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理论研究
实践的普遍性和理论的普遍性
李景源[1]
列宁指出:“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仅具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2]列宁关于实践的两个优点的论述,明确地指出了实践和理论的区别与联系,为我们研究理论的普遍性与实践的普遍性的关系指出了方向。
1.理论是人借助于理性的思维形式建立起来的相对完成的关于客观事物的知识体系。正确的理论是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的反映。理论的普遍性就在于,它借助于概念、判断和推理的辩证法,客观地和全面地揭示客观事物本身的关系和转化,以观念的辩证法来反映客观世界的辩证法。列宁说:“认识是人对自然界的反映。但是,这并不是简单的、直接的、完整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的抽象过程,即概念、规律等等的构成、形成过程,这些概念和规律等等(思维、科学=‘逻辑观念’)有条件地近似地把握永恒运动着和发展着的自然界的普遍规律性。”[3]
在最简单的概念中就以压缩的形式概括了人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成果,体现着一般和个别的统一。概念的内涵揭示出一类事物的本质;概念的外延包含同类事物的大量个别的成分。在思维的更为复杂的形式中,这一特质表现得更为突出。任何概念和判断的形成,都表明我们的认识由个别进到一般,由特殊进到普遍。列宁说,在最简单的命题中,“就已经有辩证法:个别就是一般”,就体现了“自然界的必然性”。[4]现实的事物都是个别和一般的体现,这是事物的客观本性。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这是概念的这种思维形式的客观基础。概念就是对存在于个别中的一般性的东西的反映。
现代科学的发展,模拟方法、数学方法在各门科学中的应用,使理论越来越抽象,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性的认识越来越深刻,因而理论的概括性和普遍性越来越大。理论的概括性和间接化的增长,表明了理论对实践的独立性,但是这种独立性是相对的。
2.实践的普遍性就是说,实践是人和客观世界联系的普遍的中介者,它既是人类社会在自然界中存在、发展的基本条件,也是人们认识活动的基础。自然界的发展的规律性在实践中被揭示出来,人类社会作为自然历史过程的规律性正是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表现出来,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来实现。因此,任何具体的历史的实践本身都包含同类实践的规律性的东西。恩格斯指出:“必然性的证明寓于人的活动中,寓于实验中,寓于劳动中。”[5]热和机械运动可以相互转化的规律性,就是人们在实践中发现的。早在人类历史的早期,我们的祖先就学会了摩擦取火,在实践上发现了机械运动可以转化为热的现象,迫使某种无生命的自然力替自己服务,这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第一个伟大的胜利。当实践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即第一部蒸汽机诞生的时候,人们又实现了从热到机械运动的转化。“这样,实践以它自己的方式解决了机械运动和热的关系问题。它先把前者转化为后者,然后再把后者转化为前者。”[6]实践的普遍性要由实践本身所包含的一般和个别的相互关系来揭示。实践本身体现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虽然任何实践都要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表现为具体的、个别形态的实践,但是在具体的、个别的实践中有着一般的、共同的东西。实践的普遍性就实现于每一具体的、个别的实践活动中。因此,在实践中,只要具备了相同的条件,就可以产生同样的客观效果。恩格斯指出:“我们知道:氯和氢在一定的压力和温度下受到光的作用就会爆炸而化合成氯化氢;而且只要我们知道这一点,我们也就知道:只要具备上述条件,这种现象随时随地都会发生。至于是否只发生过一次还是重复发生过100万次,以及在多少天体上发生过,这都是无关紧要的。”[7]
实践本身具有普遍性的优点,但是我们只有对实践的普遍性进行概括和提高,上升到理论的普遍性,才能被我们掌握。实践本身并不直接告诉我们它的真正的普遍性在哪里、是什么。没有认识的实践的普遍性仍然是一种自在的普遍性,只有对这种普遍性进行科学的概括、以理论的形态表现出来时,人们才把这种自在的普遍性变为自觉的普遍性。事实证明人类对规律的某种感性的利用先于对规律的理性认识。在原始人那里,虽然懂得用钻木来取火,但他们并没有揭示出钻木取火的内在规律性(能量转化规律)。因此,这种实践的普遍性是很有限的。只有在认识了的普遍性的指导之下,人类才一步步地扩大实践的普遍性。人们正是在蒸汽机产生以后,对自然界的各种物质运动形式的相互转化进行了实验研究,才揭示了自然界的“一个伟大的基本过程”——能量守恒和转化规律,这样就为人类进一步地寻找新的能源和能量转化的新途径奠定了基础。
3.理论的普遍性和实践的普遍性都受到客观世界的普遍性的制约,都来源于客观世界的普遍性。恩格斯指出:“自然界中的普遍性的形式就是规律。”[8]就自然界具有普遍的规律性来说,“自然界既是具体的又是抽象的,既是现象又是本质”[9]。实践的普遍性来源于自然界的普遍性,“区分为机械规律和化学规律的外部世界、自然界的规律(这是非常重要的),是人的有目的的活动的基础”[10]。因此,人们在自己的实践活动中面对着客观世界,依赖于它,以它来规定自己的实践活动。
理论的普遍性来源于客观世界的普遍性,但是人们在认识客观世界时要以实践为中介。自然科学的对象是整个自然界,但是人们不是直接地认识它们,而是要通过实践活动,在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来认识。因此,对自然界的考察要经过物质实践的“棱镜”的折射。恩格斯指出:“人的思维的最本质的和最切近的基础,正是人所引起的自然界的变化,而不仅仅是自然界本身;人在怎样的程度上学会改变自然界,人的智力就在怎样的程度上发展起来。”[11]正是通过实践人才达到了思维的普遍性,思维的普遍性只是实践的普遍性的结果,思维的普遍性要由实践的普遍性来说明。
在黑格尔看来,“一切事物都是推理”。他把实践看作逻辑的“推理”,逻辑的格。列宁认为黑格尔的这些话包含合理的思想,但是“要倒过来说:人的实践活动必须亿万次地使人的意识去重复不同的逻辑的式,以便这些式能够获得公理的意义”。[12]个别、特殊和普遍之间的关系是事物最常见的关系,它在任何一个简单的事物中都会遇到,推理中的三个项的关系就是客观事物这种关系的反映。所以列宁说,最普遍的逻辑的格是事物的被描绘得很幼稚的、最普遍的关系。所谓逻辑的格就是思维的形式和思维的初步规律,推理中的三项(个别、特殊、普遍)依次充当起中介作用的中项,就组成了推理的各个格。人们在实践中,无数次地重复客观事物的这种关系,使人们逐渐发现认识的推理必须按一定的规则进行,而反映事物这种最普遍的关系的逻辑的格就在人的认识中固定下来,获得了普遍的意义。
4.其实,仅仅承认概念、范畴具有普遍性,还并不等于承认客观现实有普遍性。哲学史上有不少著名的哲学家把思维的相对独立性绝对化,都把思维的抽象概括能力看作先天给予的天赋能力。他们认为,普遍性只是思想的特性,而现实世界的事物只具有个别性和多样性。康德就认为范畴是人认识事物的先天形式,只靠推理还产生不了知识,还必须依靠先天的概念对经验加以统摄。经验只是知识的质料,必须用纯粹思维的先天形式加以整理。他认为,在经验中没有真正的或严格的普遍性,真正的普遍性只能是一种先天的知识,这种关系的普遍性是一切真知识的基础。康德在范畴表中列出的十二个范畴,如“因果关系”“必然性”“实在性”等,在他看来不是来自客观事物,而是来自主观的“知性”。感性的对象是零碎的、个别的、互相排斥的,人的知性俨如一座烘炉,熔化一切散漫杂多的感官材料,赋予它们以普遍性和必然性,使对象具有一定的秩序。所以,他认为,客观事物本身没有因果关系,而是人的头脑加到自然头上去的。
黑格尔虽然承认客观世界的普遍性,但是,他认为一切存在的东西都无非是绝对观念的理想性的外在表现,一切都以理念为本质,并受理念的支配。因此,黑格尔是从理念和精神出发去把握世界的普遍性的。正如列宁指出的,唯心主义“不仅把人类理性和自然界分离开来,不仅把前者和后者对立起来,并且把自然界作为理性的一部分,而不是把理性看做自然界的一小部分”。[13]
5.实践的普遍性和理论的普遍性不仅相互联系,而且相互区别。它们之间的差别不仅表现在:实践的普遍性是基础的、在先的,实践的普遍性先于理论的普遍性;也不仅仅表现在实践的普遍性本身体现了一般和个别的统一,因而是具体丰富的,而概念、理论对运动的描述总是简单化、粗糙化、僵化,因而不能把握实践的全部丰富的内容。最重要的是实践的普遍性具有直接现实性,而理论的普遍性本身不具有这种直接现实性。
不能把实践的普遍性理解为人的一切活动都是实践,因为作为人的活动不仅包括物质的活动,而且包括精神的、理论的活动。实践只是人的活动的特殊形式,实践是人的一切活动的基础。它表现出人与客观世界的关系的特点,表现出人在客观世界中存在的方式。在客观世界中,一切物质形态,无论无机界还是有机界,无论植物、动物还是人,都同客观外界发生着一定的相互作用。一切有机的生命(植物和动物)都依靠自身机体同外部自然界进行着物质交换来维持有机体的存在;但是人同外部自然界的物质交换同动物相比有原则的差别。动物仅仅是利用外部自然界,单纯地以自己的存在来使自然界改变;它们的工具只是它们躯体的四肢和自身的器官;动物本质上只是消极地适应自然界,它仅仅对于那些适合于它的生物性的需要即物种的需求的那些客体的特性才是“积极的”。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感性物质的需要,要依靠自然界而生存,在这一点上人和动物是一样的。人对客观世界关系的特殊性在于活动的社会性,在于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关系。“这就是说,世界不会满足人,人决心以自己的行动来改变世界。”[14]
社会实践是在组成它的一系列要素及其相互关系中显示其本质的。这些要素包括:实践的主体、被改造的物质客体,由主体的需要和客体本身的特性所产生的目的,由目的和物质客体的性质所决定的实践手段(工具),以及由实践产生的客观的物质成果。实践的过程是所有这些要素协同动作的有机系统。从实践的组成要素来说,它既包括客观的物质方面,又包括主观的精神方面,实践的目的和方案显示出人的实践同动物活动的重要区别,显示出人的特有的能动性。因为目的本身体现了过去、现在和将来的统一,要实现的目的是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产生的,目的所描绘的世界图景是在现时世界中还不存在,实践的结果以观念的形态预先地存在于主体的头脑中。目的使主体产生行动的意志,并使意志服从自己的目的。从目的的实现方面看,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实践是观念的直接现实。从主体使用工具同物质客体的相互作用方面看,实践是物质对物质的作用过程。因为使用工具的人本身也是客观实在的有机体。列宁在摘录黑格尔的实践概念时写道:“在实践观念中(在实践领域中),这个概念则作为现实的东西(作用着的东西?)而和现实的东西相对立。”[15]实践的客观结果并不取决于指导实践的主观愿望。因此,实践是一个人们改造自然界和社会存在的客观的物质活动,是自然界中发生的(人类社会对自然界)物质的相互作用的最高形式。
实践的本质特征是马克思主义揭示的。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未能解决这个问题。黑格尔虽然对实践提出了许多天才的思想,但由于他的唯心主义的束缚,他把实践看作理念的逻辑推演的一部分,看作精神主体自身的活动。在黑格尔那里,无论主体还是客体都以精神作为自己的实体。在他那里,实践不是人类社会生存的基础、认识的基础,而仅仅是主观的观念达到绝对观念的手段,是一种精神把自己和自己对置起来发生相互作用的过程。
费尔巴哈抛弃了黑格尔的“思想客体”(绝对精神),和“思想客体”相对立提出了感性客体。但是由于他是一个人本主义者,他既不了解人的社会性(他把人归结为类),也不了解实践的社会性。正如马克思指出的:“他不了解‘革命的’、‘实践批判’的活动的意义。”[16]在费尔巴哈看来,人和动物的最根本的区别不是物质生产活动,而是人的理论活动,只有理论活动才是真正的人的活动。他虽然也谈到实践,但他并没有把实践当作改造世界的客观的物质活动。当卢格问他“什么是理论?什么是实践?它们的区别何在?”时,他回答说:“暂时只在一个人头脑中存在着的东西就是理论,而在许多人头脑中已有的东西就是实践。”[17]在这里,他直接把实践等同于观念。马克思指出:“费尔巴哈不满意抽象的思维而诉诸感性的直观;但是他把感性不是看做实践的、人的感性的活动。”[18]费尔巴哈的感性直观在本质上只是一种感性的认识活动。
作为科学概括的理论,不是物质事物和过程本身,而仅仅是对这些客观事物及其过程的主观映象的概括。对象和对象的主观映象不是等同的;主观映象也不等同于物质模型。物质模型虽然不是对象本身,但物质模型本身也是物质实体,具有物质本身的属性。而思想、主观映象却不具有物质的属性,而只是反映物质对象的属性。物质模型可以物质地再现对象属性,而思想只能观念地再现对象的属性。这种差别是精神的东西和物质的东西的差别。主体在思维中不是跟物质对象本身打交道,而是跟对象的观念映象发生作用。因此,主体在思维中只能反映物质客体,不能改变物质客体。马克思指出:“思想本身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思想要得到实现,就要有使用实践力量的人。”[19]思想的普遍性只具有间接的现实性,只有通过实践,它的普遍性才能得以实现。
实践对认识的优越性在于,它把普遍性的优点和直接现实性的优点集于一身。在这方面,实践既高于感性认识,又高于理性认识。实践的这些特点,一方面使它区别于认识活动、理论活动,不能把实践归结为认识;另一方面,它又是认识的基础和真理性的标准,它在认识发展过程中执行着特殊的职能,成为认识发展的不可缺少的环节(必要条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认为实践是人和自然界、主体和客体、理论的普遍性和自然界的普遍性的“交错点”。
6.由上所述,实践能够成为检验真理的标准,是由实践本身的特性决定的。认识的真理性在于在实践中证明思想的普遍性与客观世界普遍性的符合。思想本身既和主体有关,又和客体有关;但是思想的普遍性没有直接的现实性,所以思想本身不能超出主观的范围。不仅如此,而且哲学方法渗透科学的各个领域,一方面使我们在描述复杂的事物时达到了高度的精确性;另一方面,由于被模拟的客体特性以抽象的公式表现出来,以致某些科学成果不可能一目了然地被看出来,增加了对实际过程的理解的困难。只有把理论的抽象的、不可直观的普遍性变为具体的、可直观的普遍性,理论本身才能得到证实。社会历史的实践恰恰体现了直接的和间接的、抽象的和具体的、可直观的和不可直观的东西的统一。实践既是“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20],它同时也是“实践=同实在事物的无限多的方面中的一个方面相符合的标准”[21]。在实践中,人借助于物质手段使理论的普遍性和客观世界的普遍性发生“交错”,使理论中抽象的不可知的东西,变成可直观的、感触得到的形式。在这个过程中,思想的普遍性是作为实践的主观性发生作用,但实践的客观结果却是由自然和社会的客观规律所决定,只有当思想的普遍性和客观世界的规律性相一致时,思想的普遍性才能变成现实性。因此,我们透过理论在实践中应用的过程及其客观结果,就可以判定它与客观世界的规律性是否相符。当然,不能把实践检验理论的过程简单化、庸俗化,对某一个理论在实践中应用的过程及其客观效果的认识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往往需要反复地实践和不断地总结。
7.事实上,实践形态的普遍性(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普遍性)并不等同于客观世界的普遍性;同样,理论的普遍性也不等同于实践的普遍性。这就决定了主体和客体、理论的普遍性和客观世界本身的规律性不可能一下子“重合”。这个任务的解决,是在理论与实践的相互作用的历史发展中实现的。
实践作为一个有机系统是“可逆”的两个过程的统一。实践的过程,一方面把思想的东西变成物质的东西;另一方面,在实践中,不断地揭示出物质客体的新的属性和关系,变物质的东西为思想的东西。只有分析在实践统一体中所包含的这两个在方向上不同但又相互联系的过程,才能真正揭示实践活动本身的全部复杂性,才能把理论与实践的关系作为一个历史过程来考察。人对客观外界的认识不是某种独立自主的、自我完成的过程,它只能同实践相联系而存在,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才能发展。人能够成为认识客观世界的主体,仅仅是因为人是实践活动的主体。实践具有历史性,实践的历史性决定被认识客体的历史性。在现实中,客观世界的所有现象的综合不会一下子都成为人们实践的对象,人们总是把那些为人们所必需的事物和过程当作自己实践的客体。所以,客观世界中的某种现象和过程成为认识的客体不是直接的,而是要通过人们的实践活动。随着人的实践活动范围的扩大,客观世界越来越多的事物和现象进入人们的实践领域,客观事物新的方面、特性和联系不断地被揭示出来,人们的认识也就日益深入客观世界的本质。而人们对客观世界的认识越深刻,人们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也就越自觉。人们就是在实践与理论的相互作用过程中,不断地实现着主体同客体世界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这个历史永远不会完结。
[1] 李景源,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2] 《列宁全集》第55卷,人民出版社,1990,第183页。
[3] 《列宁全集》第55卷,第152~153页。
[4] 《列宁全集》第55卷,第307页。
[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人民出版社,2014,第556页。
[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672页。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573页。
[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573页。
[9] 《列宁全集》第55卷,第178页。
[10] 《列宁全集》第55卷,第157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555~556页。
[12] 《列宁全集》第55卷,第160页。
[13] 《列宁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116页。
[14] 《列宁全集》第55卷,第183页。
[15] 《列宁全集》第55卷,第182页。
[16]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133页。
[17] 曾文经:《哲学史上对检验真理的实践标准的探索》,《光明日报》1978年12月28日。
[18]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第505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20页。
[20] 《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2012,第419页。
[21] 《列宁全集》第55卷,第23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