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在许多庄学阐释者那里,庄子往往是持一种超越了入世与出世之间非此即彼二元关系的态度,超越了现实世界的种种矛盾困境而在精神领域实现了生命的安顿,达到了“虚己以游世”“乘物以游心”的境界。笔者承认《庄子》一书的很多篇章都展现了这样的精神境界。然而当我们把目光投向超越性的精神境界时,现实生活领域中的问题不是解决了,而是被遮蔽了。即使是“游世”的态度,也只是面对不可避免或者说已经降临的命运时对心灵的一种安慰,面对的是已然的事态。然而处在现实抉择的关头,人们不得不做出非此即彼的决断;面对未知的未来,人们必然要有事先置身其中的筹划。因此在研究庄子的思想时,我们不应忽视他对现实生活方式的选择。可能有人会指责这种考察方式降低了庄子的思想品质,但是这种批评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关注现实生活选择的视角并不低俗,如道德哲学的一大关怀就是追问在一定情形下应该做出何种选择是道德的;其次,庄子的人生哲学探讨一开始就是基于现实层面的选择困境,而只是后来的阐释者认为庄子超越了现实层面而在精神境界解决了问题,这些阐释并不算令人满意的解答。比如这一类阐释往往以“安命”之类的话语将现实生活问题一笔带过,但究竟如何是“安命”呢?家徒四壁、贫贱至极的庄子,坚守不才的立场安然在冻馁中迎接死亡是安命,矫正自己孤僻的态度入世谋生也是安命,到底哪一种选择才算是“安命”呢?即使说“安命”只是一种态度而与现实生活的选择无关,那也只是对选择之后承担的结果的安顺态度。在承担选择的结果之前我们又该如何选择呢?
在传统的阐释中我们可以发现一种文本解读的“辩证法”模式,如般若中观派析是非有无二端而归于中道,黑格尔以否定之否定扬弃正题反题而入合题。用这种模式来阐释《庄子》的人,往往会认为出世和入世两种态度都无法解决问题,所以要解决人生的问题必须扬弃这两种极端,而达到一种圆融通达的超越性境界。然而,现实生活中的选择往往是非此即彼的,圆融的立场只能存在于精神领域。阐释者在精神领域中寻找到他们的满意答案之后,现实生活领域中的矛盾困境就被漠视、遮蔽、遗忘了。沿着这条阐释模式走下去不免背离庄子的问题意识。对于《庄子》中出世和入世之间的两难,我们不妨将其看作庄子本人或庄子学派对这一问题的往复辩难:庄子以不材之木终其天年为由否定了入世,肯定了出世,又以不鸣之雁因其不材而死为由对出世提出了质疑。对于“精神境界论”的阐释者来说,这样我们就应该扬弃两端而求超越性的中道圆融了。但是在这之前,不妨让我们看看庄子有没有对不鸣之雁的问题做出答辩。
基于方法论上的怀疑主义,庄子明确答复了这一质疑,肯定了出世的立场。“有用”“入世”就能使能鸣之雁免遭屠戮,这是值得怀疑的。而且既然死亡是一个未知的世界或者拥有通向未知的可能性,那么以死亡为恶事就是一种应该破除的成见。在这一答复中,庄子对生命安顿的对象有了更加精确的界定。出世主义之所以受到诘难,是因为这种立场不能保证生命的存续。然而与生命的存续相比,捍卫遵循天性的自由生活是更重要的。因而要安顿生命,就需要淡化生命存续的价值。《齐物论》中“齐生死”的论辩破除了对生命存续的执着,出世主义也就成了破解“材与不材”困境的当然选择。
[1] 陈冀,山东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研究领域为先秦儒家与道家、经学、魏晋思想、政治哲学。
[2] 刘笑敢:《庄子之苦乐观及其启示》,《汉学研究》2005年第1期,第121—122页。
[3] 威廉·詹姆士:《宗教经验种种》,华夏出版社,2008,第272—273页。
[4] 威廉·詹姆士:《宗教经验种种》,华夏出版社,2008,第272—27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