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国大党成立的背景
国大党的成立有其深刻的历史背景和主客观原因,既是印度民族资本和印度民族民主运动发展的需要,也是殖民当局推行两手策略的产物。
一、民族资本的发展
国大党的诞生首先是印度民族资本发展的要求和必然趋势。印度民族资本诞生于19世纪50年代,到70—80年代逐步有了起色。然而,民族资本的发展过程障碍重重,到处受英国资本和殖民当局的排挤和压制。在投资总额中,英资所占比重大于印资。所有铁路、港口、电报、水利工程都属于英国殖民者或资本家所有。
19世纪50年代,印度人和英国人同时开始兴办大工业。印资工厂将发展重心放在棉纺织业,工厂主要建立在孟买、阿迈达巴德、那格浦尔等产棉区。到1898年,全印177个棉纺织厂多数是印资工厂。到80—90年代,印度棉纺织厂制造的产品在市场上已经占有一定的份额。除了棉纺织产品外,印资工厂还发展诸如碾米、磨粉、制糖、榨油、缫丝等小规模的原料加工工业。这段时间民族资本迅速增长,“从事民族工业产销的商人转变为民族商业资产阶级,人数不断增长”[1]。
但是,印度民族工业举步维艰,处处面临不公平的竞争。英国在印度的资本输出推动着英资企业的发展,并且通过剥削压榨印度得到大量的资本来发展自身企业,加之英国殖民者在政治上的大力支持,使得英资企业不论在发展速度还是规模上都远超印资企业。
英国的资本输出始于19世纪50年代,发展到60—80年代,主要形式为商品倾销和榨取原料服务。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1)绝大部分资本来自于英印殖民政权向英国资本家所借的债款,这些巨额债款构成了印度国债。此外,英国资本家通过来印修筑铁路、港口,架设电线网,为英国积累原始资本。英国大规模投资修建铁路目的有二:于政治上可更牢固地控制印度,一旦发生起义便于镇压;于经济上可为倾销英国产品和榨取原材料提供交通便利,并从铁路运营等方面赚取高额利润。(2)建筑水利工程,开办工厂企业,经营种植园。(3)英国资本家来印度开办银行。英国银行家从经营金融业务中谋取利益,并贷款给买办商人和英国资本家,促进了英国投资、商品倾销和原料榨取,接着还出现了垄断组织经理行,该组织提供资金、技术和设备以帮助英国资本家在印度修建铁路、办种植园和开银行等。
印度民族资本从一开始就受到英资和殖民当局的打击。在资金方面,流动资金对于刚起步的印度民族工业来说是必不可少的。然而,英国银行不提供长期贷款,只能从高利贷者处借款。在机器设备的购买和引用技术人员方面,英国人进行严格的控制。在税率方面,英国殖民者给印度商务贸易运输设定高运费率,却取消了本国的棉纺织品的进口税,即便后来恢复了棉纺织品的进口税,却给印度棉纺织品加上3.5%的出厂税。
虽然印度资本家在进行买办贸易和出口原料贸易方面有利可图,但工业资本的竞争却大大限制了印资的发展,因为机械、贷款和科技人员被限制,根本不可能为工业发展提供条件。在这样的情况下,由买办商人和地主组成的印度新兴民族资产阶级越来越认识到打破现状的必要性。
二、区域性民族组织的建立
19世纪70—80年代民族运动的第一个突出进展,是新的地区性民族主义组织的建立和大规模政治鼓动的开展。
印度原本存在一些民族主义组织,但在大起义后都处于停滞状态。孟买地区的“德干协会”面临瓦解,“孟买协会”在成立后不久也停止了活动,“马德拉斯本地人协会”瓦解,“东印度协会”也很快名存实亡。原因主要有:组织结构松散;斗争方式软弱;缺乏对新形势的适应力和应对策略。
在这种形势下,“从1875年到1885年,出现了一种新的政治趋势,更年轻、更激进的民族主义知识分子进入政坛。他们发现那些原有的协会在纲领、政治活动和社会基础方面过于狭隘,因此开始建立新的协会”[2]。在这批年轻的激进民族主义知识分子的带领下,新的区域性民族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建立起来。
1870年,孟买年轻的民族主义者卓施和伦纳德在孟买管区的马哈拉施特拉成立了“浦那人民协会”,富裕农民也参与其中。这里原来的“德干协会”陷入瓦解。
1876年,孟加拉年轻的民族主义者苏伦德拉纳特·班纳吉和阿南德·鲍斯在孟加拉管区建立了“印度协会”,成为孟加拉第一大组织,其影响力大大超过了“英印协会”。英印协会主要反映自由派地主利益,而且范围狭窄;而印度协会主要反映中产阶级的要求,广泛吸收中产阶级和青年学生参加,并能引导大众参与当前的重大政治运动。
1884年,马德拉斯年轻的民族主义者苏布拉曼尼亚·阿叶尔、维腊腊加瓦·恰里阿尔、阿南达·恰鲁等在马德拉斯管区建立了“马德拉斯绅会”,不久发展到82个分支。
1885年,孟买激进的知识分子梅塔、帖兰和提亚勃吉在政治上脱离达达拜·富兰吉和丁肖· 佩提特等的领导,组建了“孟买管区协会”,比以往的组织更为活跃。
以上4大区域性民族组织具有前所未有的广泛基础,不仅得到工业资本家的支持,而且吸引了大量青年知识分子的参与。青年知识分子提出了一系列反映资产阶级利益的要求:取消民族报刊限制法和武器管制法;提高文官考试最高年龄标准,同时在印度也举行考试,让印度人有机会参加;要求立法会议印度成员应通过选举产生,不应采取任命方式,以便中产阶级的代表能进入立法会议;要求扩大立法会议职权,使它不致成为一个空有其表的花瓶;反对当局为满足兰开夏工业巨头的要求对印度棉织品征收出厂税。在提出这些主张时,“印度协会”和“浦那人民协会”开始采用大规模政治鼓动的斗争方式。
三、民族运动理论的形成
19世纪70—80年代民族运动的第二个突出进展,是把资产阶级民族主义要求理论化,揭露殖民统治的本质,从理论上论述民族运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为以往的和未来的政治经济要求提供理论依据。这套理论着重揭露英国殖民者对印度的残酷剥削和掠夺,分析印度贫苦的根源,提出有关政治经济的改良主张,概括起来可以称之为关于印度贫困与复兴道路的学说,是由两位著名的思想家和民族运动领导人达达拜·瑙罗吉和马哈底瓦·伦纳德提出的。
在英国期间,达·瑙罗吉深入剖析英国对印度的殖民剥削政策及其对印度的影响,提出了“财富外流论”(或称“经济耗竭论”)的学说,深刻揭露了英印关系的实质。此后继续进行深入研究,1873年写了《印度的贫困》一书,对英国的剥削政策及其结果进行全面剖析。1876年,在对这本书改版时,他的理论已完全成形。这套理论在1901年出版的他的著作集《印度的贫困与非英国式统治》一书中得到了最全面的阐述。
达·瑙罗吉相信,只要向英国舆论呼吁,申明大义,英国人就会考虑英印双方利益的大局,改变在印度的殖民政策。他提出的具体办法是:降低税收,减少开支,殖民政权帮助发展印度民族工业,对民族资本一视同仁,实行保护关税,高级公职尽量由印度人担任。在斗争方式上,他主张宪政鼓动,即用上书、请愿和集会等合法的斗争方式提出印度人的要求。
这个理论的提出引起强烈反响。英国统治者竭力反驳,百般美化自己;印度民族主义者则很受启发,思路因之而开阔。正如贾·尼赫鲁后来所说,达·瑙罗吉的《印度的贫困与非英国式统治》一书“在我国民族思想的发展中起了革命作用”,“给我们的民族主义提供了政治经济理论基础”。[3]
民族主义理论另一创立者马哈底瓦·戈文达·伦纳德是孟买管区资产阶级运动的领袖,也是国大党奠基人之一。他注重理论研究,结合印度实际,钻研了亚当·斯密、马尔萨斯、李嘉图和李斯特等著名西方经济学家的著作,吸收各名家学说的思想内容,对印度的贫困和振兴道路提出了自己的一套学说。这套理论可以称之为“农业附庸论”或“工业振兴论”。他认为英国殖民剥削是造成印度贫穷和经济落后的根本原因。但他不认为财富外流是关键,而认为关键是英国压制印度工业发展,把印度变成它的农业附属国。为此,他认为印度人要有进取精神,敢于投资兴办民族工业和商业,特别是办大机器工厂。他要求殖民政权考虑印度的长远利益,支持民族工业的发展,如实行保护关税政策,发放低息供款,向印度工厂加工订货,兴办技术学院培养高级技术人才等。此外,他还主张改善信贷系统,使之现代化,以便资金周转,适应工业发展的需要。
土地问题在马·伦纳德的经济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1880—1883年他写了许多文章阐述自己的主张。他认为,土地问题的解决原则必须和实现国家工业化的总目标一致起来。也就是说必须促进农村资本主义的发展。具体主张是,必须顺应不可避免的土地资本集中的潮流,不应采取任何手段加以干预。土地兼并会产生大地主,但只要鼓励和引导他们在农业上投资,改进农业经营条件,就有可能使地主转变为农业资本家,这正是国家工业发展的要求。他还主张把农民从债务负担中解脱出来,以防发生阶级对抗,办法是广泛发展农村工业,容纳过剩劳动力;建立农村信贷网,向农民提供信贷。总之,他发展农业资本主义道路的主张是以发展地主土地所有制为前提,然后逐步向资本主义经营方式转变。这实质上是普鲁士道路。
马·伦纳德和达·瑙罗吉的理论基本上是一致的,两者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理论整体。印度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正是把他们两人作为印度经济理论的奠基人,他们的理论后来为国大党所遵循,成了它制定经济政策的依据。
四、建立全国统一组织的趋势
19世纪70—80年代民族运动的第三个突出进展,是出现了建立全国统一组织的要求。这是运动发展的必然趋势,并且在新的一批地区性民族主义组织出现后表现得更加鲜明。从本质上说,这是民族资产阶级产生、印度各民族开始朝近代民族发展、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意识加强的结果。
印度各民族向资产阶级民族转化的过程受到了殖民统治的阻挠和压抑,导致印度资产阶级民族的形成和资产阶级逐步取得经济、政治统治地位的过程完全脱节。例如,在经济上,国内市场不是印度商品而是英国商品占支配地位;在政治上,印度资产阶级处于无权地位。这样形成的近代民族称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资产阶级民族,而只是资产阶级民族的殖民地变种。民族资产阶级不能忍受这种状况,他们虽然还没打算夺取民族统治权,但希望争夺国内市场,并参与国家管理。他们将印度这个多民族国家看成是一个民族整体,迫切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组织来集中全国力量,建立统一战线进行斗争。此时资产阶级还无意联合下层群众。他们认为,只要把现有各省的民族力量联合起来,形成全国民族主义组织,就能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利益,这为建立全印统一组织提供了思想基础。
建立统一组织的要求来自3大管区许多民族主义组织,来自许多改良活动家。其中,最早采取行动的是苏·班纳吉和他领导的印度协会。苏·班纳吉在发起印度协会时,就已认识到建立全印统一组织的必要。由于其他管区原来的那些组织多陷于停滞状态,没有条件联合建立全印组织,他就想以印度协会作为基础,逐渐扩展,把它变成未来全印度运动的中心。该组织取名印度协会,用意即在此。他访问印度各地,就文官考试年龄限制等问题作巡回演讲,就是为了使全印度在共同的政治要求下团结起来。这个任务出色地完成了。1882年5月27日,他在《孟加拉人》报上著文,提出召开由全国各民族组织参加的国民会议的主张。他写道:“迄今我们的共同团体都还是孤立活动,而只有协调一致的行动才能使我们的公共运动具有真正的代表性。现在是时候了。我们应该每年一次召开国民会议,实现紧密团结,为全国各政治团体就共同的政治运动采取统一行动准备道路。”[4]
1883年,发生了艾尔伯特法案事件。在英国执政的自由党政权希望用自由主义手段平息印度人民的不满。印度总督会议立法成员艾尔伯特在总督雷朋支持下,拟定一项法案,规定欧洲人犯罪也可以由印度法官审理。这个法案准备提交立法会议讨论,不料它却激怒了几乎所有在印度的英国人。他们建立了统一组织,采取威吓利诱等一切手段对艾尔伯特进行攻击。印度民族主义者支持这个法案,但由于组织分散,显得软弱无力。结果,英国保守势力得胜,不但法案受挫,连总督也被迫辞职。这件事从反面进一步教育了印度民族主义者,使他们看到,印度人要形成强大的力量,非得有全国统一的组织不可。
五、殖民当局的两手策略
殖民统治者出于控制与扼杀印度民族运动的目的,往往交替或结合施行镇压与笼络的两手策略。总督李顿任职期间(1876—1880),对印度民族运动主要是镇压加控制,殖民者采取了几项控制政策:
第一项是1877年再度宣布降低文官考试的最高年龄,由原来的21岁降至19岁,旨在限制印度青年的应考机会,削弱他们同英国青年的竞争能力。因为印度教育落后,加之还要远赴伦敦赶考,增加了经济负担,使得大批青年难以获得应考机会。因此这次降低文官考试年龄引发了一次全国性的抗议浪潮,印度协会为主要发起者和组织者,问题虽然没有解决,却进一步激发了他们的民族觉悟。
第二项是1878年当局颁发的《武器管制法》。它规定农村居民不得携带武器,以防止农民群众发动武装暴力斗争。武器管制法的颁布,使广大村民无法抵御密林中的猛兽,尽管义愤填膺,却又无法抗拒殖民者的高压政策。
第三项是1879年颁布的旨在压制民族报刊的所谓印度地方语言报刊法。它规定凡是用印度民族语言办报刊的,必须向政府交纳大笔保证押金,保证不刊登所谓“煽动性”文章。如一旦发现,即没收押金,勒令停办,甚至监禁编辑,没收印刷所全部财产。目的明显在于掐住民族主义者的喉舌,剥夺他们出版、言论的自由权利,矛头特别指向日益壮大起来的左派力量。
第四项是于同年取消了英国棉织品3.5%的进口税,保护英商利益,控制印度市场,打击印度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以上这一系列的殖民控制政策,固然对民族运动是一个严重的打击,但同时又唤起了印度人民的觉醒,使他们更加深信,要想复兴印度民族,不争取自主权,别无出路”[5]。
1880年英国大选后,保守党下台,自由党组阁,改任了印度总督,由具有自由主义倾向的雷朋(1880—1884年在任)取代了李顿。雷朋对印度民族运动的态度是笼络上层人物,施印度人以小恩小惠,以缓和英印民族矛盾。
雷朋上台后,于1882年颁布《地方自治法》。改用选举法产生多数市议会和县自治局的成员,使印度知识分子有更多的机会参政;让印度人担任城市某些无关紧要的管理职务;县以下的各乡镇,设立乡镇公所,由乡镇大会选举代表,由代表会议再推选出乡长或镇长,以管理地方事务。地方自治法实施情况不一,只有孟加拉省基本上完成了。这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自治权还使英国印度事务大臣极度不安,不久便在英国议会提出要修改《印度自治法》。后来实际上自治法已名存实亡。
印度民族主义者一方面感到欣慰,因为取得了某些让步,尽管是微小的,但同时又发现自己并未获得应有的地位。他们发现殖民当局在任命各级立法会议的印度成员时,主要是任命王公、地主。而且他们在立法机构中也只是徒有其名,并无实权。看清事实后他们通过报刊发泄不满情绪。
1883年,当局又提出一项所谓司法改革。在雷朋授意下,总督会议立法成员艾尔伯特起草一个法案,即《艾尔伯特法案》。该法案规定:撤销欧洲籍的英国臣民在法庭审理中所享有的特权;英国人同印度人一样,都可以由印度法官审理。该法案使印度民族主义者感到满意,视之为在法庭上终止了种族歧视,但却引起了英国人的强烈反对。印度人民,特别是温和派对英国人的抗议表示了反抗议。为此,1884年在加尔各答召开会议,准备对英国的反动势力进行抗争。
然而,由于民族主义力量分散,缺乏强大的组织力量和坚强的后盾,最终这个法案被议会否决。但采取了一个模棱两可的办法,规定把审讯英国人的权力笼统地授予法院的法官和县长,他们中也可能有印度人。实际上,司法权还是掌握在英国人手里。这年,雷朋被迫辞职,被召回英国。民族主义者的幻想破灭。他们感到十分失望和屈辱,并深刻地认识到要取得宪政改革的胜利,必须寻找有利于团结统一和增强斗争力的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