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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失独家庭是指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独生子女由于主客观因素死亡后父母未再生育或领养子女的家庭。“失独”是近年来才引起人们普遍关注的一个词语、一种社会现象和问题。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第一批响应国家号召只生一个孩子的夫妇,如今已经五六十岁,他们中的一些人失去了独生子女,人到中老年,精神孤寂和养老难题一同袭来,于是,失独问题近年来开始浮出水面,凸显在人们面前。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至少有100万个失独家庭,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失独群体除了要承受丧失儿女的孤苦,更要担心疾病、养老等一系列现实难题。如何为这一群体提供有效的帮助,如何接手他们原本寄托在子女身上的未来,成为摆在全社会面前待解的课题。原国家人口计生委巡视员、中国人口福利基金会原理事长苗霞说:“如果我们不解决好这个问题,就是对人民不负责任。”
本书围绕失独家庭的养老服务问题,以从法制层面保障失独家庭权益的理论依据为切入点,阐述了失独家庭权利救济的理论基础,对权利保护的正当性进行了论述。针对失独家庭的现状及面临的问题,对权利救济的制度构建提出了一些可操作化的建议,从救济原则、救济路径、救济领域、救济创新等多元视角入手,构建了救济制度的基本模型。
尽管对于失独问题并没有太多可借鉴的制度,但是笔者试着从国外社会救助权利救济的方式中寻找灵感,对英国、美国、德国等国家的社会救助制度和方法进行了梳理,尝试为中国社会保障权行政救济路径的选择提供有益借鉴。最后,本书对失独家庭相关权利的法律救济体系进行了设计和构想,并提出相关立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