事诉讼法学的成长,作者分析认为知识的生产既是对特定关系结构的表达,受特定关系结构的制约,又参与了关系结构的建构。
从前述可以看出,知识社会学在法学知识的研究中逐渐被应用起来,而且取得了较好的研究成果,体现了知识社会学方法在知识生产研究中的可行性。如前文提及,在人权知识的研究中,笔者运用知识社会学的方法对民国时期的人权知识生产与社会存在之间的关系进行了研究,对民国时期的人权研究状况做了一定的考察。本章拟在上述基础上再运用知识社会学的方法对当代中国(1991—2016年)的人权知识生产与社会存在的关系进行一个纵深的研究,客观描述当代中国人权知识的生产状况,揭示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呈现的特点与存在的问题。
本章在具体操作中,涉及的方法有实证分析、文献分析与比较分析等。实证分析法主要通过对人权研究论文的数量、时间分布、论文涉及的学科、论文涉及的问题、论文来源期刊以及作者群等的计量统计分析,客观地描述人权研究的存在形态和发展历程。文献分析法,即通过分析人权研究论文(人权知识文本)的知识呈现,考察人权知识的生产与其所处的社会环境之间的关系。比较分析法主要通过对不同时期人权研究状况的比较分析,考察当代中国人权研究呈现的特点与变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