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与海外投资税收筹划实务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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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流转税

工程承包项目在当地进行土建安装等工作,很有可能被当地管理机构认为从事了经营活动,从而会面临缴纳流转税的纳税义务。流转税按照课税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增值税、关税、消费税、营业税等。

流转税税收筹划方法主要包括:

(1)利用税率差异进行税收筹划。不同的流转税税种之间,同一税种的不同税目之间的税率是存在差异的。同一税种内,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目、税率的业务,应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税目的销售额,否则会从高适用税率。不同的税种之间,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率也不同,所以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混合销售行为就存在税收筹划的机会。

(2)通过规避课税环节进行税收筹划。这一方法主要适用于消费税的税收筹划上,由于消费税的课税环节一般情况下是产制环节,而不是批发、销售环节,如果将应税收入从产制环节转到批发零售环节实现,就有可能规避掉部分消费税。

下面对流转税的主要税种分别进行介绍。

一、增值税

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实施增值税。它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和应税服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征税对象而征税的一种税。大多数国家将其称作增值税,也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将增值税赋予其他的称谓,例如,加拿大将增值税称作货物及劳务税、蒙古国称为销售税,斯里兰卡称为商品劳务税等。无论其称谓如何,只要其核心是针对商品生产、流通和提供劳务的增值额所征收的税种,其实质就是增值税。

在考虑增值税对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影响时,应特别关注四个方面:一是增值税类型;二是增值税的课征范围;三是增值税的抵扣方法;四是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1.增值税类型

增值税按照企业在购进固定资产所含税金的处理上存在的差异,可以划分为三种类型:消费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和生产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的特点是允许纳税人将购置的所有投入物包括资本性投入物在内的已纳税款一次性全部予以扣除,是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与劳务及购进固定资产后的余额作为增值额所计算的增值税。

收入型增值税的特点是在征收增值税时,对资本性投入物所含税款的扣除,只允许扣除当期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税款,是以销售额减去外购商品、劳务和折旧额后的余额作为课征依据所计算的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的特点是在征收增值税时,不允许纳税人扣除购进固定资产所负担的增值税,是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其耗用的外购商品与劳务(不包括纳税人购进固定资产)后的余额为课征依据所计算的增值税。生产型增值税对购进固定资产的价值不作任何扣除,存在一定程度的重复征税,而且资本投资构成比重越高,重复课征越严重。

由于工程承包类项目固定资产投入比例一般比较大,因而在计算和缴纳增值税时,是否允许扣除购进固定资产所缴纳的增值税会对工程项目的税负产生重大影响。

2.增值税征税范围

理论上来讲,增值税的实施范围应包括所有创造和实现价值增值的领域,即应包括农业、牧业、制造业、采矿业、能源交通业、对外承包工程业、商业及劳务服务业等各个行业,或应包括原材料采购、制造、批发、零售各个环节。但由于增值税的技术操作性强及各国征管水平及财政需要程度不同,各国增值税的实施范围不同。有的国家仅对整个制造业征收增值税,有的国家对整个制造业和批发业征收增值税,有的国家则对农业、工业、批发、零售及劳务服务交易领域普遍征收。

3.增值税的抵扣方法

发票抵扣制度是目前世界各国在增值税计算和缴纳时通常采用的方式,所以增值税进项税发票的取得就尤为重要。例如,我国增值税法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开具时限、内容、适用范围等都作出了严格的规定。因此为顺利地进行增值税的抵扣,一定要详细了解工程项目所在国的增值税发票具体规定,严格按照当地税法的规定取得符合抵扣要求的进项税发票。

4.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目前实施增值税的各国一般都对出口商品和劳务实施零税率制度,即出口商品和劳务在出口环节不缴纳增值税,同时对其在国内缴纳的增值税额予以部分或全部退还。因此,我国实施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的企业应当及时、充分地了解我国的增值税出口退税制度。

按照我国税法规定,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项目的货物在报关出口后,可向当地主管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在办理退税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

(2)购进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4)对外承包工程合同;

(5)增值税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

(6)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凭证资料。

增值税出口货物退税在具体计算时按不同情况采用规定的退税率、适用税率、征收率。目前我国出口货物的增值税退税是按照“征多少、退多少”的基本原则来确定退税率。为了鼓励或限制货物出口,国家会对各种货物的出口退税率进行及时调整。

增值税是流转税,如果筹划进项税增大,只能将某些不能增值的项目计入增值科目,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中分包商会用到一些专业设备,如果可以将分包商所有成本计入工程物资的成本,无疑可以加大进项税额,但应注意比较增值税率和关税税率。

例如,A国某项目在进行机组进水压力钢管制作和安装工程招标的时候,将该分包商的管理成本全部计入钢管的成本中,制作形式发票报关,增加了进项税额,降低了应交增值税,并加大了直接材料成本,减少了工程附加税(因该国有一种类似中国原来的营业税的税收,不同的地方是将直接工程成本作为抵减项,所以增大直接成本可以减少该税)。

增值税有生产型和消费型的分类,在某些国家如坦桑尼亚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在另外的国家如阿尔及利亚、埃塞俄比亚等实行生产型增值税,这样对于报关物资的描述就应该多加注意,以便通过转化资产性质来增加进项税额,降低应交增值税。

坦桑尼亚在非洲国家中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以该国为例做简要介绍。

【例2—1】坦桑尼亚税法规定,只有同时获得了税务登记号和增值税登记号的企业或经营机构,才能向税务局进行增值税的申缴或返还。该国对所有企业征收增值税,税率有两种:其一为20%,适合于登记注册且账簿健全的企业;其二为1.2%,适合于小型企业(没有增值税号,类似于中国的小规模纳税人,该国将其称为印花税,交增值税的企业不用缴纳印花税)。取得的所有含增值税的合法单据,其进项税均可抵扣,在每月20日前应向税务机关上报前月增值税进项税、销项税报表。进项税的申报期限:以发票或收据上注明的时间为准,一年内有效。销项税的申报时点:以货物所有权移交时间、取得销货款时间、开出增值税发票时间三者中最早的一个,作为销项税的申报时点,申报不能跨月。当连续6个月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可以申请退税。退税需要提供所有进项税和销项税资料(发票、收据及账本等),并请注册会计师提出审计意见,税务机关审核,一般情况下税务机关会到现场查验。要注意的是,坦桑尼亚规定原购进的已经申报了增值税进项税,但未实际使用的存货和设备,其包含的进项税不能退还。对同一个承包商属下的若干个项目,应当采用汇总申报的方式,可有效节税。同时,一定要全面掌握税收优惠政策,该国税法规定,世界金融组织提供贷款的项目免缴增值税(但需要向税务机关报批),但需要对每期账单收入向税务局进行免税报批,获得批准后可以免销项税,因此资料收集很重要。

二、关税

1.分类

按照征税的计税标准,关税可分为以下四种:

(1)从价计征是以货物的价格为计征标准计算征收的关税;

(2)从量计征是以货物的计量单位(质量、数量、长度、体积等)为计征标准的关税;

(3)复合关税是对同一种货物同时采用从价与从量两种标准计征的关税;

(4)滑动关税是对某种进口货物规定其价格的上下限,按照国内货物涨落的情况,分别用几种高低不同税率的关税。

按照运输货物的不同征税分类,关税可分为以下两种:

(1)加重关税:包含反倾销税、反补贴税、报复关税;

(2)优惠关税:包含互惠关税、特惠关税、最惠国待遇、普遍优惠制。

2.关税的筹划

我国的国际工程承包项目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关税的政策基本原则趋同,这也给关税筹划带来一些便利,主要的筹划方法有以下几种:

(1)项目所在国与特定国家有无关税协定,如有协定,可直接享受。

(2)利用保函替代关税。有些项目所在国的海关接受关税保函,还有些项目所在国的海关可以接受用保险公司开出的保单来替代关税,在工程完工后运出项目所在国,如果需要可以再次报关,这样可以避免缴纳关税。其优点是,无论保函还是保单,其成本远远低于直接用现金缴纳关税。缺点是在处理设备的时候有可能遇到麻烦,若不能顺利运出项目所在国,就只能补缴关税并缴纳罚金。

(3)利用项目所在国关税税率的区别筹划。不同商品报关的关税税率是不同的,通常由关税税则约定,由于各国对关税税则的要求都比较细致,如果物资性能类似,但是在税则上约定的税率不同,可以运用形式发票合理描述货品名称进行报关,从而选择有利的税率。

(4)将关税税率与所得税税率进行对比,如果关税税率大于所得税税率,或者项目的整体盈利预期不高时,可以运用转移定价,采用形式发票报关,将设备原值降低,避免高额关税。

(5)项目所在国的投资环境如果良好,可以用实物作为投资,进而可以考虑转化缴纳的税收作为投资的一部分。

【例2—2】伊朗某项目是由某国际工程承包商承建的EPC交钥匙工程,该项目的融资方式是通过中国的银行买方信贷提供85%的融资,伊朗方面出资15%,工程结算采用封顶总价的单价计量结算方式。合同规定,在伊朗境内外的各种税费都由承包商来承担,业主可协助承包商办理相关事宜。

伊朗是一个经济秩序较不规范的计划经济国家,关税税率时常调增。承包企业根据《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直接税法》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进出口法实施细则》,在签订总承包合同之前,仔细研究了伊朗有关税则,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纳税基数和税率,这有利于把实际纳税金额控制在预算范围内。如政府税法有所变更,并直接影响合同的执行,承包商可以向业主提出税金的索赔。

项目部在执行的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有效的节税措施,现就关税的具体操作进行分析介绍。

关税是对外贸易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税种,从税收筹划的角度观察,关税作为一个世界性的税种,税负弹性较小,在税目、税基、税率及减免税优惠方面都规定得相当详细,不像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那样有伸缩余地。

该项目部为了减轻进口配件的关税税负,采取了如下税收筹划:

(1)利用临时进口施工设备携带配件。根据伊朗进出口法实施细则规定,临时进口的施工设备可以免缴关税。承包企业利用这一有利条款,在与提供施工设备的厂商签订合同时,充分考虑了一部分配件随施工设备一起进口,把配件作为施工设备的一部分来考虑,免去了进口配件的关税。

(2)利用异地采购配件降低完税价格。伊朗项目购置了日本生产的施工设备。本应从日本进口大量配件,但承包企业对国际配件供应市场进行了详细调查、比较和分析,同种型号的配件从新加坡进口到伊朗海关比从日本进口便宜16.6%。新加坡又是亚洲主要的海运航线上的自由港,它实行开放的进口政策,大约95%的货物可以自由进入新加坡,同时还没有海关附件费用。该项目最终选择从新加坡进口,降低了进口配件费用,同时节约了关税。

(3)进口配件关税税法变更的索赔依据。伊朗政府提高关税前,配件的关税税率为5%,商业利润税率为10%,海关计税外汇兑换率执行固定汇率1美元=1755里亚尔。提高关税后,从2003年4月取消一切进口优惠条件,配件平均关税税率为25%,海关计税外汇兑换率执行变动汇率,平均率1美元=8720里亚尔。由此,承包企业多支付了进口关税。这种税法变更是任何有经验的国际承包商所无法控制和规避的税费支出。幸好该项目是总价封顶的EPC总交钥匙工程,但根据合同条款规定,因所在国税法调整或变更,对承包商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产生影响时,合同价格应考虑进行调整。伊朗项目部也正是以书面形式向业主提出关税索赔,最终获赔,避免了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