砧木与嫁接:中国近代公司法律制度贯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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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本书的创新与不足

(一)本书的创新

1.从理论的高度对近代公司制进行研究

学人前辈对公司的研究,大多停留在公司组织形态、公司思想、公司治理、公司法等一般文化层面上,而未从理论高度对其进行探讨,这显示出目前公司制的研究还不成系统的缺陷。因此,借鉴国内外公司变迁的理论进一步发展与完善公司制度的研究尤为必要。本书拟从制度变迁的视域对公司制进行研究,以期开阔公司制研究的视野,为我国公司制研究开拓一个新的思路。

2.本土资源的挖掘

“本土资源”,是苏力先生在《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一书中使用的一个概念。在此书中,苏力先生并未给“本土资源”下一个确切的定义,就像苏力先生自己所说的那样,“本土资源”一词没有精确的内涵,它更多地代表一种对现实经验的态度和学术研究的方法及思维进路。根据苏力先生的表达并结合书中的意涵,“本土资源”可以理解为一个国家或民族的传统习惯、惯例、习俗、世俗等,是民间习惯法规则,是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日积月累的结果。它与社会生活之间具有较强的关联,它是在社会中衍生的、为社会所接受的潜规则,是道德规范和社会习惯,是经过长期历史沉淀而形成的、为人们自觉遵守的行为模式。也可以理解为“土政策”或是“民间法”。“本土资源”着眼的是社会实际生活中秩序的形成。

寻找本土资源,往往被理解为从历史中去寻找,特别是从历史典籍规章中去寻找,这是一种错误的认识。从历史中寻找资源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借助本土资源只是研究历史的一种方式。但本土资源并非只存在于历史中,当代人的社会实践中已经形成或正在萌生的各种非正式制度是更重要的本土资源。本土资源不仅指形成文字的历史文献,更重要的是活生生流动着的、在亿万中国人的生活中实际影响他们行为的观念。尽管当代中国正式法律制度在其他方面已经被部分西化,但本土资源仍对中国的社会起着很大的作用。经济学家樊纲的研究表明,中国传统的宗法关系深深影响了当代华人企业(包括中国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华人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运作,实际上成为华人企业组织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64]而这种传统的宗法关系就是本土资源。

通过对本土资源的认识,本书在研究近代公司制度变迁时,不仅可以从中国传统企业组织、公司制度本身的变迁去寻找线索,而且还可以从《公司律》的颁布对公司建设的影响以及国人对《公司律》的态度来分析。因为中国近代公司制不仅是西方的舶来品,而且还是中国传统企业制度惯性发展的产物,如官督商办公司不仅是西方公司制的产物,更是中国官营手工业及盐业在近代的延续。近代中国公司制是东西合璧的产物,所以研究近代公司制的变迁就应从这两个方面来着手。

另外,学人前辈对公司的研究往往浓墨重彩于西方公司制度以及近代中国对西方公司制度的移植,而对传统企业组织内部公司制的萌芽挖掘得很少。其实,在中国传统企业制中,个别独资制就已经具有了现代公司的某些因子,如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在合伙制中,这种因子更是得到了进一步发展,不仅具有业主制中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特征,而且还具有了股份制、有限责任制,甚至个别合伙企业中还孕育了法人制度。鸦片战争后西方公司制传入,中国传统企业制得以汲取其有利于经济发展的因素,这样中国传统企业制逐渐向公司制发展演变,至《公司律》的颁布,中国近代公司制变迁的过程基本完成。《公司律》虽然存在许多缺陷或不足,但它毕竟是由官方颁布的第一部有关商事的法律,对促进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而且一些开明人士利用《公司律》的规定与官方违背《公司律》的不法行为进行了抗衡。这些在以往公司制度的研究中都未涉及,可以说是本书的独到之处。

(二)本书的局限与不足

将制度变迁理论应用于近代公司制的研究,需要在经济制度、公司制度这两个方面都具有非常深厚的功底,二者兼顾,互为支撑。但笔者才疏学浅,更何况无论是制度变迁理论还是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笔者均是初次接触,处于刚刚入门阶段,在论证过程中难免存在理论与材料不能有机融合的弊端,这些不足还需在将来的学习中进一步改进。

此外,由于近代中国公司制度史资料浩如烟海,所涉及的学科范围也非常广泛,再加上近代是中国经济社会发生剧烈变化的阶段,情况极其复杂,影响公司变迁的因素也很多。因此,笔者仅根据本书的实际需要,在自己的视野范围内对材料进行取舍,难免有些材料不能为己所用。这些不足,敬请方家指正。


[1]〔德〕卡尔·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8,第688页。

[2]〔美〕詹姆斯·W.汤普逊:《中世纪晚期欧洲经济社会史》,徐家玲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第601页。

[3]〔美〕阿道夫·A.伯利、C.米恩斯:《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甘华鸣、罗锐韧、蔡如海译,商务印书馆,2005,第3~4页。

[4]方流芳:《温故知新——谈公司法修改》,载郭锋主编《公司法修改纵横谈》,法律出版社,2000,第35~36页。

[5]张忠民:《艰难的变迁——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导论”第1~2页。

[6]李敦祥:《企业发展与制度创新》,广西人民出版社,2000。

[7]何立胜:《制度创新与产业变迁》,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9。

[8]刘建生等编《明清晋商制度变迁研究》,山西人民出版社,2004。

[9]刘建生等编《晋商信用制度及其变迁研究》,山西经济出版社,2008。

[10]王玉茹:《制度变迁与中国近代化工业》,陕西人民出版社,2000。

[11]杜恂诚:《金融制度变迁史的中外比较》,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

[12]古志辉:《制度、制度变迁与企业行为:理论与实证》,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3]郭冠清:《文化、技术与企业制度变迁》,中国经济出版社,2006。

[14]于干千:《唐代国家土地政策变迁与土地制度演进》,经济科学出版社,2007。

[15]张雪艳:《中国经济制度变迁理论与实践研究》,白山出版社,2006。

[16]傅夏仙:《股份合作制:理论、实践及其适宜领域》,博士学位论文,浙江大学,2003。

[17]陈育琴:《中国家族企业制度变迁研究》,博士学位论文,中共中央党校,2004。

[18]何丰:《制度变迁中的企业创新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04。

[19]宗兆昌:《强制性制度变迁背景下的中国资本市场经济效率》,博士学位论文,河海大学,2005。

[20]康继军:《中国转型期的制度变迁与经济增长》,博士学位论文,重庆大学,2006。

[21]龚会莲:《变迁中的民国工业史(1912—1936)》,博士学位论文,西北大学,2007。

[22]曹雪松:《中国国有企业制度及目标模式探索》,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9。

[23]魏源:《海国图志·筹海篇四》,陈华、常绍温等点校注释,岳麓书社,1998,第38页。

[24]陈炽:《续富国策·纠集公司说》,载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第234页。

[25]陈炽:《庸书·公司》,载赵树贵、曾丽雅编《陈炽集》,中华书局,1997,第98页。

[26]夏东元编《郑观应集》上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第622页。

[27]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编著《上海永安公司的产生、发展和改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

[28]许维雍、黄汉民:《荣家企业发展史》,人民出版社,1985。

[29]张后铨:《招商局史(近代部分)》,人民交通出版社,1988。

[30]凌耀伦:《民生公司发展史》,人民交通出版社,1990。

[31]南开大学经济室编《旧中国开滦煤矿的工资制度和包工制度》,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

[32]在公司制研究中,有些论著虽然是以企业制命名的,但文中也包含了公司制的内容,所以本书对它们进行了分析论述。

[33]曹凤岐主编《中国企业股份制的理论与实践》,企业管理出版社,1989。

[34]沈祖炜主编《近代中国企业:制度和发展》,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

[35]李玉:《晚清公司制度建设》,人民出版社,2002。

[36]王处辉:《中国近代企业组织形态的变迁》,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37]张忠民:《艰难的变迁——近代中国公司制研究》,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38]严正明:《晚清企业制度思想与实践的历史考察》,人民出版社,2007。

[39]朱荫贵:《中国近代股份制企业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8。

[40]刘巨钦:《现代企业制度与公司治理》,湘潭大学出版社,2009。

[41]张兵:《近代中国公司制度的移植性制度变迁研究》,博士学位论文,辽宁大学,2008。

[42]豆建民:《中国公司制思想研究》,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43]叶世昌、施正康:《中国近代市场经济思想》,复旦大学出版社,1998。

[44]杨勇:《近代中国公司治理:思想演变与制度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

[45]杨洁:《中国20世纪20—40年代的企业制度思想》,博士学位论文,复旦大学,2003。

[46]邹晋文:《清末公司制思想研究》,《清史研究》2003年第4期。

[47]杨在军:《晚清公司与公司治理》,商务印书馆,2006。

[48]崔如波:《公司治理:制度与绩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

[49]张晓峰:《基于权力视角下的公司治理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山东大学,2008。

[50]杨蓉:《股份公司治理模式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华东师范大学,2003。

[51]魏淑君:《近代中国公司法史论》,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9。

[52]郭瑞卿:《略论近代中国公司法律制度》,博士学位论文,中国政法大学,2002。

[53]江眺:《公司法:政府权力与商人利益的博弈——以〈公司律〉和〈公司条例〉为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54]李艳鸿:《论清末公司立法》,硕士学位论文,安徽大学,2005。

[55]李玉:《晚清公司制度建设》,人民出版社,2002。

[56]彭久松、陈然:《中国契约股份制》,成都科技大学出版社,1994。

[57]江满情:《中国近代股份有限公司形态的演变》,博士学位论文,华中师范大学,2003。

[58]陈强:《晚清近代企业经营研究》,硕士学位论文,中国人民大学,2004。

[59]陈锦江:《清末现代企业与官商关系》,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

[60]费惟凯:《中国早期工业化——盛宣怀(1844—1916)和官督商办企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

[61]梅爱莲:《中国上海、美国和英国股票交易与股份公司——刘鸿声集团个案研究》,载张忠民、陆兴龙《企业发展中的制度变迁》,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

[62]曾小平:《近代中国早期的公司》,冯永明译,《清史研究》2008年第4期。

[63]戴逸、张世明主编《中国西部开发与近代化》,广东教育出版社,2006,第56~57页。

[64]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6,第1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