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工程承包与海外投资税收筹划实务与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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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国际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资业务

税收筹划的特点

国际工程承包与海外投资税收筹划的精髓是跨国企业的总分机构之间、母子机构之间存在关联性,为了集团利润最大化目标,对其国际收入和费用的分配进行全盘考虑,利用各国税制存在的差异,使其收入在最有利的时间和地点活动,从而逃避部分应纳税款。对于国际工程承包和海外投资业务,其税收筹划具有以下特点:

一、复杂性

海外工程承包业务一般由工程设计咨询、土建、成套设备出口、设备安装、劳务输出等部分组成,具有工期长、金额大、组织实施复杂等特点,通常采用“总包—分包”的形式。国内分包商多为承担勘察设计和设备供货工作,原因是国家鼓励企业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如出口退税、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等,成本优势提高了中国技术和产品的竞争力;土建施工因为成本和属地经营等一般由当地分包商完成;部分中国尚没有生产能力的关键设备也会由欧美等发达国家提供。

因此,境外工程承包项目的税务工作既涉及技术与服务贸易的税收,也涉及货物贸易的税收,并且此类跨国经营行为产生的跨国税收行为还涉及国家与国家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税务工作复杂程度可想而知。部分“走出去”企业不清楚项目所在国的税务法律法规,不清楚项目有哪些税务义务,不了解征税基础是什么,怎么简单怎么做,偷税漏税,反而损失巨大。

二、合法性

合法性是国际业务税收筹划最基本的特点,这是纳税筹划必备的前提条件,也是税收筹划与偷逃税根本区别所在。各国税法是各国政府明确纳税人权利和义务的法律准绳,从事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承包商或者海外投资业务的业主,必须依法纳税,超越或违反国家现行法律制度的任何税务活动都是不允许的。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承包商或者海外投资业务的业主必须在遵守各国税法的前提下,利用各国税法差异作出纳税方案选择,以避免法定纳税义务之外的任何纳税成本的发生,从而保护自身利益。国际业务税收筹划是一种合法、合情、合理的纳税行为,而不是利用税法漏洞和措辞上的缺陷来避税,更不是违法的偷税逃税。税收筹划只能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在依法纳税的前提下对纳税义务合法规避。如果偏离了合法性,就可能演变为避税或偷逃税,国际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企业将面临涉税风险,可能被有关政府制裁,遭受经济和名誉的双重损失。

三、目的性

国际工程承包或者海外投资业务税收筹划的最终目的是在国际经营中实现税负最低,使企业整体利益最大化。围绕这一目的,不同企业或同一企业在不同时期的具体目标可能有所不同,有所侧重。这些具体目标通常包括:(1)减轻税负。通过对国际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企业在各个国家的税收筹划来降低整体税负。(2)延期纳税。通过对国际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企业纳税时间的筹划,延缓纳税,以获得税款的时间价值。(3)降低纳税成本。国际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企业为履行纳税义务,必然会发生相应的纳税成本,如税款计算成本、税收筹划成本等。降低纳税成本,可相应增加税收筹划收益。(4)实现涉税零风险。保证账目清晰,纳税及时足额,适当履行纳税义务,可以避免与各国税务机关发生税务纠纷而受处罚,从而规避税务风险。

四、整体性

国际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企业进行税收筹划的目的,就是要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轻税收负担,降低税务成本,从而增加资本总体收益。经营、投资、理财活动是多方面的,税收政策也是有针对性的,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的性质不同,税收待遇也往往不同。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不能仅仅考虑一个税种,而要从企业的总体税负考虑。这是因为,一种税少纳了,另一种税有可能要多缴,整体税负不一定减轻。在这种情况下,应综合考虑,选择最佳方案。除了考虑税收因素外,国际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企业进行投资、经营决策时,还必须考虑其他多种因素,综合决策,以达到总体收益最大化的目的。

五、前瞻性

前瞻性表示事先规划、设计、安排的意思。纳税行为相对于经济行为而言,具有滞后性的特点,企业的纳税义务通常是在应税行为发生之后才履行的。跨国纳税人只有在交易行为发生之后,才有缴纳增值税或销售税的义务;收益实现或分配之后,才计缴所得税;财产取得之后,才缴纳财产税。这在客观上为纳税人提供了纳税前事先筹划或安排的机会。前瞻性要求从事国际工程承包业务的承包商或者海外投资业务的业主进行税收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形成以前,根据国家税收法律的差异性,对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进行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地减少应税行为的发生,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才能实现税收筹划的目的。如果企业的经营、投资、理财活动已经形成,纳税义务已经产生,再想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那就成为偷税、欠税,不可能进行税收筹划。

六、风险性

风险性指税收筹划活动因各种原因失败而付出的代价。国际工程承包及海外投资企业在税收筹划过程中存在操作风险,并且是客观存在的。主要包括:一是日常的纳税核算从表面或局部的角度看是按税法规定操作的,但由于对有关税收政策的精神把握不准,造成事实上的偷税,由于未依法纳税而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二是对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运用和执行不到位,面临税务处罚的风险;三是在系统性税收筹划过程中对税收政策的整体性把握不够形成的风险;四是对企业的情况没有进行全面比较和分析,导致筹划成本大于筹划成果,或者筹划方向与企业的总体目标不一致,表面上看有成果,实际上企业并未从中得到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