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以直报怨又何妨
先贤语录中,我极喜孟子所言:“爱人不亲,反其仁;治人不治,反其智;礼人不答,反其敬。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诸己。”与人交往,出了麻烦,首贵自省,不是一味归罪旁人。这当然很难,我自己就总也做不到,只可说向往而已。唯做得到几分是一回事,心存此念,多少总有些警醒作用,起码在与人冲突后,可以引发几丝愧意,不会对自己产生不切实际的过高品评。近几年,我更感此话有推广的必要。盖每日浏览新闻,种种奇谈怪事,匪夷所思,在在使人感到,今日国中戾气弥漫,宜以收敛制之,反求诸己即为对症之药。且有此感想者,似乎不止我一人。近年盛行的各种“心灵鸡汤”,虽然儒道释耶,流派不同,或承递传统,或采自新知,而皆要教人提升自我,以超越态度面对挫折。虽与孟子所言不尽相同,关怀并无二致。可知社会确有此需求,下一步或当转为实践,至少也化作努力目标,则涓滴海涵,日进寸功,世风改善,绝非空言。
不过,最近听闻的一个事例,使我意识到此说或被人误解,将招致意想不到的流弊。此事是一个学佛的朋友告诉我的:她开一家小店,先生是公务员,似乎还有些权力。年初某夜,先生替她守店,被几个小混混无端暴打一通。朋友告诉我,她见到丈夫的样子,既心痛,又欣慰:欣慰的是他居然能忍受过来,没有出手还击,颇出乎其意料。她先生我也熟悉,非常壮实,脾气刚健,绝非受气之人。所以我相信朋友的说法,他不是怯懦,而是克制。朋友从中看到他修养的进境,我也赞同。但也有不赞同的地方:以他的块头,抵挡一时,并非难事;最不济也可打电话报警,他竟这样忍了下来!对个人来说,这确实标志了心灵的提升;可是,几个小混混如此嚣张,却未受严惩,气焰岂不愈发高涨?对社会来说,这不是有益,而是有害。
我这位朋友的事迹,不好说是反求诸己,可能更多与佛家所言忍辱修行有关,但二者的共同取向皆是克己。按《论语·宪问》:“子曰: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据孔安国注:“为己”,即闻一善言,身体力行;“为人”,则但“空能为人言说”,自己并不做。可知孔子是站在“为己”一边的。用今天的话说,治学的目的是完善自我,不是向人炫耀。在此意义上,无论反求诸己,还是忍辱修行,皆是“为己”之学,伟大,深刻,直落根柢,而戛戛乎其难。不过若我们改从字面理解,则“为人”之学也不可少:人性虽善,习气难除,并非人人皆能反躬自省,对暴徒还是该狠狠回击一下子。他得着些教训,便不再敢为所欲为。这不光是为自己,也是为旁人:一个健康社会的到来,不能只靠大家一点一滴的培育私德(这当然不可少),也需要一种公共参与精神,需要一点怒气。
其实,反求诸己与反抗强暴并无冲突。孟子自己就曾为“革命”辩护:“君之视臣如草芥,则臣视君如寇仇。”铮铮作响,被傅斯年看作中国“自由主义唯心论的祖师”。《论语·宪问》又有一段,也很有启发。有人问孔子,“以德报怨”怎么样?孔子的回答是:若以德报怨,又拿什么报答恩德?正确的做法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钱穆先生解此句,最得意旨:“以德报怨,若为忠厚,然教人以诈,又导人于忍,否则将使人流于浮薄。”恩怨分别处之,乃是人之常情;若一视同仁,或将流于上述“诈”、“忍”、“浮薄”三弊,其实不仁之至。以直报怨,则“我虽于彼有私怨,我以公平之直道报之,不因怨而加刻,亦不因怨而反有所加厚,是即直”。君子也是人,儒家允许君子有私怨,且允许报怨;重要的是能否遵循“直道”。
从现实角度讲,相对于一味克己的要求,以直报怨似乎更贴近“芸芸众生”,更具说服力,更加可行。对个人来说,“为己”之学自然重要(它指示了人生的一个理想境地),但我们既生活在社会中,总该负担起一点“为人”的责任才是。二者并不对立,而是代表了生命中两个不同面向。两个面向合起来,我们方能获得真正的尊严。对一般人来说,有恒产才有恒心,所谓“恒产”也包括健康的社会环境。设若我们每日面对嫉恨、仇杀和暴虐而能不理不顾,还可追求内在的升华,我只有再引一句孔子的话:“吾谁欺,欺天乎!”(《论语·子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