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格局初创
东北渔猎文化渊源有自。东北渔猎文化在史前时代的酝酿与形成,是东北先民在特殊的自然环境、资源禀赋、生产力水平下的伟大成就之一。东北渔猎文化在史前时代的萌生,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为东北“文明时代”之揭橥。
一 生产方式
(一)渔猎生产的出现
东北渔猎文化,在史前时代经历了一段较为漫长的酝酿过程。该过程从数十万年前一直持续到距今一万年前后,大致相当于整个旧石器时代。[1]其间,东北先民基本以采集、渔猎为生,并经历由“采集渔猎”向“渔猎采集”的模式转换。
第一,采集主导的模式。旧石器时代早期,相对简单的采集活动普遍存在。与此同时,捕鱼、狩猎也是获取食物的重要途径。以庙后山遗存为例,其中的所有骨器,均由哺乳动物的肢骨制成。这说明,上述野生动物,已是庙后山人的狩猎对象及食物来源。此外,金牛山遗址发现的灰堆中,有烧土、炭屑以及烧过的动物骨骼。灰堆近旁还散布着大量动物管状骨碎片,并有人工敲击印记。[2]上述骨骼残存表明,金牛山人已经在一定范围内从事狩猎活动。
第二,渔猎地位的提升。庙后山人时代,渔猎带有一定的偶然性,但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它依然发挥了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到了金牛山人时代,狩猎已是一种较为重要的食物来源,狩猎技术及能力也有显著提高。至于鸽子洞人,则表现出以狩猎为主,以采集、捕鱼为辅的迹象。这在该洞穴遗址的动物化石构成中可见端倪。[3]
第三,渔猎文化的萌芽。小孤山遗址出土多件骨角器,其中如鱼镖、骨标枪头、骨针等,不仅是东北渔猎文化萌生的重要标志,也是旧石器时代中国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代表。
火塘遗址及炭化动物碎骨表明,庙后山人、鸽子洞人已熟悉并掌握了用火加工肉食的办法。[4]在茹毛饮血的时代,用“火”的意义,不亚于骨镖等渔猎工具的发明和使用,它们共同催发了东北渔猎文化的萌生。
(二)东北渔猎文化在新石器时代的三个发展阶段
东北渔猎文化经过数万年酝酿,随着“小孤山时代”的到来而拉开帷幕。进入新石器时代[5]以后,东北渔猎文化又有了新发展。新石器时代是东北渔猎文化生成史上的一个特别关键的时期,大致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或类型。
1.新石器前期生产模式
新石器时代前期的东北渔猎,当以兴隆洼文化、新开流文化为代表。该时期的渔猎文化,无论地理分布还是要素构成,均呈现出一枝独秀的特征。
第一,狩猎主导。兴隆洼文化是目前东北出现最早的新石器文化遗存,是新石器时代东北渔猎文化发展的里程碑。兴隆洼文化因兴隆洼遗址而命名,该遗址位于内蒙古赤峰市敖汉旗兴隆洼村。经过多年调查发掘,我们发现该文化遗址数量颇多,在今内蒙古东南部、辽宁、河北、天津、吉林等地都有分布。通过对兴隆洼文化出土遗物的分析,我们发现该文化区的生产模式基本以狩猎为主,以采集、捕捞为辅。农业尚属原始,在整个经济生活中所占比重不大[6],或者说尚未从采集中独立出来。兴隆洼遗址出土了大量动物骨骼,其中以鹿类、野猪为主。这说明了鹿、野猪在兴隆洼先民狩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第二,渔捞主导。新开流文化是牡丹江流域一支重要考古学文化,是当时东北东部地区渔猎文化的重要代表。新开流文化的渔业生产比较发达,鱼窖为东北史前遗址所仅见,是东北渔猎文化中的一朵奇葩。出土渔具数量丰富,涵盖镖、叉、钩、卡、矛、网坠等多个类型,包含石、陶、骨、角、牙等多种材质,而且形制规整,加工精细,反映了当时的渔猎生产已达到一个相当高的水准。出土的大量动物骨骸,除了部分野生动物外,均为各类鱼骨,不见家畜遗骸。新开流遗址中发现的鱼类,有青鱼、鲤鱼、鲇鱼、鲑鱼等种属,至今仍为黑龙江流域的常见鱼类。这表明当时渔猎资源丰富,渔捞成为主业。
2.新石器中期生产模式
新石器时代中期,东北渔猎文化中开始出现狩猎、采集、渔捞、农业共存互补的生产模式,其中以赵宝沟文化、富河文化、新乐下层文化等尤为典型。
有关新石器中期东北生产模式及经济形态,学术界的讨论较多,分歧也很大。问题主要集中在“农业”的地位及其与“渔猎”的关系上。文繁不具。我们认为,若综合分析既有考古发掘及研究资料,其定性问题不难解决。
首先,动物骨骼比重较大。以赵宝沟遗址为例。据统计,目前已出土可鉴定的动物骨骼标本538件,其中以野猪、马鹿、斑鹿、狍等易猎取动物的骨骼居多,此外还有狗、貉、獾、熊、天鹅、雉、鱼等总计14个种类。据测算,这些动物体重约计4.6吨,可提供肉食2.3吨。[7]相较于区区2枚胡桃楸果核[8]和迄今未发现的粮食遗存,狩猎经济的比重是绝对的。此外还出土可鉴定的软体动物标本215件,其中包括蚌科、蓝蚬科、蛤蜊科等水产。[9]
再如富河沟门遗址。有学者曾对该遗址出土的动物骨骼进行量化分析,统计结果显示,这些动物骨骼中,主要包括野猪、麝麋、黄羊、狗獾、犬科、鸟、狐、洞角类等,约10个种类。其中,鹿类骨骼占50%,野猪占17%,狗獾占9%,洞角类占2%。未见草原奇蹄类,也未见大型猛兽。据此可以判断,该动物群属于东北动物区系中较为典型的山地森林类型。在当时,从事真正意义上的农作,似乎条件不很成熟。
其次,家猪饲养证据不充分。有研究者曾以猪骨的发现来判断农业发展水平。实际上,赵宝沟等遗址发现的猪骨,一直存在家猪、野猪的分歧。刘国祥先生经过数据对比,提出“无疑应为野猪”[10]的结论。笔者认为比较可信。而且即便有圈养的迹象,也是野性未泯、驯化未成,与“家猪”差别较大。此外,通过动物骨骸有被狗啃咬的痕迹判断,狗在当时可能已经被驯养。[11]但是,狗的驯养与农耕的发展之间没有必然联系。
最后,渔猎器具的普遍存在。赵宝沟文化出土石器中,诸如石球、石镞、石叶等均为渔猎工具。出土的骨器、蚌器也是渔猎物的副产品。此外,富河文化遗址[12]中出土了较为丰富的细石器,其中除了镞、锥、刮削器、石叶等狩猎工具外,还有骨鱼钩、骨鱼镖等用来捕鱼的器具。[13]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了赵宝沟文化中石斧(斧形器)、石耜的普遍性[14],以及用于农作的可能性。但是,综合以上考古资料,尚不足以得出“耜耕农业为主”的结论。正如有的研究者所言,赵宝沟文化的经济结构依然以狩猎为主导,以采集、捕捞为补充;至于“农业经济”,则尚处于“相当原始的阶段”[15]。我们认为,若联想到同期河姆渡等文化遗址中动辄以米计的谷物堆积,不难得出孰为主次的判断。
总而言之,大量野生动物骨骼以及功能鲜明的渔猎工具,说明新石器中期的东北,应当属于以狩猎为主、渔捞为辅,间有采集、农作的生产模式,渔猎是该时期社会生产的主体和基础。至于其与生态环境、气候变迁之间的关系,竺可桢等先生已有较深入的探讨,兹不详述。
3.新石器晚期经济模式
新石器中晚期,东北步入深刻变革的时代。由南而北,自西而东,均有重要考古学文化分布。其中的红山文化,在跨进“文明时代”的过程中先知先行,成为新石器中晚期东北渔猎文化的引领者。
科学定性新石器晚期东北地区的经济模式,是渔猎文化研究的前提和基础。目前,学界的讨论基本围绕农业之有无、多少而展开。其中,“乐观估计”的观点较为普遍。甚至有学者坚持这样的观点:红山农业经济已彻底取代狩猎、采集经济,成为经济发展的主导。[16]当然,也有学者对此提出商榷,并充分肯定采集、渔猎在当时社会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17]
综合各家观点和最新考古数据,我们发现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浮选数据不支持“农业高度发展”的判断。
有学者通过对魏家窝铺、兴隆沟第二地点、哈民忙哈三处遗址(分别处于红山文化早、中、晚期)的浮选[18]样品进行了认真分析,同时还对具有相对普遍性的杜力营子、七家南梁、敖包山、小洼子、大窝铺五处遗址进行了取样与浮选。研究结果显示,当时的农业生产依然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19]特别是魏家窝铺遗址,经浮选法确认的炭化谷物,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若以谷物遗存数量论高低,魏家窝铺、兴隆沟等遗址中少则数粒、多则盈百的炭化谷物残存,显然与良渚等遗址中动辄数尺的谷物遗存根本不成比例。又有发掘报告称,河北磁山遗址发现粮食窖穴数十个,有丰厚的腐朽粮食堆积。[20]此外,河姆渡遗址也发现大量稻谷遗存,有的堆积厚度超过半米。[21]显而易见,浮选检测数据大幅压缩了有关农业发展水平的遐想空间。
第二,迄今尚未发现用于精耕细作的农具。
有学者提出,早在新石器时代,东北就已出现用于“精耕细作”的农具。这是值得探讨的问题。以所谓农业生产已达到“相当水平”的红山文化为例。我们发现,红山文化中与农业有关的工具,多为石耜等翻土工具、大型砍伐器,鲜见所谓的用于精耕细作的农具。这说明当时的农作方式依然非常粗犷。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用于切割兽类骨肉的刀具、用于射猎的石镞,不但大量出现,并且加工细腻、类型丰富、功能多元。
再如东北其他新石器时代晚期遗址中出土的渔猎工具,不但数量可观,而且功能齐备。如小河沿文化[22]遗存。骨梗石刃刀是该文化类型的代表性器物。据研究,这类复合骨梗石刃刀具,为我国农业文化所不见。从锋利程度来看,其应该是剥离兽皮、切割兽肉的主要工具,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渔猎经济的标识。[23]综合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在小河沿文化时期,农业应该是存在的,但居于主导性地位的还是采集、渔捞和狩猎传统。[24]
第三,动物骨骸大量存在与谷物残存对比鲜明。
红山文化遗址中发现了牛、羊、猪等家畜的骨骼,以及野生的鹿、獐、狍等动物的骨骼。[25]在对魏家窝铺等遗址的浮选过程中还发现大量鱼骨、软体动物甲壳及部分动物骨骼遗存。其中,鱼骨的数量很大。[26]兴隆沟遗址第二地点的17号灰坑中,目前已发现290余枚蚶类贝壳,“这是迄今所知红山文化遗址中出土海贝类最多的一个地点”[27]。这说明近海水产可能也是红山先民的食材来源。显而易见,红山文化诸遗址发现的“有限”谷物残存,与上述动物残骸的“相当丰富”之间,已然形成鲜明对比。若以绝对数量衡量,其中的农作物残存可以说是“微乎其微”。既然都是较为随机的发掘和筛选,自然不必特意强调某类样品之是否易得或偶然。
综上所述,我们倾向于这样的观点:新石器晚期的东北,经济模式依然以渔猎为主、采集为辅。至于农业,即便是相对发达的红山文化,其农作的比重与地位,依然需要客观看待,不宜过高估量。
二 观念信仰
(一)图腾崇拜
新石器时代前期,兴隆洼、新开流等遗址中已然发现偶像崇拜的迹象,这或许是原始宗教信仰的萌芽。
在兴隆洼118号居室墓中,墓主右侧葬有一雌一雄2头野猪。这两头野猪均呈仰卧状,在墓穴中占了近一半的位置。这种人猪共葬、同祭的现象,蕴含着较为丰富的文化信息。有研究者指出,这可能具有图腾崇拜的意义。[28]
新开流遗址出土的骨雕鹰、角雕鱼,是不可多得的艺术珍品。该骨雕鹰首,残长7.3厘米,系兽骨磨制而成,今见鹰头和颈部。鹰嘴的上下及左右两侧,均刻有平行短纹。鹰眼和鹰嘴十分逼真。整个骨雕,作引颈腾空寻觅猎物状。据称,该骨雕鹰首应为海东青。这件圆雕鹰首,比例恰当,刀法流畅,堪称史前东北的艺术精品。[29]
新开流遗址还出土1件鱼形角雕。该角雕系鹿角纵劈磨制而成。前端斜收,似鱼头形;后段上翘,两侧削窄,末端稍宽,且有缺口,肖似尾鳍。整体犹如一条无拘无束的游鱼。[30]或被称为鱼神图,现藏于黑龙江省博物馆。
围绕上述动物形骨角雕件,有研究者从图腾崇拜等角度讨论,也是一家之言。
此外,在兴隆洼文化白音长汗遗址的一处房址中还发现人形石雕、蛙形石雕各1具。居住面还散落骨针、骨镞各1枚。据推测,该房屋应当作祭祀之用。[31]而且,人、蛙造像、骨质器具的组合模式呈现的是兴隆洼文化圈内的狩猎经济、狩猎文化的地位和意义。
(二)巫卜文化
1.卜骨的发现
富河文化中一个特别值得注意的文化元素,是“卜骨”的发现。这些卜骨利用鹿或羊的肩胛骨制成,有灼痕而无钻孔。[32]卜骨上面有阴刻符号,印记简单,而且未经修整。
据研究,卜骨习俗最早见于仰韶文化时代。如在河南淅川下王岗的仰韶文化三期遗存中,就发现了有烧灼痕迹的羊肩胛骨。与之年代相当的甘肃马家窑文化石岭下类型遗址[33],据称也有类似卜骨的发现。富河文化卜骨,较之上述遗址卜骨,年代略晚。但是,占卜的文化符号,“竟然”出现在以渔猎为主体的史前东北,无论是对当时的社会生活,还是对当下的文化研究,都有“开风气之先”的意义。
2.陶石人面像
兴隆洼文化等遗址中还发现了“人面像”,分为蚌制、石制两种,应为当时的一种特殊饰品。其中的人面蚌饰(见图1-1,兴隆洼文化人面饰:左),主要用凹槽线表示口、眼,又钻出圆孔3个,以便佩戴。其中的人面石饰(见图1-1,右),正面外凸,背面内凹,石饰背面的下部有两个凹坑。正面上部则磨成月牙形凹槽,代表双眼。石饰的正面下部,复磨成一道凹槽,表示嘴。此外,在嘴部凹槽处,镶嵌2枚蚌壳,表示牙齿;而且在牙齿两侧,又斜向背面钻孔,以便穿绳佩戴。[34]
同样,考古工作者在新开流遗址附近也曾采集到1件夹砂灰陶人首像。该灰陶人首像,尖头宽颌,眉目清晰,口鼻端直,笑意盈盈。造型虽然简陋,而且略显笨拙,但给人以神秘而敬畏之感。据称,这件陶人首与赫哲人敬奉的“爱米”神像或有渊源。[35]姑存是说,以待详考。
图1-1 兴隆洼文化人面饰
图片来源:陈国庆、张大鹏《刍议兴隆洼文化蚌器》,《北方文物》2012年第3期,图二。
上述文化遗存,都是东北旧石器时代不曾发现的文化元素。这表明,兴隆洼、新开流的先民们在乞食果腹之外,似乎还有更高层次的人文追求,或许属于原始宗教信仰的范畴。也有学者对上述文化遗存进行种种解说,大致可分为祈求猎物繁盛、狩猎成功、护身符箓、祖先崇拜4种观点。无论如何,它们都为我们窥视新石器前期东北渔猎文化之隐秘,提供了难得一遇的素材和视角。
赵宝沟、小山遗址出土的人面石斧、陶质人面像,显然是为了表达某种特殊观念,姑且视之为“巫文化”。小山人面石斧,制作精良,刃部平钝,非实用器具。该石斧表面灰色,杂以黑斑;钻有圆孔,刻以人面;纹路浅细。[36]赵宝沟总共发现2件陶质人面像。参考其他类似遗存,这两件陶质人面像似乎也是某种信仰的信物,或者用于某种巫术活动。左家山上层文化[37]遗存中也曾出土4件陶质雕塑。其中,似熊首陶塑1件,似人头陶塑1件。这两件陶塑,器型都不大,长、宽、厚均为1.6~3.2厘米。
(三)祭祀文化
新石器晚期的东北,祭祀文化颇为兴盛,以红山文化尤为典型。实际上,以渔猎为支撑的“祀”文化,值得给予格外的关注。
三十余年来,在西台、东山嘴、牛河梁、马架子等红山文化遗址中,相继出土多件女性陶塑像残件、小型孕妇陶塑像残件、整身陶塑人像等(见图1-2)。这些珍贵的出土文物,每每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研究成果也相继推出。学者们多从祈求生育、保氏族繁衍、女性祖先崇拜、史前巫觋活动等角度进行阐释,有重要参考价值。[38]
我们不妨从“偶像独尊”现象探寻史前东北“祀”文化之隐喻。简单来说,红山墓葬文化中的“一人独尊”,与红山神庙文化中的“一神独尊”,在形式和理念上都存在密切关联。在渔猎经济主导下的社会生产中能够形成上述“神·人独尊”的文化格局,绝对是史前文化研究中一个不可多得的案例。
图1-2 东山嘴陶孕妇像
注:该陶像,残高7.8厘米。
图片来源:国家博物馆网站。
三 饰品器乐
史前时代的东北先民,在渔猎生产、生活的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器物文化。其中,特色尤其鲜明的有玉石饰品、骨质器乐以及纹饰陶器等。
(一)玉质饰品
兴隆洼遗址出土了2件白玉玦,均距今约8200年,是目前世界上发现最早的真玉制品。玉玦是兴隆洼文化中最典型的玉器之一,应是墓主生前的耳饰。其他玉质饰品,还有匕形器、弯条形器、玉管,以及斧、锛、凿等“神器”。
迄今为止,在兴隆洼、兴隆沟、白音长汗、洪格力图、辽宁阜新查海等遗址中,发掘和清理出土的兴隆洼文化玉器已有近百件,“这是我国境内发现的年代最早、工艺水准最高的一批真玉制品”[39]。红山玉文化是史前东北渔猎文化的精华,也是东北渔猎文化中的玉文化的巅峰。红山玉文化的内涵非常丰富,这里仅从渔猎文化的角度展示几种动物造型的玉器。
在红山玉器中,动物类造型较为常见,除了闻名遐迩的玉龙、玉猪龙,还有玉鸟、玉蝉、玉龟、玉鱼等。其中的玉鸟,出土于辽宁朝阳市半拉山的一处红山文化时期的墓地。该玉鸟长4厘米,宽2.8厘米,厚0.6厘米。通体绿色,微泛白。形制规整,制作精致,表面光滑、润泽,腹部横向对钻一牛鼻孔(见图1-3)。
图1-3 半拉山红山文化墓地玉鸟形坠:(左)正面、(右)背面
图片来源: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朝阳市龙城区博物馆《辽宁朝阳市半拉山红山文化墓地的发掘》,《考古》2017年第2期,图六一、六二。
玉制品在东北史前时代文化考古中,屡有发现。但是,无论材质之优、工艺之精、器型之大还是类型之全、数量之多,未有超迈其上者,对比牛河梁、左家山出土的两件玉猪龙,优劣上下,一目了然。[40]
以玉为饰的文化,在红山文化中有淋漓尽致的表现。笔者认为,兴隆洼玉器的发现,其重大意义在于,玉饰的生产加工、玉饰文化的产生传播,均发生在狩猎经济主导社会生产的时代,或者说,东北“玉文化”的开山鼻祖,竟然生活在以渔猎为生、“看似蛮荒”的史前时代。由于农作生产在东北各地的发展程度始终有限,所以,我们必须正视这个史实,即东北玉文化是渔猎经济滋养下的花朵,是东北渔猎文化的瑰宝。
(二)石质饰品
新石器前期的东北先民,已形成佩戴各种饰品的风气。白音长汗遗址中出土的饰品,大致有以下四类。(1)臂钏。材质有蚌、石两种,形制有半环形、长条弧形两种。臂钏上往往有钻孔,当为捆绑之用。(2)石珠、蚌珠。其中石珠较为多见,这类珠形物,大致呈圆形,两面对钻,形成一个圆孔。(3)亚腰形饰品。基本分为蚌、石两种材质。出土数量较多,其中,仅白音长汗遗址M7即出土了100余件。(4)坠饰。也有石、蚌两种材质。大致呈长条形,一端钻有圆孔,便于穿绳佩戴。上述饰品的加工相对精细,形制较丰富。
新石器晚期,东北先民对容饰的追求更加普遍,饰品的种类、制作工艺都有所丰富和提高。小河沿文化遗存中发现很多饰品,其中以项环、臂环、蚌制发夹的数量为最多。部分项环、臂环由彩色石料磨制而成。有的黑色臂环上还镶嵌白色蚌珠,颜色对比分明,非常美观(见图1-4)。
图1-4 饶河小南山墓葬玉环(上);玉珠(中);玉玦(下)
图片来源:佳木斯市文物管理站饶河县文物管理所《黑龙江饶河县小南山新石器时代墓葬》,《考古》1996年第2期,图版一。
此外,缝纫水平已达到一定高度。小河沿遗址曾出土一枚骨针。该骨针的针尖十分锋利,针鼻处磨成扁平状,针孔只有0.2毫米。可见当时的缝纫用线已经十分精细。缝制的衣物,自然益发“考究”。
上述配饰生动展现了新石器时代东北先民的容饰习俗和审美倾向。这些穿越时空的珍贵文化遗存,是探究史前东北的生产和生活实践的难得素材,是破译史前东北的习俗和人文精神的宝贵样本,非常值得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篇幅所限,兹不详述。
(三)骨质乐器
兴隆洼骨笛是我国北方地区发现最早的骨质笛乐器,而且是目前所见音律最准、音孔最多的笛乐器。由此可以管窥8000年前兴隆洼先民卓越的音乐天赋和丰富的精神生活。[41]
1986年,考古工作者在兴隆洼遗址的F166号房址堆积内清理出土了一只骨笛。经化验研究,确认该骨笛由猫头鹰的翅膀骨琢制而成。该骨笛两端朽坏,中间完好,残长170毫米(修复后,骨笛长180毫米)。器身轻薄,一端呈喇叭状,直径60毫米;另一端呈扁圆状,直径35毫米;中部直径最小处19毫米;骨笛壁厚2.3毫米(见图1-5)。
该骨笛采用竖笛吹法,有5个单钻圆孔,孔径2.8毫米至3.8毫米不等,可分为两部分。其中,4个等距气孔为一部分,另1个气孔为另一部分。经测音研究发现,该笛能准确地奏出一个八度音域内七个基本音级,并能发出四种音列,能演奏完整的乐曲;而且音调、音色纯正,并能与其他乐器合奏。
这支骨笛的发现,把中国音乐和乐器制作史提前了约三千年。[42]
图1-5 兴隆洼遗址出土骨笛
图片来源:席永杰、张国强、杨国庆《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文化八千前年骨笛研究》,《北方文物》2011年第1期,图一。
(四)动物纹饰
陶器动物纹饰是新石器中期东北渔猎文化的另一个鲜明特色。
赵宝沟、小山、南台地遗址出土及采集的尊形器,或以鹿的形象为主,或集鹿、猪、鸟、蟒于一体,特色极为鲜明。
以小山遗址出土的陶尊为例。该陶尊的腹部采用写实的艺术手法,表现出鹿、猪、鸟三种动物的头部图像。此外还有类似蟒蛇缠绕的纹饰(见图1-6)。南台出土的陶尊的纹饰,与小山陶尊纹饰的风格类似,表现的是蟒蛇吞鹿的分解图案。也有研究者就上述图案做出另一种解释,也是一家之说。详见后文。
图1-6 小山遗址尊形器
图片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小山遗址》,《考古》1987年第6期,图版一:1(F2②:30)。
东北渔猎文化在史前时代的萌生,是中国地域文化发展进程中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同时也是一个方兴未艾的论题。东北渔猎文化的发展,是多种因素共同促进的结果。这也是东北渔猎文化的繁荣较早地出现在史前时代的根本原因。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渔猎文化堪称东北文明时代之揭橥、北方古代文明之基石。
早在史前时代,特别是在新石器中晚期,东北渔猎文化格局粗创,而且成就斐然。受多种因素影响,史前东北地区的渔猎文化,大致集中分布在辽东、辽西地区,虽然吉林、黑龙江地区的渔猎文化也很有特色,但规模和影响都略显局促。
一般来说,距今6500年左右,中原地区已完成由采集、狩猎向旱作农业的转化。[43]但是,当时的东北,狩猎、渔捞依然并长期占据重要地位。大致来说,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原始农业融入东北渔猎文化之中。战国中晚期,畜牧业融入东北渔猎文化。在上述生产方式、文化要素的影响和干预下,东北渔猎文化以何种姿态呈现,确实是一个饶有趣味的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