庚子救援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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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导论

光绪庚子年春夏间,酝酿已久的义和团突然在华北平原形成燎原之势,短时间内即遍布京津地区,甚者一度掌控京师城门之启闭,清王朝首善之区的正常生活秩序不复存在。继而八国联军先后攻占津京,驱散义和团,迫使两宫仓皇西狩,北京城原有的秩序荡然无存。在联军控制下的北京城,大批来不及出逃的京官,一方面随时可能遭到洋兵的抢劫与侮辱,另一方面则完全失去了生活来源。与京官类似,在京绅商士民连人身安全都无法得到保障,更遑论财产安全。在这些官绅商民中,相当一部分来自于东南各省,他们本可回南度日,但当义和团弥漫于华北平原时,南下的陆路通道便已经成为一条布满荆棘的道路;八国联军的舰队云集大沽口,更意味着南下的海路通道已经被堵死。对于这些困守京津只能坐以待毙的南省官绅商民,远在上海的一些东南绅商起而呼吁,号召东南官绅商民合力救援,庚子年的一场以南省京官为主要援救对象的救援行动就此拉开大幕。

一、命悬一线的清王朝

庚子年七月二十一日(1900年8月15日),八国联军占领北京,两宫仓猝西狩,没有来得及对京城留守事宜进行布置。至七月二十三日,两宫才于西行途中发布上谕:“荣禄、徐桐、崇绮均著留京办事,所有军务地方情形,随时奏报。”[1]但因当时通信系统已完全瘫痪,行在与留守京官消息隔绝,所以即使发布了关于留守大臣的谕令,但两宫对于留守大臣身处何地、生死与否等基本情况都一无所知。事实上,徐桐在京师城破当日便自缢而亡,荣禄、崇绮则逃出京城,且崇绮不久也自缢于莲池书院。两宫任命了三位留京办事大臣,但没有一人在京。七月二十七日,行在发布上谕,令马玉昆对“畿甸军情”,“派弁连环侦探,按日具报”。[2]七月二十九日再次发布谕令:“留京大学士荣禄,现在是否仍在京师?抑或移札何处?著该提督一并探确,迅速具奏。”[3]也就是说,行在虽然在七月二十三日便令荣禄等留守,但直到七月二十九日还无法确知荣禄身在何处。

同样,留守京官对于行在的消息也是知之甚少,甚至大部分京官对于两宫是否均已西狩还不得而知,如恽毓鼎于七月二十九日才“得确信”,知两宫均已西狩;而高枏、黄曾源、于式枚、李希圣、郑沅、陈璧、宋育仁等京官则于八月三日才最终确信两宫均已西幸。[4]在联军破城后的相当一段时间内,不但留守京官们对于两宫消息茫然无知,各省督抚也是多方探听才确知两宫已经西巡。李鸿章在八月一日的奏折[5]中表示:“于七月二十四、二十七等日,先后接袁世凯、廷雍来电,惊悉各国联军已于二十一日攻进京城,乘舆即于是仓猝西幸。”[6]刘坤一在八月三日的奏折中言:“窃臣接据探报,七月二十一日各国洋兵进犯都城,銮舆西幸。闻信之下,五内震骇。当即飞电直隶、山西、陕西等省,分投探信。现得护理陕西抚臣端方来电,恭悉皇太后、皇上圣驾于七月二十七日行抵山西阳高县城,至驻跸何处,探明后再行电知。”[7]袁世凯则在八月五日的奏折中表示:“自本年七月二十四五日以后,道路纷传,洋兵内犯”,“当即迭派员弁,四处探听,而沿途梗塞,难得确音”,“嗣闻銮舆西狩,因复飞电陕西抚臣,敬谨探询,八月初四日准护理陕西抚臣端方电称,皇太后、皇上圣驾幸晋,初六可到太原”。[8]张之洞更是在八月十四日才上奏朝廷表示:“臣等自七月下旬以来,北方警信日至,惟电线多断,文报动梗,未得确音,暨闻洋兵已入京城,虽传闻有銮舆西幸之说,不知是否成行,各报又参差互异,神魂飞荡,罔知所措”,“昨接大学士李鸿章自上海来电,奉到怀来县所发寄谕,并接护陕西抚臣端方来电,恭悉皇太后、皇上确已西巡,将抵太原”。[9]

本书在这里不厌其烦地列举当时的重臣、疆吏获悉两宫西狩消息的过程与反应,主要是想表达在电报时代清廷中枢与地方之间随时保持通畅联系的重要性。[10]在电报时代,哪怕只是短暂地失去联系,某种程度上便意味清廷中央对于地方的失控,更何况是在联军攻占京城的形势下。设身处地,完全可以想象,在八国联军攻占京城而两宫却不知所踪的情况下,清王朝是否依然能够得到维持本身,便是督抚们心中不可能不去琢磨的一个问题。[11]京官高枏在七月二十九日的日记中写道:“昆、庆已晤赫德。约初一与赫信,初二三会公使说话。然各公使曰,‘但要光绪皇上在,即好办,如不然,“大清”二字恐难了’。”[12]这段记载显系谣传,庆亲王奕劻此时正在随扈西行途中,如何能晤赫德?然而谣传亦能见人心,于此可见八国联军攻破北京之际,清王朝是否就此覆灭,恐怕是当时包括两宫在内的所有人均心存疑惑而无把握的一个问题。

清王朝在当时能否继续存在下去,取决于两个群体的态度:一是各省督抚是否依然支持清廷;二是各国是否同意与清廷进行和谈。关于各省督抚的态度,吴天任曾表示,正是由于梁鼎芬“首倡贡方物之议”,“以示各省对清廷仍具向心”,才将“趋崩裂之局面,复能团结上下,一致对外”,“而清室之统治,乃得延长十年”。[13]各国的态度从李鸿章的行止便可窥得一斑。盛宣怀在七月二十日的一封电报中便表示:“傅相约月底航海北上。”[14]李鸿章则在七月二十六日致杨宗濂的电报中表示:“现电商各外部,请派全权会议,俟得复,再航海北行。”[15]七月二十八日,盛宣怀在致刘坤一的电报中言:“傅相屡电各国不复,一得电即行。”[16]八月三日,盛宣怀更在一封电报中表示:“各国以两宫离京,局面迥异,不认李相全权。”[17]后因清廷添派庆亲王奕劻为全权大臣参与议和,各国才同意与清廷进行和谈。[18]于是,盛宣怀在八月九日致杨宗濂的电报中表示:“傅相节后赴津。”[19]

此后不久,陆树藩便向李鸿章陈述了救援京津被难官商的计划,并得到李鸿章的认可和支持,庚子救援行动就此拉开序幕。显然,庚子救援是在清王朝国力极其衰弱,几乎国将不国的情况下展开的救援行动,且被救援地区正处于敌国军队掌控下,因而只可能是主要依赖民间力量的一次救援行动。就此而言,庚子救援可谓中国历史上极为特殊的一次战争救援行动。[20]

二、观常知变

虽然是研究“救援行动”,但本书的问题意识既不因为它是兵灾引起的救援而归属于灾荒史的范畴,也不因为它是由善会实施的救援而归属于慈善史的范畴。[21]本书首先是将这次救援行动视为一次事件,有开始有结束,有施救者有被救者,有详细的救援过程,有丰富的救援细节,即尽量完整地呈现这次救援事件本身,是本书最为着力的地方。

这是一次规模庞大的救援事件。从组织者来看,救援行动中最重要的两个救援组织救济善会与东南济急善会(前身是济急善局)可以说是直接秉承时任全权大臣李鸿章的意旨而设立的。东南济急善会的京局更是依托李鸿章进京议和时所带幕府人员而设的,且就在李鸿章下榻的贤良寺办公。此外,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合两江总督刘坤一、山东巡抚袁世凯也对留守京官实施了独立于救济善会与东南济急善会之外的救援之举;庆亲王奕劻也电谕各省在旗督抚捐款接济在京旗籍官民。完全可以说,当时中国最有权势的王公大臣与封疆大吏大都参与了这场救援行动。从动员范围来看,盛宣怀作为东南济急善会的首要主持者,利用其掌控的电报局以李鸿章的名义向“各省督抚河漕提镇藩臬运道”发电呼吁“设法劝助各省同志”,后来也的确得到了各省督抚的积极响应。可见,这次救援事件的动员规模事实上已超越了东南各省的范围,直接面向全国。从救援效果来看,据救济善会创办人兼主持者陆树藩言,“由直北渡回南者计七千余人”。实际上,将被难官商士民救援回南不过是此次救援行动的计划之一。随着京城秩序的逐渐恢复,两宫回銮的传言不断,许多京官并不愿意渡海回南,因此在朝廷俸禄尚无法指望的庚子秋冬之季,留守京城的京官们主要依靠东南济急善会通过各种方式筹汇至京的款项度日。据李鸿章奏稿言,东南济急善会“先后汇款至五十余万两”。此外,救济善会与东南济急善会还在京津地区开办平粜局、施衣“数万套”,“掩埋白骨几万千”,“米面医药不计其数”。无论从何种角度来看,这样一种规模的救援事件,其本身便已具有独立研究的意义和价值。

在笔者看来,且不论庚子救援事件本身所具有的研究价值,单由救援行动牵扯进来的各种问题或视角,已足以令我们对庚子国变产生新的认知和观感。既然是一次救援行动,那么下面这些问题便不得不进入我们的视野:庚子国变期间的北京城究竟处于怎样一种状况中?大批来不及随扈西行的京官,在俸禄没有着落的情况下如何求得生存?数量更多的京津平民百姓,在八国联军占领下何以过活?南北之间的交通何时中断?交通中断后,一些寓京南省人士如何克服重重障碍逃回南方?南北之间何时开始音信不通?通信中断后的东南社会如何获悉或想象北方境况?概言之,这些问题指向的是一个日常世界中的庚子国变。

庚子救援行动就发生在这样一个具体的日常世界中,并为各种各样的因素所制约。因此,要更好地叙述庚子救援事件,就不得不进入这个救援事件发生时的具体时空情境中,深入探讨庚子国变前后南北间交通方式与通信方式的变化、京城社会管理方式的变化、京官日常生活的变化等,此外还包括江南社会的义赈传统,中外贸易与江浙丝商群体在19世纪下半叶对于上海乃至江南经济的宰制性影响,京官在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角色,以及华洋之间、官绅之间的微妙关系等,这些共同构成了与庚子救援事件直接相关的历史情境。这些历史情境中的任何一项,都不会比救援事件本身更为简单,因此笔者相当多的精力都花在构建支撑庚子救援事件得以发生的地基上。如果说本书在尽量完整叙述庚子救援事件之外,还有什么企图的话,那就是希望通过呈现庚子救援事件的来龙去脉,见叶知秋,即感受和体会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日常中国及其变化。

事实上,对于这些日常世界及其变化的关注,反过来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一些重要政令何以出台?尤其是某些重要的历史进程何以能够成为现实?例如,庚子年八月三日(1900年8月27日),行在军机处发布上谕:“现在已派庆亲王奕劻回京,与各国使臣商议事件,昆冈、崇礼、裕德、敬信、溥善、阿克丹、那桐、陈夔龙均作为留京办事大臣,随时商办一切事宜。”[22]辅助奕劻议和的八位留京办事大臣中,只有陈夔龙一位汉大臣,而以陈夔龙当时的官阶品秩而言,显然是轮不到他作为留京办事大臣的。陈夔龙当时署理从三品的太仆寺卿,且不论正二品的各部院左右侍郎,单从一品的各部院汉尚书,当时在京的就有吏部尚书徐郙、兵部尚书徐会沣和礼部尚书廖寿恒等。[23]为何是陈夔龙被任命为留京办事大臣?据《梦蕉亭杂记》记载,八国联军破城后,陈夔龙借寓黑芝麻胡同胡砚孙宅,而胡宅与总理衙门总办章京舒文之宅,“望衡相对,中仅隔于甬道”。陈夔龙派仆人前往舒宅探听消息,而舒文早已与总税务司赫德取得联系,成为当时中外得以接触沟通的不可多得的重要渠道,昆冈、敬信、裕德等满大臣也多聚集在舒宅“会商要事”。用陈夔龙的话来说:“缘舒与赫德已经浃洽数次,又得日兵驻宅保护,隐然成为办事机关。”[24]陈夔龙因此参与到昆冈等满大臣的各种政治活动中,其中最重要的一个举动是向行在报告他们与赫德会晤的情形,并请派庆亲王奕劻回京议和。该奏折共有十人列名,除了被任命为“留京办事大臣”的八人外,还有舒文和时任山东道监察御史的许佑身,而许佑身之所以能够列名,当是因为他和陈夔龙作为姻亲而同在胡砚孙宅避难之故。这封发于七月二十九日的奏折,八月二日到达行在,是两宫自七月二十一日西行后,首次获悉的来自京城的信息。行在军机处于八月三日向奕劻、赫德和昆冈等分别发布了三道上谕,内容完全与昆冈等人的奏折相呼应,清廷中枢指挥下的中外沟通和联络由此正式开局。[25]陈夔龙因此机缘而被派为留京办事大臣。也就是说,对于当时正在逃难的两宫而言,明确知道仍留守在京的满汉臣僚,就是“均住东四牌楼迤北”的这十位列衔者,留京办事大臣从中产生合情合理。[26]陈夔龙事后追忆表示:“并派会衔入奏之八人为留京办事大臣,汉大臣仅余一人,实为惭幸。”[27]郭则沄更在《庚子诗鉴》中将陈夔龙被任命为留守大臣一事,称之为“异数”。[28]不久,升任顺天府府尹的陈夔龙和兼理顺天府兼尹事务的兵部尚书徐会沣联衔上奏,便自称“兵部尚(书)·兼理顺天府兼尹事务臣徐会沣、留京办事大臣·顺天府府尹臣陈夔龙跪奏”。[29]

再以电报通信为例。承平之日电报畅达之时,人们对于电报之于朝政大局的重要性可能没有太大感觉,然而一旦有事,则其重要性立刻凸显出来。前文所述清廷中枢在逃难初期,与各省督抚、留守京官的短暂失联所带来的人心动荡,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东南督抚在策划中外互保时,南北之间电报通信状况的不断恶化,恰恰又为其提供了一定的操作空间。庚子年五月二十五日(1900年6月21日),清廷以“内阁奉上谕”的形式发布“宣战诏书”,并谕令“沿江沿海各省尤宜急办”。[30]由于京城与外界的电报通信在五月十二日前后便开始出现问题[31],上谕以“六百里加紧”的形式传递,于五月二十七日到达济南。时任山东巡抚的袁世凯接到上谕后,当即致电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和盛宣怀,表示“是以大裂”,并询“从何收拾”。[32]盛宣怀当天便致电李鸿章、刘坤一和张之洞,提出“东南互保”的倡议,并强调“须趁未宣战之先”,由刘坤一、张之洞“会同电饬地方官、上海道与各领事订约”。[33]盛宣怀所谓“未宣战”,可由两方面来理解,一是袁世凯的电文只是略述上谕大意,特别强调朝廷“饬各省招集义民,成团御侮”,令盛宣怀误以为朝廷尚未宣战;二是或许在盛宣怀的意识中,只要各省督抚尚未接到宣战诏书,那对这些督抚而言,就是尚“未宣战”。后来盛宣怀《愚斋存稿》收录的电文便是更容易理解的“须趁未奉旨之先”[34]。也就是说,李、刘、张“东南三大帅”从接到袁世凯的电报获悉朝廷旨意,到正式接奉朝廷谕旨,其间有一个时间差,而“东南互保”正是在此期间筹议开局。从五月二十七日盛宣怀正式向刘、张二督提议,到五月三十日上海道余联沅奉刘、张电令,与各国驻沪领事正式开议“东南互保”,“双方有机会互陈立场,彼此有所谅解”[35],时间虽然相当紧迫,刘张二督作出决策也很迅速[36],但兹事体大,决策者的内心不可能不反复考虑、多有踌躇。刘坤一在复电赞同前,曾专门致电张之洞探询“是否可行”[37],而李鸿章为鼓励刘张二督,也于五月二十九日致电盛宣怀明确表示态度:“二十五矫诏,粤断不奉,所谓乱命也”,并嘱咐盛宣怀“将此电密致岘、香二帅”。[38]

毕竟是抗旨不遵,如果这只是个别督抚的单独行动,结果可想而知;但如果是有实力的督抚们的集体态度,则另当别论。因而这些督抚们在“举大事”之前联络沟通,协调立场就显得相当必要。[39]或许正是由于“东南三大帅”经过私下沟通达成了共识[40],刘、张二督于五月三十日“东南互保”开议之时,又会衔电奏朝廷,表示长江一带“惟有稳住各国,或可保存疆土”,并请求朝廷“亟思变计”。[41]上海道余联沅在“东南互保”会议上的发言,首先便以“现在南北消息断绝,朝廷意旨未明”为刘、张二督异于清廷中枢的决策提供必要的前提,并强调只要章程“由各领事调印生效”,则“不论朝旨如何变化”,刘、张二督都“必恪守章程”。[42]显然,刘、张二督的如意算盘正是,在“宣战上谕”正式递到之前,造成“东南互保”的既定事实。在此期间,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袁世凯等督抚还联名致电俄国外交部,声明“并未奉有开战谕旨”[43]。另外,盛宣怀一方面致电江鄂粤三督和苏浙皖三抚,指出宣战诏书“若一传播,则东南保护之议全裂,立刻危变”,请求“各大府飞饬各局,不准宣扬”[44];另一方面致电各电报局,“暂勿宣泄”宣战诏书,“致碍东南大局”。[45]可以说,恰是南北之间的信息不畅在某种程度上成全了东南互保。

三、本书框架结构

本书对庚子救援事件的叙述以时间顺序为主,同时兼顾不同救援组织实施救援活动的完整性,即对两大救援组织(救济善会与东南济急善会)的救援活动分别论述。有些救援活动是由两个善会组织共同完成的,则将该救援活动置于其中居主要位置的善会名下进行叙述。下面对本书各章内容及其材料来源作一简单介绍。

第一章“庚子国变中的京官”。该章主要是通过庚子国变时一些留守京官的日记,如《高枏日记》、《恽毓鼎庚子日记》、《恽毓鼎澄斋日记》、《那桐日记》、叶昌炽《缘督庐日记》、华学澜《庚子日记》和《辛丑日记》等,辅以《石涛山人见闻志》、《齐如山回忆录》、《王大点庚子日记》、仲芳氏《庚子记事》、李希圣《庚子国变记》、陈夔龙《梦蕉亭杂记》、袁昶《乱中日记残稿》、王鹏运等《庚子秋词》、郭则沄《庚子诗鉴》、《义和团史料》中所载之杜某《庚子日记》、陈璧《五城公牍汇存》等当事人的亲历亲闻为核心材料,其他还有《义和团档案史料》、《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庚子事变清宫档案汇编》、日本佐原笃介与浙西沤隐所辑之《拳乱纪闻》和《拳事杂记》等相关史料,建构“庚子国变中的北京城”,尤其是京官们在庚子国变期间的生活世界与精神世界。

第二章“南北之间的交通与通信”。南北交通方面,先通过李文海、林敦奎、林克光所编著之《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从全能视角叙述庚子国变期间由于南北陆路交通和海路交通分别中断,以致“南北阻隔”,北京变成一座“围城”的情况;更主要的是通过《高枏日记》、《恽毓鼎庚子日记》、华学澜《庚子日记》、叶昌炽《缘督庐日记》等京官日记和《陆润庠庚子书札笺注》、《张守炎庚子六月至九月致吴重熹函十二件》等信函,以及管鹤《拳匪闻见录》、林颦《被难始末记》等南下逃难人士的自述,对京官与普通平民逃离京津的路线、花费以及各种危险略作铺陈。在南北通信方面,先是通过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中有关电报通信的史料对庚子国变期间的南北电报通信状况进行了一番梳理;然后通过华学澜《庚子日记》等京官日记和《翁同龢日记》《杨度日记》《英敛之先生日记遗稿》《朱峙三日记》《曹汝霖一生之回忆》等庚子国变时期身处东南各省之人的日记或回忆,考察当时南北之间的民间通信状况;并通过《中外日报》《申报》等报刊对于庚子国变的相关报道,来看当时“南方对北方乱象的了解与想象”。

第三章“从‘江浙’到‘东南’:救援组织的成立”。从本章开始正式切入本书最核心的部分,即对于救援事件本身的叙述。救援事件本身的史料来源,其实比较单一,主要由三部分构成:一是《申报》《中外日报》和《新闻报》等当时上海报刊上所刊登的各种有关救援的公启、章程、公函、电报、捐款清单、载回被灾官民名单、有关善会组织的杂记等资料,其中尤以《申报》为主。[46]二是陆树藩的《救济日记》与相当于中国救济善会“征信录”的《救济文牍》。《救济日记》是陆树藩率救济善会会员北上京津进行救援的亲历亲闻。《救济文牍》包括章程、文告、禀启、尺牍之去函、尺牍之来函、杂存等六部分,资料相当丰富,唯一比较遗憾的是没有关于救济善会经费收支的情况。三是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与上海图书馆所藏“盛档”之未刊部分,这部分材料反映的主要是东南济急善会的救援情况。第三章分别叙述了中国救济善会与济急善局成立时的情况,对两大善会组织的发起人、公启、章程以及分工均进行了详细介绍与解读。在最初的分工中,救济善会负责津东一带的海路救援,济急善局则负责清江至德州的陆路救援。在救援对象上,济急善局从仅限于“江浙人士”扩展至“东南各省”,体现了东南各省寓沪官绅士商的共同意愿。本书在这一章的最后略为钩沉陆路救援的情况,就结束了关于陆路救援的叙述,因为当海路救援全面展开后,陆路救援就几乎形同虚设了,原本准备由陆路回南的人大都从山东折返天津渡海回南。

第四章“‘泽被宣南’:对于京官的救援”。此章为本书的重点之一。该章第一节“东南济急善会”分别介绍了该善会在上海和北京的办事机构与主持者,并对东南济急善会的救援活动进行了详细叙述。东南济急善会的首要救援之举是打通南北之间尤其是京沪之间的汇款渠道,盛宣怀等通过与汇丰、道胜等外国银行的沟通,最终在庚子年九月中旬实现了京津间的正常汇款;其次便是商定护送被难官商由北京至塘沽登轮的具体办法;再则是“托寄信件汇款”等,此外还有筹划从南方向北方运送棉衣和粮食等。该章第二节“各省同乡济各省同乡”,先以“粤籍绅商与粤籍京官之救援”的个案揭示庚子救援行动的乡谊性质;接着通过对东南济急善会汇款救济京官的三种方式(公济、指济、专济)的叙述与分析,再次充分证明庚子年对于京官的救援本质上是以乡谊为基础的一场救援行动。该章第三节“疆吏与庚子救援”,先介绍李鸿章通过东南济急善会向各省督抚倡导捐款以接济京官,接着叙述张之洞联合刘坤一、袁世凯向京官汇款,一方面对京官进行接济,另一方面鼓励京官奔赴行在;最后介绍庆亲王奕劻向在旗督抚致电筹捐以接济在京旗员的情况。

第五章“华洋官绅之间:以救济善会的活动为主”。此章亦为本书的重点之一。该章第一节“陆树藩与‘救命船’”主要是对陆树藩亲自率领救济善会会员北上京津援救被难官商回南的救援活动所作的概述,包括救济善会起程之前的各项准备,救济善会分别在天津、北京和保定设立分局的情况,以及救济善会与东南济急善会在上海、天津、北京的救援机构之间频繁沟通联系,以协调救援行动的救援机制等,有关海路救援之举的全面叙述。该章第二节“华洋之间”主要探讨救济善会为了在洋兵遍地的京津地区顺利开展救援活动所采取的各项措施,如对“红十字”的标榜,通过上海道请“德领事”给予护照,聘请“德医官贝尔榜”和“德人喜士”负责与洋人交涉,在天津开展救援活动时凡事先向都统衙门进行请示等。陆树藩认为,“与洋人交涉,知是善举,莫不钦敬”,这也是陆树藩标榜“红十字”的重要原因。尽管如此,因为陆树藩与救济善会会员身为华人,仍不时遭遇“种种险厄”与“处处掣肘”。该章第三节“官绅之间”先是深入探讨救济善会与李鸿章之间的关系,认为陆树藩通过各种方式将救济善会与李鸿章紧密联系起来,一方面可以自抬身价,另一方面又为救济善会在官商士绅中赢得了更多信任与资源;然后通过对刘鹗因购买太仓粟平粜而获罪之事的叙述和分析,探讨了清末官绅之间因权力分配而产生的紧张与冲突。

第六章“救援行动的终局”。该章第一节“运送‘浙江三忠’灵柩回南”是以救济善会、东南济急善会运送“浙江三忠”灵柩回南并在上海进行隆重祭奠的方式结束了东南官绅对于东南各省被难官商士民的救援行动,这再次表明庚子救援事件是一场具有鲜明省籍意识与东南意识的救援行动。该章第二节“京城社会秩序的逐渐恢复”从南北通信、南北汇款、南北交通,特别是京城社会秩序的逐步恢复等方面表明,救援行动之所以结束,根本原因是到辛丑年二三月间,产生救援需求的各项前提已经消失。该章第三节“救援组织的善后”对东南济急善会与救济善会先后结束救援行动的主观原因进行了介绍,并对其结束救援工作后的善后情况进行了必要的说明。此外,该节还对陆树藩与刘鹗在平粜款项上的争执进行了介绍与剖析。

本书最后一部分是“余论:庚子救援中的关键词”。余论主要从五个关键词对庚子年的救援事件进行总结和深入探讨。第一个关键词是“丝业”。因为首先倡导庚子救援且一直主导救济善会救援工作的陆树藩,其家族财力主要来自丝业;从济急善局到东南济急善会,救援行动的日常事务均是由丝商庞元济、施则敬负责;救援行动中第三个值得一提的救援组织“协济善会”也是由湖州丝商杨兆鏊创办。可以说,庚子救援行动几乎全是由江南的丝商们筹划组织完成的。丝商的这种巨大财力来自于19世纪下半叶蚕丝贸易在上海的出口贸易中独一无二的主宰性地位,这使得丝商群体成为晚清上海乃至整个江南地区最为显赫的财富拥有者。第二个关键词是“京官”。因为这是庚子年救援事件中最主要的被救援对象。科举制度保证了几乎每个省均有人在京城做官,太平天国以来的捐纳制度与印结费制度,又使得京官们的大部分收入主要来自于同省“捐生”,再加上官员任免的籍贯回避制度,不断强化人们的籍贯观念。由时人的笔记可以看出,各省京官几乎成为各省利益在朝廷的代言人。体现在庚子年的是,浙江籍京官许景澄、袁昶的被杀,“中央与地方权力之争”是重要原因之一。上海媒体更认为,“浙江三忠”是“为东南而死”,东南互保是三忠以血的代价换来的。

第三个关键词是“省籍意识”,第四个关键词是“东南意识”。“东南意识”是刘学照根据上海报刊中的“庚子时论”提炼出来的“历史话语”,是指从上海、东南和南方的视角观察时局和考虑对策的意识。[47]“东南意识”的背后是南北对立。本书认为,南北对立的形成与19世纪中外贸易的南北差异有重大关系。以丝茶为主的出口贸易基本上都集中在东南各省,这使得从对外贸易中获利的主要是东南各省,其中又以江浙为尤。近代化的西洋器物如轮船、电报、火车等进一步加剧了南北之间的利益分化,东南因为从中获利巨大而更容易接受西洋器物与文明,而北省民众则在洋货的冲击下生计日艰因而更为排斥西洋器物与文明。久而久之,南与北、新与旧,截然对立。在这个过程中,上海作为对外贸易的中心成为连接东南各省的枢纽,各省商帮纷纷在上海设立会馆公所,庚子救援行动因而以“东南官绅商民合力筹办”的面貌出现。所谓“东南官绅商民”不过是东南各省在沪商帮绅董。庚子救援行动正是依靠东南各省在沪商帮的合力而顺利完成。进一步深究,可以发现“东南意识”实际上是以“省籍意识”为基础和前提的。救援组织对寓沪各商帮的动员是以“乡谊”为号召;汇款至京的发放办法也是由各省“公举一人经理”,因此李鸿章称庚子救援行动是“造端于各人各家亲友之相赈,扩充为同省同旗官民之普济”。以“省籍”意识为底色的庚子救援行动,反过来也大大推动了“省籍”意识的高涨,让以往潜而不彰的“省籍”意识浮出水面,成为清末新政时期“省”意识或“省界”意识勃发的前奏。

第五个关键词是“义赈”。上海作为一个移民城市,移民反客为主,同时又帮派林立,互不统属,较大的几个移民群体还一直处于明争暗斗的状态,如广东籍移民与江浙籍移民之间在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都展开了激烈竞争。在这样一种态势下,近代上海的华人社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难以形成一股统一的力量与洋人争衡。一旦某个移民群体与租界当局发生纠纷,起而抗争的只能是这个移民群体本身,如第一次四明公所事件。与之不同,义赈自诞生之初,便是整个江南社会慈善力量的联合行动。在江南义赈事业的发展过程中,义赈活动的中心城市由苏州转变为上海,几乎所有重要的筹赈公所都设在上海,而筹赈公所的主持者也由江南各地的义赈领袖,逐渐转变为上海各移民群体的头面人物。例如,第二代义赈领袖中,既有代表江浙移民群体的两位丝商,也有代表广东移民群体的粤东买办。与此同时,各方义赈力量的联合行动局面一直得以保持,几乎成为一个传统。上海义赈界的统一行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各个移民群体,久而久之,一个统一的上海华人社会的整体形象慢慢形成。

四、关于“东南各省”和救援经费

关于本书,还有两点内容需要作一下补充说明。第一点是关于“东南”或“东南各省”这两个词语。之所以不用“概念”来称呼,是因为中国传统语汇,很少像现代学术语言一样注重对“概念”外延和内涵精准无误的追求,更多的是追求一种感觉或意境的准确表达,而且一篇好的文章,包括文牍,是很少有同一个词语反复出现的情况。用不同的词语表达同一个意思在中国传统的文章中实在是太平常的一件事。同样,用同一个词语表达不同的意思,也是十分常见的现象。阅读古文,如果过于拘泥字面上的异同,则很可能会误读古人的意思。被后人称之为“东南互保”的那个历史过程,“东南”这个词语所代表的意思在不同的场合便有着不同的表达。即使是保护章程的名称[48],在后来人的论述中也有多种说法,如“中西官议定保护长江内地通共章程”[49]“东南保护约款”[50]“中外互相保护章程”[51]“东南保护章程”[52]等。

本书也会经常使用到“东南”或“东南各省”一词,如《救济善会启》中便有“东南各省之旅居京师者”的说法[53],《救济会章程》中又有“东南各省之被难官商”的表达,与“西北各省难民”相对应[54]。在救济善会的公启和章程里,“东南各省”究竟指哪些省并不清楚。随后成立的济急善局明确表明其救援对象是“江浙人士”,引起“寓沪湖南、福建、江西、湖北、云南、广东、广西、贵州官绅士商”的不满,认为其“只顾江浙,则东南各省未免向隅”,并认为救济善会“凡遇东南各省官商,皆准救济,则庶乎不负初心”。[55]于此可见,这里的“东南各省”包括了湖南、福建、江西、湖北、云南、广东、广西、贵州以及江苏、浙江共十省,实际上包括了长江流域上的大部分省份,以及长江以南的几乎全部省份。到东南济急善会时,其开办章程表示“此系东南官绅商民合力筹办”,援救对象是“现在在京之江苏、江西、安徽、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山东、河南、湖南、湖北各省绅士商民,及各直省京朝官”。[56]此处的“东南”各省,在上述“东南各省”的基础上又增加了山东、河南、安徽和四川四省,范围大为扩张。本书在这里并不打算对“东南各省”应该如何划分发表意见,只是将本书经常出现的“东南”与“东南各省”一词所表达的意思(即所包含的省份)稍作说明。几乎可以这样说,整个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以南的省份应该都在“东南”的范围内,即“东南各省”与“南省”所表达的意思其实并无太大差别。[57]

需要补充说明的第二点是,有关庚子救援的经费问题,即庚子救援收到的捐款数目、各种救援活动的花费等细目,本书并没有逐一列举,最后只有两大善会组织各自提供的一个费用总额。[58]之所以没有对费用细目一一列举,最重要的原因是两大善会组织均没有关于这次救援行动的账目征信录。东南济急善会没有刊刻征信录的原因是:“当时彼此以垫用经费已巨,已无余力刊刻征信录。”[59]救济善会虽然刊刻了类似于征信录的《救济文牍》,但其中几乎没有关于救援费用的任何账目,只是在《拟办天津工艺局启》中对于救济善会的“综计所费”数额一笔带过。虽然两大善会组织经常将捐款清单与解款数额刊登于《申报》,似乎利用《申报》上的捐款清单与解款通告也可以对善会捐款、解款数额进行统计。但《申报》上的数据有三个问题:一是《申报》上刊登的捐款、解款信息并不系统也不够完整,如东南济急善会“经收捐款清单”至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1901年3月14日)还有发布[60],但解款信息在庚子年十月三日(1900年11月24日)以《解款声明》的形式发布有关第六批解款的信息之后[61],便再也没有发布过。目前所见《申报》所公布的捐款、解款信息截止日期相差将近四个月,说明《申报》刊登的捐款、解款信息并不完整,尤其是解款信息。二是《申报》上的捐款信息存在各种各样的统计障碍,如很多捐款都是款项未到,善会组织便已登报表彰,而款项最终是否到账也并无下文。盛宣怀曾因此向杨文骏抱怨道:“各帅允拨之款,复电虽到一半而汇到者尚属寥寥。”[62]而且不少款项属于“垫拨”“借拨”,究竟是否需要偿还,或者最终有无偿还,也均无下文。三是《申报》上虽有解款信息,但是关于款项汇解到京后的花费情况,尤其是善会组织用于援救被难官绅回南的费用、平粜的费用、掩埋的费用、施药的费用等信息均没有在《申报》上公布过。在这样一种情况下,利用《申报》上的捐款、解款数据是很难对庚子救援行动的经费状况有一个全面而准确的把握,而且很有可能受到《申报》所刊登的片面信息的误导。

此外,《申报》所刊由上海解款至京的数额,与李鸿章奏稿所言“汇款数额”存在着巨大差距,这个巨大差距很可能隐藏着一个重要问题。《申报》所刊登的东南济急善会公函显示,东南济急善会在庚子年十月前向北京有六批解款,共计银六万余两、洋六万元[63];而李鸿章奏稿表示,东南济急善会至辛丑年二月“先后汇款至五十余万两”[64]。显然,我们可以将这种差距理解为,东南济急善会在庚子年十月至辛丑年二月间向北京汇款四十余万两,但《申报》均没有刊登解款信息。就此一点,足见《申报》在救援款项相关信息的发布上存在着严重不足。而进一步深究,则不得不追问《申报》为何在庚子年十月后便不再公布解款信息?这对慈善组织而言显然是一种很令人费解的做法,因为这样一种做法与慈善赈济必须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赢得公众信任,从而获取更多捐款的基本原则大相径庭。要解释这个问题,或许应该了解一下李鸿章及其幕府当时在京城的处境。李鸿章进京议和的幕僚之一徐赓陛曾致函张之洞表示,“直隶司局扫地无余,傅相廉俸公费一无可支,而电费、日用皆百倍十倍,故不特公用艰窘,即私用亦支绌”。张之洞因此专门致电盛宣怀表示:“李相当此重任难题,困乏如此,恐阁下未知,特奉闻。应如何筹款汇寄,俾免公私交迫,想尊处必有办法。”[65]不仅李鸿章如此,另一位在京主持议和的全权大臣奕劻也是如此,据赫德庚子年八月十九日(1900年9月12日)的一封去函言:“所有的衙门都被抢掠一空,庆亲王也得向邻居尽量张罗,才借到二千两银子。现在他来找我想办法,我只得向汇丰银行洽商,从我和衙门朋友的存款中,每月借给他一万两。”[66]在这种情况下,东南济急善会的北京分局设于贤良寺,由上海汇解至京的救济款项也完全是由李鸿章幕府人员进行管理,因此李鸿章及其幕府人员挪用救济款项以应急是完全可能的事情。在救援行动的过程中,东南济急善会北京分局的几位重要主持人便因款项不清而招致物议纷纷。如京官高枏曾在日记中表示,杨文骏、杨崇伊“为救济船事”,“各赚万余金,各有被骗”,以致京官中“大起嫌言”。[67]另一位京官赵炳麟更认为“崇伊蚀款逾十万”[68]。杨文骏、杨崇伊等究竟有无贪占救济款项,或是另有隐情,现在均已无法得知,因为不但《申报》上有关救援款项的信息或语焉不详或严重不足,关于救援行动的征信录也以“垫用经费已巨,已无余力刊刻”为由而无缘面世。随之而来的后果便是,救济款项的具体收支情况根本不可能有一个准确的统计与核实,而这也成为本书的一大遗憾。

注释

[1] 金家瑞、林树惠辑:《有关义和团上谕》,见中国史学会主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38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

[2] 《上谕》,见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490~491页,北京,中华书局,1959。

[3] 金家瑞、林树惠辑:《有关义和团上谕》,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四),43页。

[4] 城破之初,大部分京官均认为并相信,皇上并未出逃,而是留京与洋人议和。参见高枏:《高枏日记》,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室编:《庚子记事》,174、176、182~183页,北京,中华书局,1978;恽毓鼎:《恽毓鼎庚子日记》,见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近现代史教研室编:《义和团运动史料丛编》第1辑,62页,北京,中华书局,1964。另外,本书中作为人名的“枏”字仍统一采用所引文献的异体字写法,未改成简化字。特此说明。

[5] 奏摺、折本是清朝的两种文书。折本的折,是动词;奏摺的摺,是名词,表示一种折叠的文书。在清朝,折本是交给内阁和御门听政大会处理的,奏摺是交给军机处处理的,二者保密程度不同,文体不同,篇幅也不同(折本厚,奏摺精炼)。《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根据简化字规范和约定俗成收入奏折一词,“奏折:写有奏章的折子”(《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1748页);同时又指出:“‘摺’简化为‘折’,但在二字意义可能混淆时,仍用‘摺’”(《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1659页)。本书在行文中采用奏折一词,但若是引文,则根据所引文献是用“奏折”还是用“奏摺”仍旧维持不变。特此说明。

[6] 《调补直隶总督李鸿章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05页。

[7] 《两江总督刘坤一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15页。

[8] 《山东巡抚袁世凯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19页。

[9] 《湖广总督张之洞等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64页。

[10] 有学者曾对庚子“西狩”与电报通信状况之间的关系进行过探讨,参见史斌:《论电报通讯与庚子“西巡”——近代中国技术影响政治一例》,载《科学技术哲学研究》,2011(3)。

[11] 据李细珠研究,“直到庚子八月初,张之洞、袁世凯等人尚未与流亡中的清廷取得联系,并不知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安全与否,均有茫然无措之感”,并表示这期间才是“任何事情都可能发生的”。参见李细珠:《张之洞庚子年何曾有过帝王梦——与孔祥吉先生商榷》,载《近代史研究》,2010(3)。

[12]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180页。

[13] 吴天任:《梁节庵先生年谱》,序例,台北,艺文印书馆,1979。吴天任过于强调梁鼎芬的作用,显然言过其实。学界有关张之洞庚子年是否有过“帝王梦”的讨论,显示张之洞对于清廷和慈禧太后的忠诚无可置疑。参见孔祥吉:《张之洞在庚子年的帝王梦——以宇都宫太郎的日记为线索》,载《学术月刊》,2005(8);李细珠:《张之洞庚子年何曾有过帝王梦——与孔祥吉先生商榷》,载《近代史研究》,2010(3);孔祥吉:《再释张之洞帝王之梦——兼答李细珠先生》,载《近代史研究》,2010(5);戴海斌:《庚子年张之洞对日关系的若干侧面——兼论所谓张之洞的“帝王梦”》,载《学术月刊》,2010(11)。

[14] 《盛宣怀致畲昌宇电》,见陈旭麓、顾廷龙、汪熙主编: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190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15] 《李鸿章致杨宗濂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196页。

[16] 《盛宣怀致刘坤一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200页。

[17] 《盛宣怀致冯光遹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210页。

[18] 《盛宣怀致尚其亨电》《盛宣怀致冯光遹电》《保定电局致盛宣怀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209~210、223页。因为李鸿章与俄国关系密切,以英国为首的其他各国“拒纳其为谈判对手”。同时,也是在英国的推动下,奕劻被增派为议和全权大臣。参见戴海斌:《“无主之国”:庚子北京城陷后的失序与重建——以京官动向为中心》,载《清史研究》,2016(2)。

[19] 《盛宣怀致杨宗濂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219页。

[20] 不久之后发生的日俄战争,中国东北成为战场,清廷宣布中立,“官方不便出面救助难民”,上海绅商因此组织“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对战争难民进行救济。但“上海万国红十字会”最重要的支持便来自清廷,“慈禧太后以光绪帝的名义颁发内帑10万两给上海万国红十字会”,该会当时总共也就募集了“约20万两”。也就是说,当国家力量一旦得到恢复,这种全国性的大规模救援,国家很容易便占据主导地位。实际上,此后中国红十字会的正式成立,国家力量在其中也隐约居于主导地位。参见张建俅:《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20~42页,北京,中华书局,2007。

[21] 目前为止,专门对庚子救援事件进行探讨的论文有两篇:一篇是李文海、朱浒2004年发表于《清史研究》的论文《义和团运动时期江南绅商对战争难民的社会救助》;一篇是阮清华于2005年发表《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的论文《非常时期的民间救济——以“庚子之变”后上海绅商义赈为例的探讨》。李文海、朱浒一文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江南地方精英何以能在此时跋涉数千里,到地域性质完全不同的华北地区开展救援行动”。其问题背后的理论关怀是,通过对庚子救援事件的梳理和研究来反思“以往地方史研究框架设定的界限”。李文海长期致力于灾荒史研究,也是国内最早对晚清义赈进行研究的学者之一。李文海将义赈视为“光绪初年,随着社会政治生活和经济生活的新的变化,才开始兴起的”一种“民捐民办”的慈善活动,即“由民间自行组织劝赈、自行募集经费,并自行向灾民直接散发救灾物资”。因为民间自发组织的赈灾行为在义赈兴起之前便已存在,那晚清义赈又如何与此前的民间赈灾进行区分呢?李文海指出以往的民间赈灾“具有很大的地区局限性”,“某个地方发生了灾荒,就在该地区范围内进行募捐活动,至多也只是扩展到旅居个别大城市的本籍同乡范围,募捐的赈款自然也限于赈济本地的灾民”;而“光绪初年兴起的义赈,则完全突破了狭隘地区的局限,赈济对象,往往是全国最突出的重灾地区,募捐的范围,涉及广泛的社会阶层,而且募捐活动往往遍及全国各地,甚至扩展到海外的爱国华侨”。参见李文海:《晚清义赈的兴起与发展》,载《清史研究》,1993(3)。此后,朱浒在其博士论文《晚清义赈研究》和专著《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中,对晚清义赈进行了更为全面细致的考察,理论关怀也一以贯之,即通过对晚清义赈的研究来突破以往的地方史研究框架。或许,正是因为李文海、朱浒长期专注于灾荒史和义赈研究,故将庚子救援事件置于灾荒赈济史的范畴,尤其是从义赈这个角度进行解读。虽然该文对于庚子救援事件的全貌进行了概述,但强烈的问题意识与有限的篇幅,都使得该文对于庚子救援事件本身的叙述显得过于简单,很多救援关节都没有梳理清楚。例如,将救济善会与济急善局分工明确的救援活动混为一谈,没有注意到济急善局扩展为东南济急善会这一救援机构的重要变化,也就更不会注意到张之洞、刘坤一、袁世凯、奕劻等疆吏、重臣独立于两大善会组织之外的救援活动。当然,这些要求对于一篇一万多字的论文而言,显然是苛求,更何况该文的论述目的也并不在于救援事件本身。阮清华的论文主要从慈善救济的角度看待庚子救援事件,且完全将庚子救援事件视作一次义赈。同样,该文限于篇幅对于救援事件的叙述也较为简单。

除上述两篇专文外,朱浒、杨念群合作的《现代国家理念与地方性实践交互影响下的医疗行为——中国红十字会起源的双重历史渊源》[《浙江社会科学》,2004(5)]、池子华的《从中国救济善会到上海万国红十字会》[《史林》,2005(2)]和周秋光、杨智芳合作的《论中国红十字会的起源》[《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6(4)]等论文也都涉及庚子救援事件,但均将其划归有关红十字会起源的论述中,重心都是在救济善会的“红十字”上。除论文外,一些著作或多或少也涉及庚子救援事件。较早关注这一事件的是闵杰的《近代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录》第二卷(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8),其以“中国救济善会——红十字的先声”为小标题对陆树藩与救济善会的救援活动进行了简介。朱浒在《地方性流动及其超越——晚清义赈与近代中国的新陈代谢》一书中论述“义赈场域中的中国与西方”时,将庚子救援事件置于中国红十字会起源的脉络中再次进行叙述与分析,与此前的论文相比,专著中的论述更关注“这场救援行动的红十字会性质”的表达及其局限。张建俅在《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一书中以“援引红十字会名义的慈善团体”为小节标题,论述了救济善会与济急善会在庚子年间“模仿红十字会”的救援行动,指出“两会声称模仿红十字会宗旨,事实证明也不过是便宜行事的措施而已”。由上所述,以往关于庚子救援事件的研究,主要是因为救济善会以红十字作旗号进行救援的举动,使得众多学者均将庚子救援视为中国“红十字会的先声”。从学术脉络上看,无论是论文还是专著,均将庚子救援事件置于灾荒史或慈善救济史的范畴进行考察与论述,缺乏对于庚子救援事件本身来龙去脉的细致考察,而这正是本书所欲解决的最主要的问题。

[22] 《军机处寄大学士昆冈等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13~514页。

[23] 钱实甫编:《清代职官年表》第1册,318页,北京,中华书局,1980。

[24] 陈夔龙:《梦蕉亭杂记》,33~34页,北京,中华书局,2007。

[25] 《军机处寄庆亲王奕劻等上谕》《军机处寄总税务司赫德上谕》《军机处寄大学士昆冈等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513~514页。

[26] 《大学士昆冈等摺》,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495页。

[27] 陈夔龙:《梦蕉亭杂记》,35页。

[28] 龙顾山人:《庚子诗鉴》,见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近代史资料》编辑组编:近代史资料专刊《义和团史料》上册,93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2。事实上,陈夔龙身为荣禄的亲信幕僚,此前又刚刚署理过顺天府尹,应该也是其被任命为“留京办事大臣”的相当重要的原因。

[29] 《徐会沣等奏报怀柔义和团戕官劫狱及调兵剿办情形摺》,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辑部编:《义和团档案史料续编》上册,807页,北京,中华书局,1990。

[30] 《上谕》《军机处寄各省督抚上谕》,见《义和团档案史料》上册,162~163页;李文海、林敦奎、林克光编著:《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186页,济南,齐鲁书社,1986。

[31] 主管电报事务的盛宣怀曾询问天津电报局,“何以十三后京中无信”?在五月二十三日又对保定电报局表示:“十日内无上谕,望择要电寄”。《盛宣怀致王继善电》《盛宣怀致保定电局电》,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50、73页。

[32] 《东抚袁来电并致江鄂督盛京堂》,见顾廷龙、戴逸主编:《李鸿章全集》第27册,69页,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7。

[33] 《盛京堂来电》,见《李鸿章全集》第27册,70页;《盛京堂来电并致李中堂、刘制台》,见苑书义、孙华锋、李秉新主编:《张之洞全集》第10册,8028页,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1998。盛宣怀之所以能如此迅速地提出“东南互保”之议,是因为他和赵凤昌、何嗣焜等居住于上海的著名绅士在此之前便有此种设想,而这也体现了“在当地有着巨大利益的绅商阶层”的立场。参见戴海斌:《“上海中外官绅”与“东南互保”——〈庚子拳祸东南互保之纪实〉笺释及“互保”、“迎銮”之辨》,载《中华文史论丛》,2013(2)。

[34] 《寄李中堂、刘岘帅、张香帅》,见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三十六,138b页,《续修四库全书》编纂委员会编:《续修四库全书》一五七二·集部·别集类,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该版本是据1939年盛恩颐等刻本影印而成。)

[35] 据戴海斌研究,“东南互保”最终没有“议定”所谓的约款,而只是以互换照会的形式确立了某种和平性质的原则,从而达成了中外保护的谅解。参见戴海斌:《“东南互保”究竟有没有“议定”约款》,载《学术月刊》,2013(11)。

[36] 张之洞于五月二十八日上午收到盛宣怀倡议“东南互保”的来电,当天晚上便复电表示赞同,参见《盛京堂来电并致李中堂、刘制台》《致江宁刘制台、上海盛京堂》,《张之洞全集》第10册,8028页;刘坤一则于五月二十九日复电表示赞同,参见《刘岘帅来电》,见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三十六,139b~140a页。

[37] 《刘制台来电》,见《张之洞全集》第10册,8029页。

[38] 《寄盛京堂》,见《李鸿章全集》第27册,74~75页。

[39] 这一点对于历史的影响相当深远而重大。庚子国变期间,督抚们频繁地“会衔上奏”对朝廷施压,已令朝廷深感不安。据李细珠研究,清末新政之初,朝廷谕令包括各省督抚在内的大臣们,就新政如何开展,“各举所知,各抒所见”。各省督抚起初准备联衔会奏,后因得知“上面的意思不愿意各省督抚联衔会奏”,而放弃此举。然而在刘坤一的坚持下,江鄂两处仍采取了联衔会奏的形式。参见李细珠:《张之洞与〈江楚会奏变法三折〉》,载《历史研究》,2002(2)。此后的清末新政期间,各省督抚们的“联衔会奏”之举仍频频出现,直至段祺瑞等北洋将领们联衔逼宫,清王朝终由此作古。

[40] 《寄江鄂刘张两帅》《寄李傅相》,见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三十六,140a~140b页。

[41] 相对于李鸿章将二十五日宣战上谕认为是“矫诏”“乱命”的激烈态度,刘、张二人的此封会衔电奏,虽然也是抗命不遵,但态度已婉转温和许多,参见《会衔电奏》,见《张之洞全集》第3册,2150~2152页。

[42] 戴海斌:《“东南互保”究竟有没有“议定”约款》,载《学术月刊》,2013(11)。

[43] 李文海、林敦奎、林克光编著:《义和团运动史事要录》,210页;《致杨儒》,见《李鸿章全集》第27册,76页。

[44] 《寄江鄂粤三制军苏浙皖三中丞》,见盛宣怀:《愚斋存稿》卷三十六,146a页。

[45] 《盛宣怀致各电局》,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98页。

[46] 因为《申报》馆本身便积极参与到救援行动中,《申报》馆协赈所是当时善会组织经收捐款的一个重要机构,仅在庚子年间便刊登了八次捐款清单。《申报》馆协赈所的负责人席裕福同时也是济急善局的发起人之一和东南济急善会的主持者之一。因此,《申报》几乎就相当于东南济急善会的机关报,有关救援行动的信息,《申报》都最早刊登,内容也最全面。

[47] 刘学照:《上海庚子时论中的东南意识述论》,载《史林》,2001(1);刘学照:《张謇庚子年间东南意识略议》,载《华东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2)。

[48] 与东南互保相关的两个核心文件的正式名称是“保护上海长江内地通共章程”和“保护上海租界城厢内外章程”,参见戴海斌:《“东南互保”究竟有没有“议定”约款》,载《学术月刊》,2013(11)。

[49] 金家瑞之《论“东南互保”》和谢俊美之《“东南互保”再探讨》均如此表述,见中国义和团运动史研究会编:《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357、368页,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

[50] 陈捷:《义和团运动史》,73页,上海,商务印书馆,1930;廖一中、李德征、张旋如等编:《义和团运动史》,24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刘天路:《“东南互保”述论》,见《义和团运动与近代中国社会》,388页。

[51] 金家瑞:《义和团运动》,92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61。

[52] 马勇:《从戊戌维新到义和团(1895—1900)》,474页,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6。

[53] 《救济善会启》,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六日。

[54] 《救济会章程》,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八月十七日。

[55] 《救济善会来往信函照录》,载《中外日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二日。

[56] 《济急公函》,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闰八月七日。

[57] 实际上,“东南保护约款”是用“长江及苏杭内地”一词指称中国督抚们“允认切实保护”的各省。出现在东南各省督抚电报中的类似用语还有:“长江以内上下游”“自吴淞以迄长江内地”“长江各省”“长江内地”“长江上下游一带”“沿海沿江各省”“沿江海”等。盛宣怀曾在致闽浙总督的电报中明确表示:“闽浙海疆同在东南,如钧处同此办法,即电商三帅(笔者注:指李鸿章、刘坤一、张之洞)联络,共保大局。”《有关“东南互保”的资料》,见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义和团》(三),325~362页。

[58] 陆树藩表示,救济善会“综计所费已几及二十万金”(《拟办天津工艺局启》,见上海图书馆藏:《救济文牍》卷一,19a页,苏省刷印局,光绪丁未);东南济急善会表示:“截至二月底(笔者注:辛丑年)共收付过银五十万余两,约分专济、指济、公济三项,及散米、施衣、煮粥、赠赆、掩骼等费。”(《李鸿章札任锡汾文》,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档案号:008773-1)

[59] 《任锡汾上盛宣怀禀》,上海图书馆藏《盛宣怀档案》,档案号:025794。

[60] 《上海北市丝业会馆济急善局经收第六次清单》,载《申报》,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四日。

[61] 《解款声明》,载《申报》,光绪二十六年十月三日。

[62] 《盛宣怀致杨文骏函》,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364页。

[63] 本书第四章对此有详细叙述。

[64] 《戴鸿慈奏稿》,见盛宣怀档案资料选辑之七《义和团运动》,676页。

[65] 《致上海盛京堂》,见《张之洞全集》第10册,8477页。

[66] 中国近代经济史资料丛刊编辑委员会主编:帝国主义与中国海关资料丛编之六《中国海关与义和团运动》,11页,北京,中华书局,1983。

[67] 高枏:《高枏日记》,见《庚子记事》,215页。

[68] 赵炳麟:《赵柏岩集》(上),275~276页,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