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诗学与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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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物化”说与“移情”说

庄子在提出“虚静”说的同时,又提出了“物化”说。在《齐物论》的篇末说: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26]

庄子这里提出“物化”理论,其目的是说明他的“齐物”之理,人与物平等相齐,消除差别。齐物是为了得“道”。但道为物之本,隐含在万物之中,因此必须与物合而为一。这里讲“物化”就指修养“道”的一种境界,在此境界中,生与死、醒与梦、人与物所有一切差别都消失了。人“物化”了,物也“人化”了。这种“物我两忘”和“物我转化”的境界,在《庄子》其他篇中也有涉及,如《秋水》篇:“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之上。庄子曰:‘鲦鱼出游从容,是鱼之乐也。’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27]在这里,庄子申说他的“物化”论所含的艺术思绪,即我与鱼可以合一,所以我知鱼之乐。我与你惠子也是可以相通的,所以你实际上知道我知鱼之乐。庄子强调“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齐物论》)。由于“物化”论具有的艺术因素,所以庄子的“物化”说开了后来艺术“物化”论的先河。

这方面的论述很多,最有代表性的是苏轼谈论文与可画竹时候的经验。他在《书晁补之所藏与可画竹三首》中说:

与可画竹时,见竹不见人。岂独不见人,嗒然遗其身。

其身与竹化,无穷出清新。庄周世无有,谁知此凝神。[28]

这里,苏轼已经把庄子的作为哲学的“物化”论,转变为艺术的“物化”论。其基本要旨就是物我两忘、物我同一。但具体过程似乎又可分为三阶段:“不见人”(忘境)—“遗其身”(忘形)—“与竹化”(物化),也就是创作主体通过“忘”周围的环境、“忘”自己的形体,与所创作的对象合而为一,这样就必然可以把创作对象的形神都把握住,而创造出一个生动传神的艺术世界来。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情感不是消失了,而是完全移置于对象中了。对象(如竹),本来是无情的,由于主体在忘我的境界中把全部情感移置入对象(如竹)中,那么,对象(如竹)也就富于情感的表现。

中国的艺术“物化”论与西方的“移情”论也有相通之处。朱光潜教授在谈到西方的“移情”论时,引用了庄子与惠子讨论庄子何以知“鱼之乐”的对话,并说:“这个道理可以推广到一切己身以外的人和物,如果不凭自己的经验去推测,人与物的情感是无从了解的,这种推测自然有时错误。小孩子常和玩具谈话,不肯让人去敲打它,有时还让它吃饭睡觉。这也是因为他‘设身处地’地体验玩具的情感和需要。我们成人也并没有完全脱离开这种心理习惯。诗人和艺术家看世界,常把在我的外射为在物的,结果是死物的生命化,无情事物的有情化。”[29]

西方的“移情”论的创立者是德国学者立普斯(1851—1914年)。这里我们不想全面介绍“移情”说的要点,但我们可以指出“移情”说的基本内容是主客消融、物我两忘、物我同一、物我互赠。人的感受与移情虽然都是心理活动,但两者是不同的。在感受活动中,主体面对客体,主体与客体是分离的,其界限是清清楚楚的。但在“移情”活动中,主体移入客体,客体也似乎移入主体,主客体融合为一,它们之间已经不存在界限。立普斯举例说:“如果我在一根石柱里面感觉到自己出力使劲,这和我要竖立石柱或毁坏石柱的出力使劲是大不相同的。再如我在蔚蓝的天空里面以移情的方式感觉到我的喜悦,那蔚蓝的天空就微笑起来。我的喜悦是在天空里面的,属于天空的。这和对某一个对象微笑却不同。”[30]由此可见,审美移情作为一种审美体验,其本质是一种对象化的自我享受,是“我”把情感投射于物,于是在物中也就有了我的情感,这恰是我欣赏的对象。

中国的艺术“物化”说与西方的“移情”说,在要求审美者的心境处于物我同一、物我两忘、物我互赠上面是一致的,因此中外诗人、艺术家都有很多把本来没有生命的事物描绘成具有生命的事物的诗句和其他艺术作品,这方面的例子是不胜枚举的。但是,中国的艺术“物化”论和西方的“移情”论的根本不同点是,中国的“物化”论是“胸次”理论,要靠长期的修养和体验,没有刻骨铭心的体验,是不可能达到“物化”境界的。如秦观的词《踏莎行·郴州旅舍》最后两句:“郴江幸自绕郴山,为谁流下潇湘去”,是由于词人被贬到那偏僻的地方,吃够了被贬的滋味,他对当政者的不满已经累积在心头很久很久,这样他的体验就是刻骨铭心的了,这才会对无生命的“郴江”发起火来,你郴江本应绕着郴山转,为什么要把我抛下、离我而去呢?这是很“无理”的移情描写,但“无理而妙”。西方的“移情”论则是注意理论,在物与我之间,主体把注意力放在自身的情感上面,于是面对着物所引起的情,形成大脑皮层的兴奋中心,于是发生强烈的负诱导作用抑制了周围区域的兴奋,使人的注意力从物移到情,甚至物我两忘,物我互赠,而专注于情,于是彩霞会微笑,黑云会哭泣等。因为是注意理论,因此是可以临时调节的,有时当作一种技巧来运用,也是可以的。

庄子并没有什么系统文论,但他的思想对中国文论的影响是巨大的。


[1] 《庄子·田子方》,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719页。

[2] 袁宏道:《叙小修诗》,蔡景康:《明代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315页。

[3] 钱谦益:《题交芦言怨集》,《牧斋有学集》卷十九,《四部丛刊初编》集部,商务印书馆缩印康熙甲辰初刻本,第182页。

[4] 刘熙载:《艺概》,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第121页。

[5] 《庄子·天道》,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88页。

[6] 《庄子·外物》,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944页。

[7] 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贺麟、王太庆,译,商务印书馆1978年版,第128页。

[8] 卡西尔:《人论》,甘阳,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版,第191页。

[9] 马斯洛:《谈谈高峰体验》,林方:《人的潜能和价值——人本主义心理学译文集》,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366页。

[10] 张少康、卢永璘:《先秦两汉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6年版,第364页。

[11] 司空图:《与极浦书》,周祖:《隋唐五代文论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351页。

[12] 严羽:《沧浪诗话》,郭绍虞:《沧浪诗话校释》,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第26页。

[13] 汤显祖:《合奇》序,《汤显祖诗文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078页。

[14] 刘勰:《文心雕龙·隐秀》,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632页。

[15] 刘知己:《史通·叙事》,浦起龙:《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第17页。

[16] 索绪尔:《普通语言学教程》,高名凯,译,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01页。

[17] 苏珊·朗格:《艺术问题》,滕守尧,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7页。

[18] 苏珊·朗格:《艺术问题》,滕守尧,等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87页。

[19] 《庄子·知北游》,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735页。

[20] 《庄子·天道》,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63页。

[21] 《庄子·刻意》,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537页。

[22] 《庄子·达生》,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662页。

[23] 《庄子·达生》,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639~641页。

[24] 《庄子·天道》,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457页。

[25] 刘勰:《文心雕龙·神思》,范文澜:《文心雕龙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第494页。

[26] 《庄子·齐物论》,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112页。

[27] 《庄子·秋水》,郭庆藩:《庄子集释》,中华书局1961年版,第606~607页。

[28] 王水照:《苏轼选集》,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第186页。

[29] 朱光潜:《文艺心理学》,《朱光潜美学文学论文选集》,湖南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75页。

[30] 立普斯:《论移情作用》,马奇:《西方美学史资料选编》,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85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