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政策建议
(一)确保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
工资性收入在居民收入构成中所占比重较大,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城镇居民收入的高低,因此,必须全力确保工资性收入的较快增长。一是努力拓宽就业渠道,积极实现城镇居民稳定就业。一方面,各级政府要建立有利于促进稳定就业的各项制度安排,加强就业指导和帮扶,健全和完善配套措施;另一方面,积极探索工资增长与消费价格指数挂钩、与企业经营效益挂钩等工资稳定增长的长效机制。二是针对城镇居民中的技能人才、科研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等重点群体,各级政府要分类施策,实施差别化增收政策,完善各类重点群体的薪酬激励计划。三是适时调整设立特殊公益性、服务性工作岗位,解决部分城镇困难群体的就业问题。
(二)促进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增加
营造良好经营环境,促进城镇居民经营性收入增加。一是不断规范和健全市场机制。完善市场体系建设,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良好的市场条件,着力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体制机制和竞争环境,清除创业壁垒,提升创业参与率和成功率,鼓励劳动者通过创业获得经营性收入。二是积极探索创业成果利益分配机制。进一步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度规则,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和更多的就业岗位,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三是保护小微企业相关权益。通过定向施策的办法,引导资金向小微企业倾斜,降低企业税负,着力发挥小微企业在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增长中的生力军作用。
(三)多渠道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
加大改革力度,多渠道增加城镇居民财产性收入。一是不断加强法治建设,搭建起对居民合法财产性收入的法律保护屏障,尤其是城镇居民房屋拆迁、征用公民财产过程中,要依法确保公民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值权利不受侵犯。二是拓宽居民财产投资渠道,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鼓励金融产品和金融工具创新,改善金融服务,向居民提供多元化的理财产品,切实保护存款人的权益,增加居民在储蓄、债券、保险、外汇等方面的理财收益。三是平衡劳动所得与资本所得税负水平,着力促进机会公平,鼓励更多群体通过勤劳和发挥才智致富。四是促进证券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大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和财务管理力度,完善上市公司的分红制度,营造一个鼓励长期价值投资的证券市场,从制度上保证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回报。
(四)加快健全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机制
充分发挥税收调节功能。一是不断加大和完善对城镇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和处罚措施,建立健全个人收入双向申报制度和全国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依法做好应收尽收。二是提高个税起征点,保护低收入者权益。三是取消对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免征个人所得税等税收优惠。
各级政府要集中更多财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保障网。一是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劳动报酬权,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二是及时按照要求贯彻落实上调养老金、社会救助等政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全面统筹针对城镇低收入群体的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和临时救助。三是形成合理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避免对低收入群体的制度性挤出,让低收入群体更多更好分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公平。
(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 张嘉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