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为什么马克思的辩证法是批判的和革命的
1.批判性是辩证法的本性
辩证法在本质上是批判的、革命的,即辩证法具有批判的本性,它以批判为其根本特性和存在方式,离开批判性也就不存在辩证法。与此不同,所谓辩证法具有批判功能,则把辩证法的批判性“外在化”和“工具化”,即把批判性当成辩证法的一种功用、一种性能、一种价值,而不是把批判性视为辩证法的生命。因此,是把批判性理解为辩证法的本性,还是把批判性解释为辩证法的功能,这不仅关系到对辩证法理解的水平和程度,甚至关系到能否真正地理解什么是“辩证法”,以及能否真正地区分“辩证法”与“形而上学”。
哲学是人类关于自身存在的自我意识的理论表征。作为哲学世界观的辩证法理论,是对人类自身的悖论性存在的理论表征。辩证法的批判本性根源于人类的存在方式,即人类存在的矛盾性。
人类作为物质世界链条上的特定环节,是“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即同世界上其他存在物一样的自然而然的存在;人类作为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主体,则是“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即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所有存在物的“超越自然”的存在;因此,人类作为“自在存在”与“自为存在”、 “自然存在”与“自觉存在”的对立统一体,是既“自在”又“自为”、既“自然”又“自觉”的存在,即作为物质世界中达到自我认识和自我改造的能动性主体而存在。
作为“自在的”或“自然的”存在,人类统一于物质世界,人类的根本属性是自然性,物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据;作为“自为的”或“自觉的”存在,人和人的世界是人类自己创造的产物,人类的根本属性是社会性,人类本身是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根据。因此,人类是自然性与社会性、受动性与能动性、适应性与创造性的对立统一体。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认的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由此产生的个人对其他自然的关系”[1]。然而, “一当人开始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的时候,这一步是由他们的肉体组织所决定的,人本身就开始把自己和动物区别开来。人们生产自己的生活资料,同时间接地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本身”[2]。正是人类自身的物质生产活动,使人类从动物式的纯粹的“生命活动”,转化为人类所特有的“生活活动”,并使人类从动物式的纯粹的“生存世界”,转化为人类所特有的“生活世界”。人类使自己的“生命”存在成为“生存”与“生活”的矛盾性的存在。人类使自己的“世界”成为“生存的世界”与“生活的世界”的矛盾性的存在。人的“生命”的“生存”与“生活”的矛盾,人的“世界”的“生存的世界”与“生活的世界”的矛盾,构成了人类存在的最根本性的矛盾。这种根本性的矛盾,决定了人类存在的矛盾性。
人类意识是人类物质生产活动的产物和结果,而且人类意识的形成过程是人类自觉到“我”与“世界”的关系的过程,是人类与世界之间构成愈来愈丰富的矛盾的过程,是人类使自己成为愈来愈丰富的矛盾性存在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指出: “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运动不对什么东西发生‘关系’,而且根本没有‘关系’;对于动物来说,它对他物的关系不是作为关系存在的。”[3]人类作为“我”而存在,人在自己的意识活动中,不仅能够观念地反映客体,而且能够观念地创造客体,即在观念中创造出自己所要求的、现实中尚未存在的客体。这集中表现了人类意识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人又不仅观念地创造人所要求的客体,而且在自己的目的性要求的支配下,在自己的理想性图景的引导下,以实践活动的方式现实地改造客体,把客体变成人所希望和要求的客体。这是人以自己的实践活动为基础对世界的否定性统一关系,亦是人对世界的“批判”关系。批判是人类所特有的活动方式。它包括观念形态的精神批判活动和物质形态的实践批判活动。在人类现实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否定世界的现存状态、把世界变成人所要求的现实的实践批判活动,既以精神批判活动的现实为基础,又以精神批判活动为前提。在观念上否定世界的现存状态并在观念中构建人所要求的现实的精神批判活动,则构成实践活动中的理想性图景和目的性要求。
人类在自己的历史发展中,不仅现实地实现对世界的批判,而且不断地反思自己对世界的批判,由此形成一种通晓思维的历史和成就的“辩证哲学”。这种“辩证哲学”既是对人的批判活动的反思,又是以反思的方式实现最具根本性的批判——对人类活动本身的批判。批判是这种“辩证哲学”的本性。
与此相反,把批判性解释为辩证法的一种功能,则在于这种理解方式离开辩证法的人类性根基和反思性方式,把批判性视为辩证法的一种外在的工具。把批判性解释为辩证法的一种功能,这首先是一种“外在化”的理解,即把批判性理解为辩证法的一种外在效用。按照这种理解,批判性并不是辩证法的根本特性和存在方式,因而也就可以离开批判性去理解和阐释辩证法。正是由于这种误解,人们往往不理解辩证法的“一分为二”,以为辩证法的“一分为二”是以“二分法”的“刻板公式”去看待一切事物。由此便引发出关于辩证法是不是“一分为三”或“一分为多”的争论。其实,辩证法的“一分为二”是马克思所说的“在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而这正是马克思所说的辩证法的批判的、革命的本性。辩证法的批判本性要求我们坚持“一分为二”,而坚持“一分为二”的前提则必须理解辩证法的批判本性。如果离开在对事物的肯定理解中同时包含对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如果离开对辩证法的批判的、革命的本性的理解,我们为什么要坚持“一分为二”,我们所坚持的又是什么样的“一分为二”?
把批判性解释为辩证法的一种功能,就无法在本性上区分作为哲学世界观和理论思维方式的辩证法和形而上学。形而上学的本质,并不在于它是否承认联系、变化和发展,而在于它对人和世界、思维和存在关系理解中的非批判性。与辩证法把人和世界、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理解为否定性的统一关系相反,形而上学以“是就是,不是就不是”的思维方式看待人和世界、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把人和世界的统一、思维和存在的统一,都理解和解释为无矛盾的、非发展的、肯定性的统一,这就是形而上学的非批判的本性。如果离开辩证法的批判性和形而上学的非批判性,我们如何在本性上区别辩证法和形而上学?这就要求我们超越对辩证法的批判功能的理解,实现对辩证法的批判本性的理解。
2.马克思的“合理形态”辩证法的批判本性
马克思认为: “辩证法不崇拜任何东西,按其本质来说,它是批判的和革命的。”[4]辩证法如何从“否定性的思维方式”转变成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不仅在于马克思把辩证法“否定性的思维方式”引申为从“必然灭亡的” “暂时性的”角度去理解,而且在于马克思把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同政治经济学批判结合起来,使之具有了现实性和力量。 “否定性的辩证法”并不必然是真正批判的和革命的,如果我们把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等同于思辨性或者意识领域的批判性和革命性,那么它仅仅是青年黑格尔派的变种:尽管满口都是“震撼世界”的词句,却是最大的保守派。马克思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并非是一蹴而就的,只有在《资本论》中, “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才真正建构起来,辩证法的“否定性”才完全实现为批判性和革命性。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已经开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反思和批判,并发现和意识到黑格尔辩证法蕴含的“否定性”。马克思高度评价了黑格尔的《现象学》及其最后成果——辩证法,作为推动原则和创造原则的否定性[5]。然而,黑格尔并不把否定视为辩证法的本质性规定,他认为否定只是逻辑学的一个环节,即辩证的阶段,逻辑学最终要上升到肯定,即思辨的阶段。所以,否定性或批判性在黑格尔辩证法中是晦暗不明的。马克思的首要任务就是把“否定性”拯救出来,探究黑格尔哲学中的“一种隐蔽的、自身还不清楚的、被神秘化的批判”。尽管马克思意识到黑格尔辩证法的思辨性或抽象性,意识到他只是“为那种历史的运动找到抽象的、逻辑的、思辨的表达”,但马克思并未真正地、彻底地超越黑格尔。究其原因,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用以替代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是一种费尔巴哈式的唯物主义,或者说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受费尔巴哈的影响,马克思运用“主谓颠倒”的方法来批判黑格尔的“神秘主义”,把哲学的起点确定为感性的人类。马克思从“人的异化”出发批判“国家”和“市民社会”,用“异化劳动”概念来说明私有财产的本质。换言之,马克思的批判立足于费尔巴哈的人本主义,仍未摆脱“形而上学”抽象批判的嫌疑。
马克思曾经批评黑格尔辩证法是一种“神秘化”的批判,即“黑格尔在哲学中加以扬弃的存在,并不是现实的宗教、国家、自然界,而是已经成为知识的对象的宗教本身,即教义学;法学、国家学、自然科学也是如此”[6]。黑格尔的批判是思想上的扬弃,这种批判在现实中没有触动其对象,却以为实际上克服了其对象。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基于人本主义的批判亦没有从根本上突破理论批判的限制,触动现实中的对象。作为异化的产物,在货币和资本上展现出来的“统治一切”的抽象的“非人力量”,只有在现实的人的物质生产活动中才得到科学的分析,这正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最终完成的。只有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的辩证法同政治经济学批判之间产生了内在的本质性关联,否定的辩证法才彻底成为一种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在《资本论》中,辩证法作为政治经济学批判方式,既用于对资本主义社会意识形态——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亦用于对资本主义社会现实——政治和经济的批判。马克思通过对古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打开了批判资本主义社会的缺口;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各种具体经济范畴的分析,揭示了物的掩盖下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两种批判在《资本论》中最终融化为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分析和批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谈到写作《资本论》的目的时指出: “我要在本书研究的,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概念引入后,辩证法的批判性和革命性才超脱了思想上扬弃的意识形态批判,获得了完全的现实意义。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马克思指出,在古典经济学家那里,“资本被理解为物,而没有被理解为关系”。换言之,古典经济学家对资本本质的理解是一种物化的理解,因为他们“只看到了资本的物质,而忽视了使资本成为资本的形式规定”。 “使资本成为资本的形式规定”即是“社会关系性质”,或者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将“资本”物质化,把资本理解为储蓄起来的人类劳动,其直接后果是把资本应体现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遮蔽了。 《政治经济学批判》的首要任务就是批判和消解古典经济学家对资本本质的“物化”理解,揭露和澄清“资本”的真实本质。只有如此,辩证法批判的真实对象才能向我们呈现出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主要体现在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阶级关系上。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关系首先是一种“剥削关系”,其次是一种“权力关系”,最后是一种“异化关系”。鉴于此,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的生产方式或生产关系视为辩证法的批判对象, “否定性的辩证法”才转化为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马克思“改变世界”的理想才不至于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 《资本论》中关于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并非仅仅是马克思辩证法批判的理论外衣,更是他批判方式的实质。如果不把马克思批判的和革命的辩证法诉诸政治经济学的批判,革命的主题极有可能就是空洞的和站不住脚的。即使天天喊着革命的口号,亦可能仅仅是青年黑格尔派一样的“震撼世界”的词句。通过《资本论》的研究,我们可以发现,马克思的辩证法如何超越思想上的扬弃、如何触动现实的对象、如何改变现存的世界。一言以蔽之,它们是通过生产关系的改变进行。在此意义上,马克思为人类的自由解放找到了现实的发展道路。
“神秘形式”的辩证法和“合理形态”的辩证法之间有很多差别,但最重要或本质性的差别在于它们的阶级立场的不同: “神秘形式”的辩证法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 “合理形态”的辩证法则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在《哲学的改造》中,阿尔都塞对区分辩证法的“神秘形式”和“合理形态”做了更为直接的规定: “我们可以从马克思在《资本论》德文第二版跋里关于两种辩证法观念所做的对比出发。在第一种观念里,辩证法服务于——用他的话说——‘使现存事物显得光彩’;因此它包含着对统治阶级的辩护。在第二种观念里,辩证法是‘批判的和革命的’。只有这后一种观念才能为无产阶级服务。我们不妨简化地说,恰恰可以认为斯大林倒退到第一种观念里去了,而为了避免这种危险,马克思始终不渝地坚持第二种观念,从不把哲学当作‘哲学’来写作。”[7]“合理形态”的辩证法的批判的和革命的本性展现为对“现存的一切”的无情的批判。 “神秘形式”的辩证法之所以神秘,并不仅仅在于其思辨的体系,更在于其是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 “合理形态”的辩证法之所以合理,在于它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如果我们要防止马克思“合理形态”的辩证法蜕化为“神秘形式”的辩证法,必须让“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永远保持对“现存的一切”的无情的批判,永远警惕其沦为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这就是“合理形态”的辩证法最为本质性的要求。
本章参考文献
1.孙正聿.哲学通论.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
2.孙正聿.辩证法与哲学基本问题.学术研究,1991 (1).
3.俞吾金.马克思物质观新探.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5 (6).
4.赵敦华.“物质”的观念及其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的嬗变.社会科学战线,2004 (3).
5.孙正聿.孙正聿哲学文集:第6卷.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
6.孙正聿.孙正聿哲学文集:第7卷.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7.
7.王庆丰.马克思“合理形态”的辩证法.东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 (4).
注释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8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2.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63.
[6]同[5]174.
[7]阿尔都塞.哲学与政治:阿尔都塞读本.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200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