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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社会自发分工的社会生产力和普遍商品经济的社会经济形式

一、社会自发分工的社会生产力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一种不同于自然分工的社会分工产生和发展起来,马克思称之为“整个社会内部的自发的和自由的分工”[1]

马克思在写作《资本论》的过程中研究了大量的科学技术发展史的资料,在《资本论》的第二部手稿中分析了劳动工具的发展过程。他指出,在中世纪,人们主要使用手磨,由牲畜推动的磨和水磨,这些磨的结构非常简单。风磨是10世纪或11世纪发明的,在12世纪得到广泛使用。到了16世纪,磨上使用了拉成筛子形状的网,使用了细磨、细罗,风磨有了活动顶盖,有了可以立刻停止磨的工作的制动装置,有了按风向调整顶盖方向的机械装置。在17世纪,有些手磨在曲轴上安装了飞轮,使得运动轻快而更加均匀。[2]马克思说,“磨可以被看作是最先应用机器原理的劳动工具”。“从磨的历史可以研究力学的全部历史”[3]。从磨的发展史我们可以看出,到了16、17世纪,手工工具已经发展到十分完善的程度,这就为发展远途交通运输工具和制造机器提供了科学技术基础。而交通工具和大机器的产生,则使自然分工进一步瓦解,使社会自发分工获得了更广泛的发展。我们知道,到了16、17世纪,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国的航海工具,已经发展到能够穿洋过海、环绕全球的水平。

马克思说,“古代人从来不曾超过道地的城市手工艺的范围,因此从未能造成大工业。大工业的首要前提,是把全部农村纳入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的生产。玻璃厂、造纸厂、炼铁厂等等,是不能以行会的方式经营的。它们要求大规模的生产、广大市场的销路、操在企业家手中的货币财富”[4]。航海技术的发展造成了地理上的发现,而在16世纪和17世纪,由于地理上的发现又引起了商业上发生的并迅速促进了商人资本发展的大革命。世界市场的突然扩大,流通商品种类的增多,欧洲各国竭力想占有亚洲产品和美洲富源的竞争热,殖民制度,所有这一切都引起了旧的生产关系的瓦解和新的生产关系的产生。[5]这种新的生产关系“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6]

在货币关系中,在发达的交换制度中,“人的依赖纽带、血统差别、教育差别等等事实上都被打碎了,被粉碎了”。“在前一场合表现为人的限制即个人受他人限制的那种规定性,在后一场合则在发达的形态上表现为物的限制即个人受不以他为转移并独立存在的关系的限制。”“个人现在受抽象统治,而他们以前是互相依赖的。但是,抽象或观念,无非是那些统治个人的物质关系的理论表现。”[7]

马克思说:在古亚细亚的、古希腊罗马的等等生产方式下,产品变为商品,从而人作为商品生产者而存在的现象,处于从属地位,但是共同体越是走向没落阶段,这种现象越是重要。当商品交换成为社会生产中普遍的形式以后,社会分工就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这种新的社会分工形式的特点是由劳动产品成为商品产生的。劳动产品是在它们的交换中,才取得一种社会等同的价值对象性,这种对象性是与它们的感觉上各不相同的使用对象性相分离的。劳动产品分裂为有用物和价值物,实际上只是发生在交换已经十分广泛和十分重要的时候,那时有用物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因而物的价值性质还在生产时就被注意到了。从那时起,生产者的私人劳动真正取得了二重的社会性质。一方面,生产者的私人劳动必须作为一定的有用劳动来满足一定的社会需要,从而证明它们是总劳动的一部分,“是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体系的一部分”;另一方面,只有在每一种特殊的有用的私人劳动可以同任何另一种有用的私人劳动相交换从而相等时,生产者的私人劳动才能满足生产者本人的多种需要。[8]马克思说,在交换者看来,他们本身的社会运动具有物的运动形式。不是他们控制这一运动,而是他们受这一运动控制。“要有十分发达的商品生产,才能从经验本身得出科学的认识,理解到彼此独立进行的、但作为自然形成的社会分工部分而互相全面依赖的私人劳动,不断地被化为它们的社会的比例尺度,这是因为在私人劳动产品的偶然的不断变动的交换关系中,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就象房屋倒在人的头上时重力定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一样。”[9]这样,就形成了在生产体内部实行自觉的、有计划的分工,而同时,在社会范围内实行盲目的、无计划的分工这样一种两个层次的社会分工形式。这就是社会自发分工。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大量使用了“自然经济”概念,但并没有直接使用“市场经济”这个概念。然而,他用“商品生产这种特殊生产形式”[10]这一概念表示那种与自然经济相对的社会经济形式,这其实就是后来人们普遍使用的“市场经济”概念。为了表述上的通俗性,本书在后面的论述中都用“市场经济”这个概念来表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的“商品生产这种特殊生产形式”。

马克思认为商品交换和为交换而生产的商品生产起初是在自然经济的缝隙中发展,后来逐渐发展成为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经济形式。这一转变,主要是由手工工具发展为机器所决定的。他说,只有机器工业发展起来以后,才彻底地消灭了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形式,才为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开辟了国内市场。所以大工业用机器奠定了市场经济普遍发展的技术基础。

马克思说,分散的社会生产力分别在狭隘范围内缓慢地发展,生产力的这种发展必然产生剩余产品。剩余产品的出现为产品交换创造了物质前提。随着产品交换的产生,一种不同于自然分工的社会分工产生了,马克思称之为“整个社会内部的自发的和自由的分工”[11]

马克思在说明商品交换的产生过程时说道:A物和B物在交换之前不是商品,它们通过交换才成为商品。使用物品可能成为交换价值的第一步,就是它作为非使用价值而存在,作为超过所有者的直接需要的使用价值量而存在。物本身存在于人之外,因而是可以让渡的。为使让渡成为相互的让渡,人们只须默默地彼此当作被让渡的私有者,从而彼此当作独立的人相对立就行了。然而这种彼此当作外人看待的关系在原始共同体的成员之间并不存在,不管这种共同体的形式是家长制家庭、古代印度公社,还是印加国,等等。商品交换是在共同体的尽头,在它们与别的共同体或其成员接触的地方开始的。[12]

由于产品作为商品进行交换,就产生了社会自发分工。马克思说:交换没有造成生产领域之间的差别,而是使不同的生产领域发生关系,并把它们变成社会总生产的多少互相依赖的部门。在这里,社会分工是由原来不同而又互不依赖的生产领域之间的交换产生的。[13]

因为社会自发分工建立在商品交换的基础上,所以社会自发分工的发展与商品交换的发展是分不开的。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中分析了商品交换的发展,他指出商品交换经过了以下四个阶段的发展:

(1)偶然的物物交换。这种偶然的物物交换产生了简单的、个别的或偶然的价值形式。

(2)频繁的物物交换。这种物物交换产生了总和的或扩大的价值形式。

(3)普遍的物物交换。这种物物交换产生了一般价值形式。

(4)以货币为中介的物物交换。这种物物交换产生了货币的价值形式。

马克思指出:商品交换的发展使得在一种场合,原来独立的东西丧失了独立,而在另一种场合,原来非独立的东西获得了独立。[14]也就是说,商品交换的发展使原来独立生产某种产品的部门,变成只能生产某种产品中某个部件的非独立部门,而原来属于某个生产体内部的不能直接生产商品、不能与别的生产体发生直接交换关系的非独立的生产部门,变成能够直接生产商品、能够与别的生产体发生直接交换关系的独立的生产部门。这两方面都表明社会自发分工发展了。

社会自发分工实际上是两个层次的分工。第一个层次是整个社会内部的分工。第二个层次的分工是独立生产体(手工业工场或工厂)内部的分工。马克思说,社会内部的分工和工场内部的分工,尽管有许多相似点和联系,但二者不仅有程度和范围上的差别,而且有本质的区别。社会内部的分工以不同劳动部门的产品的买卖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内部各局部劳动之间的分工,以不同的劳动力出卖给同一个资本家,而这个资本家把它们作为一个结合劳动力来使用为媒介。工场手工业分工以生产资料积聚在一个资本家手中为前提,社会内部分工则以生产资料分散在许多互相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中间为前提。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带有自觉性和系统性,而社会内部的分工是自发的、盲目的。由于社会内部的分工制约资本家的生产,所以社会内部的分工是这一时期代表社会生产力本质特征的分工。

马克思指出社会自发分工阶段两个层次的分工在有无计划性方面存在着本质的区别。他说,工场手工业内部的分工是一种有计划的、有组织的、有领导的系统的分工,而社会内部的分工则与此相反,是无计划的、无组织的、无政府状态的盲目的分工。

他在谈到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系统性时说,分工使“各种操作不再由同一个手工业者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完成,而是分离开来,孤立起来,在空间上并列在一起,每一种操作分配给一个手工业者,全部操作由协作工人同时进行。这种偶然的分工一再重复,显示出它特有的优越性,并渐渐地固定为系统的分工”[15]。这种系统的分工以自然分工为基础,但是它克服了自然分工的自发性。马克思说,“工场手工业在工场内部把社会上现存的各种手工业的自然分立再生产出来,并系统地把它发展到极端”[16]。以分工为基础的协作,或者工场手工业,最初是自发地形成的。然而“一旦它得到一定的巩固和扩展,它就成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有意识的、有计划的和系统的形式”[17]

在谈到工场手工业内部分工的有计划性、有组织性时,马克思说,工场手工业分工通过手工业活动的分解、劳动工具的专门化、局部工人的形成以及局部工人在一个总机构中的分组和结合,形成了社会劳动的一定组织,这样就同时发展了新的社会的生产力。[18]在工厂内部,各种不同的操作按计划系统地实行分配。[19]这种分工是“系统的、有计划的、有规则的、在资本的指挥下进行的分工”[20]

在社会自发分工阶段,有计划的、自觉的分工只存在于工场手工业和工厂等生产体的内部这一层次中。在另一个层次,在社会范围内,在各个生产体之间的分工,则是无计划的、盲目的。马克思说,在工场手工业中,保持比例数或比例的铁的规律使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而在商品生产者及其生产资料在社会不同劳动部门中的分配上,“偶然性和任意性发挥着自己的杂乱无章的作用”。诚然,不同的生产领域经常力求保持平衡,一方面因为,每一个商品生产者都必须生产一种使用价值,即满足一种特殊的社会需要,而这种需要的范围在量上是不同的,一种内在联系把各种不同的需要量联结成一个自然的体系;另一方面因为,商品的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但是不同生产领域的这种保持平衡的经常趋势,只不过是对这种平衡经常遭到破坏的一种反作用。[21]

二、普遍商品经济的社会经济形式

普遍商品经济把整个社会各部门的生产联结成一个互相依赖的整体,这个整体要求社会劳动按比例地分配到各个生产部门中去。但是各个商品生产者不是在一个统一的生产调节系统有计划的自觉的指导下去安排生产的,而是通过市场竞争、通过价格的波动、通过社会劳动分配比例的破坏,在偶然性中实现社会劳动的按比例分配。在工场内部的分工中预先地、有计划地起作用的规则,在社会内部的分工中只是在事后作为一种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起着作用。[22]因此,商品生产者自己并不能掌握自己生产的命运。亚当·斯密说,在商品生产者背后有一只“看不见的手”操纵着他们。马克思把这只看不见的手叫作“内在的、无声的自然必然性”。社会自发分工使人在社会面前表现得如同动物一样。社会自发分工使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互相对立,他们不承认任何别的权威,只承认他们互相利益的压力加在他们身上的强制,正如在动物界中一切反对一切的战争多少是一切物种的生存条件一样。[23]

商品流通与社会范围内的分工互为条件。马克思说:流通是这样一种运动,在这种运动中,整体虽然表现为社会过程,这一运动的各个因素虽然产生于个人的自觉意志和特殊目的,然而过程的总体表现为一种自发的客观联系;这种联系尽管来自自觉个人的相互作用,但既不存在于相互作用的自觉个人的意识之中,作为总体也不受他们支配。本身的相互冲突为相互作用的自觉个人创造了一种凌驾于自身之上的他人的社会权力,相互作用的自觉个人的相互作用表现为不以自身为转移的过程和强制。流通是某种社会过程的总体,所以它也是第一个这样的形式,在这个形式中,表现为某种不以个人为转移的东西的,不仅是社会关系(就像在一块货币或交换价值上那样),而且是社会运动的总体本身。“个人相互间的社会联系作为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独立权力,不论被想象为自然的权力,偶然现象,还是其他任何形式的东西,都是下述状况的必然结果,这就是:这里的出发点不是自由的社会的个人。”[24]

因此,由社会自发分工产生的社会生产力,成了凌驾于个人之上的社会力量,成了人们无法控制、无法驾驭的、自发的社会力量。这种自发的社会力量,是由新的分工形式产生的新的社会生产力,我们把它称为“社会自发分工的社会生产力”。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论述资本循环时,提出了“货币经济”的概念。他批驳了把“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并列起来的说法。他说信用经济本身只是货币经济的一种形式,因为在发达的资本主义生产中,货币经济只表现为信用经济的基础。所以,自然经济、货币经济和信用经济并不代表对称的发展阶段。如果仅仅从交易方式来说,完全闭关自守的自然经济根本不是一种交易方式。他接着指出,“货币经济是一切商品生产所共有的”,而“资本主义生产是作为生产的普遍形式的商品生产”[25]。马克思在这一卷的第一章中也说:“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商品生产才表现为标准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形式。”[26]由此,我们可以把货币经济看作是与自然经济相对立的社会经济形式。因为货币经济是一切商品生产所共有的,我们又可以把货币经济称为商品经济。又因为商品经济只是到了资本主义社会才发展成为社会生产的标准的、占统治地位的普遍形式,所以,我们又把商品经济分为两种:处于自然经济的缝隙之中的商品经济即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即普遍商品经济。

普遍商品经济有哪些特点呢?

第一,它是一种以大机器生产为技术基础的社会经济形式。只有在机器工业发展起来以后,才彻底地消灭了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经济形式,才为商品生产的普遍化奠定了技术基础。所以说,大工业用机器奠定了普遍商品经济的技术基础。[27]

第二,它是一种以交换价值的生产为目的的社会经济形式。自然经济的生产是“以直接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28]。就是在简单商品经济中,也仍然以生产使用价值为主要目的。马克思说:“城市手工业在实质上虽然是以交换和创造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但在这里生产的直接的主要的目的,是保证手工业者、手工业师傅的生存,因而是使用价值,不是发财致富,不是作为交换价值的交换价值。所以,生产处处从属于作为前提的消费,供给从属于需求,而且只是缓慢地扩大着。”[29]而在普遍商品经济中却不是这样。马克思在分析不发达的交换价值的形式与普遍的交换价值的形式的区别时说:在不发达的交换价值形式中,交换价值还仅仅表现为生产者为本身生存而创造的使用价值的剩余部分,这种形式只不过是交换价值在其中还没有作为一般形式而占支配地位的那种生产体系中交换价值的一种历史表现形式。在交换价值作为统治的形式的条件下,生产者把自己的产品当作使用价值的一切直接关系都消失了,一切产品都是交易品。就拿某个现代工厂如棉织厂的一个工人来说吧,如果他不生产交换价值,他根本就什么也生产不出来,因为他不能把手放在任何一件可以捉摸的使用价值上说:这是我的产品。社会需要的体系越是成为多方面的,个人的生产越是成为单方面的,也就是说,社会分工越是发展,那么作为交换价值的产品的生产或作为交换价值的产品的性质就越有决定的意义。[30]

第三,它是以社会自发分工为基础的社会经济形式。马克思说,普遍商品生产建立在“整个社会内部的自发的和自由的分工”[31]基础上。这种分工表现为交换价值生产的分工,而不是工厂内部的分工,不是个别生产部门中劳动的分离和结合,而是社会的、似乎未经个人参与而产生的这些生产部门的分工。这种分工不同于那种通过分离者有意识的分离和有意识的结合而实现的分工。

第四,由于生产者以交换价值为生产目的,又由于社会内部的分工是自发的,因而产品生产者只是作为交换价值的所有者互相对立,作为各自用自己的产品即商品为对方提供某种物的存在的所有者相对立。从在流通中发生的社会的物质交换的观点看,没有这种客体的媒介,他们彼此就不会有任何关系。他们只是物质上彼此为对方存在,这种情况在货币关系中才得到进一步发展。在这种关系中,通过独立的商品生产者的接触而形成的社会联系,对于他们既表现为物的必然性,同时又表现为外在的联系。这就形成了以物为媒介的生产关系。

总之,各个经济单位的直接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活动的联系主要通过市场关系实现。这种经济运行形式就是普遍商品经济。

普遍商品经济使得各个经济单位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依赖于普遍的市场交换,它以社会范围的分工获得普遍的发展为前提。社会范围的分工的发展,又促进了经济单位内部的分工的发展。马克思把普遍商品经济的分工称为两个层次的分工,即全社会范围内各个经济单位之间通过市场形成的分工和经济单位内部通过计划直接做出的分工。在社会范围的分工中,“价值规律决定社会在它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中能够用多少时间去生产每一种特殊商品”。在经济单位内部的分工中,“保持比例数或比例的铁的规律使一定数量的工人从事一定的职能”[32]

两个层次的社会分工推动着各个经济单位的劳动生产率不断地提高。在社会范围内,市场竞争形成一种压力,要求各个经济单位不断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不断优化劳动组合,不断改进生产技术;而各个经济单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又进一步推动了市场竞争的发展。

普遍商品经济中也存在社会自觉因素。马克思指出,人们力图通过行情表、汇率、统计、通信和电报联系等方式获知其他人的情况,力求使本身的活动与之相适应,并因此建立一些关系和联系,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市场竞争的盲目性。这些关系和联系虽然包含着消除旧基地的可能性,但不能从根本上消除市场经济的异己性。马克思的这一预见,已被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政府干预市场的事实所证明。

市场机制是普遍商品经济的基本规律——价值规律的具体实现形式,是通过市场竞争配置资源的方式,即资源在市场上通过自由竞争与自由交换来实现配置的机制,这种机制可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一般的市场机制是指在任何商品经济中都存在并发生作用的机制,主要包括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和风险机制,这些机制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协调,形成共同支配市场活动的机制体系。

价格机制是指在市场竞争过程中,市场供求和市场价格之间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矛盾运动,不断驱使市场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不断驱使供给和需求在动态中达到新的平衡。价格机制通过市场价格变动来反映供求的变化及资源的稀缺性,并通过这种市场价格变动来调节生产和流通,从而达到资源配置的目的。市场机制对社会资源的基础性调节主要是通过价格机制来进行的,市场价格的变动影响着商品生产者的决策以及资源配置的规模和效率。

供求机制是指通过商品、劳务和各种社会资源的供给和需求的矛盾运动来影响各种生产要素组合的一种机制。它通过供给与需求之间的在不平衡状态时形成的各种商品的市场价格、市场供给量和需求量等市场信号来调节社会生产和需求,最终实现供求之间的基本平衡。供求机制可以调节商品的价格,调节商品的生产与消费的方向和规模;供求结构的变化能调节生产结构和消费结构的变化。

竞争机制是指在普遍商品经济中,各个经济行为主体之间为着自身的利益而相互展开竞争,由此形成的经济内部的必然的联系和影响。市场主体的经济利益也只有通过竞争机制才能得以充分实现。竞争机制通过价格竞争或非价格竞争,按照优胜劣汰的法则调节市场运行。竞争机制能够形成企业的活力和发展的动力,促进生产,使消费者获得更大的实惠。

风险机制是指风险与竞争及供求共同作用的原理,在利益的诱惑下,风险作为一种外在压力同时作用于市场主体,与竞争机制同时调节市场的供求。风险机制是市场运行的约束机制。它以竞争可能带来的亏损乃至破产的巨大压力,鞭策市场主体努力改善经营管理,增强市场竞争实力,提高自身对经营风险的调节能力和适应能力。

世界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实践都表明,市场机制是迄今为止最为有效的一种促进经济增长与资源优化配置的经济运行方式,市场机制具有自发性、灵活性、事后性和微观性等特点。

自发性。众多的商品生产者在价格信号的诱导下自发地调节各自的生产和交换活动,而他们这种互不相属、各行其是的经济活动,又引起价格信号的进一步变动,从而引发新一轮调整,体现了自发性。

灵活性。市场机制具有反应比较敏捷的优点,各个市场主体随时都在关注着市场信息,所以市场的微妙变化很容易被捕捉到,每一个主体根据自己获得的信息进行自己的判断,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体现了灵活性。

事后性。市场机制的调节往往是一种事后的调节。因为商品价格的涨落变动,是在供求关系已经失衡,原有资源配置不合理的状况已经暴露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种事后的调节不可避免地会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

微观性。市场机制侧重于微观调节,对微观经济活动、复杂多变的社会需求可以起到调节作用,但无法进行经济总量、重大经济结构、生产布局等的调节。

这些特点,决定了市场机制能够使经济活动遵循价值规律的要求,适应供求关系的变化,通过价格杠杆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资源配置到效益较好的环节中去;同时,给企业动力和压力,实现优胜劣汰,促进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各种经济信号做出灵敏反映,促进生产和需要的协调。但是,它也有明显的弱点和消极作用,如对经济总量、重大的经济结构、生态环境的调节等无能为力,并容易产生盲目性和自发波动,引起贫富两极分化等,需要发挥计划机制的补充作用。


注释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4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2]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424~42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3] 同上书,418页。

[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51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5]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3卷,371~37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6]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10、1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8]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96、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9] 同上书,92页。

[10] 同上书,91页。

[1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4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12]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105~106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3] 参见上书,390页。

[14]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9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5] 同上书,374~375页。

[16] 同上书,377页。

[17]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40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18] 参见上书,403页。

[19]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7卷,352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0] 同上书,357页。

[21]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2]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3] 参见上书,394~395页。

[24]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145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5]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2卷,132、133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6]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2卷,40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7] 参见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816~817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

[2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上,51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9] 同上书,516页。

[30] 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467~468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1版,第46卷下,471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

[32] 马克思:《资本论》,1版,第1卷,394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