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教学疑难深度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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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什么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认识的本质是主体在实践的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正如毛泽东所强调的: “人的正确思想是从哪里来的?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吗?不是。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只能从社会的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1]毛泽东深刻揭示了认识的本质,阐明了以科学的实践观为基础的能动反映论的根本观点。

(一)近代西方哲学认识论对认识本质问题的看法

主体与客体的关系是近代认识论探讨的主要内容。主体是指具有一定的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人。客体是指主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所指向的对象,是被纳入主体认识和实践活动范围之内的客观事物。笛卡儿作为近代认识论的开创者,系统阐述了主体与客体的关系。他认为, “我”是认识的主体,也是确定的实体。 “我”的全部本质或本性只是思想,我思故我在, “我思”是该实体的本质, “我在”是该实体的存在。笛卡儿的主体是一个纯粹的思想实体、一个脱离人类历史和社会实践的绝对的个别,它固守在“我”之中,迈不出自我。虽然由自我的确定性可以推断在“我”之外存在的物质实体同样是确定无疑的,但自我无法通过自身获得对物质实体的认识,只能依靠上神赋予自我的真观念认识外部世界,使物质实体成为自我认识的客体,主体与客体最终依靠神才能联系在一起,其体系中神、主体、客体的关系是外在的,不能实现内在的统一。正如黑格尔所批评的: “神显得是第三样东西,在两者之外,并不是统一的概念,那两个环节本身也不是概念。”[2]斯宾诺莎试图克服笛卡儿二元论的局限,把实体作为思维和广延、精神和物质统一的基础。他指出: “实体(substantia),我理解为在自身内并通过自身而被认识的东西。”[3]但斯宾诺莎的实体只是一种抽象的规定,精神与物质的统一只是抽象的形式上的统一,并没有揭示主体与客体的辩证关系。正如黑格尔所批评的: “他的哲学讲的只是死板的实体,还不是精神;我们在其中并不感到自如。”[4]

黑格尔吸收了费希特用自我—非我的辩证运动揭示主体与客体关系的思想,将斯宾诺莎的实体改造为能动的绝对精神。绝对精神是绝对的实体,也是主体,在其外化和回归的辩证过程中创造了自然和社会并实现对客体的认识。由于客体是其自身外化的产物,对客体的认识实际上就是对自身的认识,由此保证了认识的自明性、确定性和真理性。黑格尔强调: “精神自在地就是运动,就是认识的运动, ——就是由自在转变为自为,由实体转变为主体,由意识的对象转变为自我意识的对象,这就是说,转变为同时又被扬弃了的对象,或者转变为概念的运动。这个运动是向自己回复的圆圈,这圆圈以它的开端为前提并且只有在终点才达到开端。”[5]黑格尔对主体与客体关系的阐述综合了唯理论和经验论的观点,集中体现了近代唯心主义哲学对认识本质问题的看法。

近代唯物主义认识论坚持了古代唯物主义反映论的立场,并吸收了近代科学技术发展的成果,意识到实践的重要性,强调客观事物是认识的基础、认识是主体对客观事物的反映、科学实验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重要途径。但旧唯物主义由于不理解实践的科学内涵,把客观事物看作自在自为、始终如一、与人类活动无关的东西,把认识看作主体消极被动地反映和接受客体的过程。其主要局限性表现在两方面:一是离开实践考察认识问题;二是不了解认识的辩证本性,离开辩证法考察认识问题。

(二)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认识本质的揭示

马克思把科学的实践观点引入认识论,指出人与世界的关系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实践关系,然后在此基础上产生反映与被反映的认识关系,人在自觉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认识世界。马克思还深刻揭示了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哲学的根本缺陷,他指出, “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做人的感性活动,当做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因此,结果竟是这样,和唯物主义相反,唯心主义却把能动的方面发展了,但只是抽象地发展了,因为唯心主义当然是不知道现实的、感性的活动本身的”[6]。马克思恩格斯批判地继承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精髓,并把它应用于唯物主义反映论,阐明了实践基础上主体与客体的辩证运动过程。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 “我的辩证方法,从根本上来说,不仅和黑格尔的辩证方法不同,而且和它截然相反。在黑格尔看来,思维过程,即甚至被他在观念这一名称下转化为独立主体的思维过程,是现实事物的创造主,而现实事物只是思维过程的外部表现。我的看法则相反,观念的东西不过是移入人的头脑并在人的头脑中改造过的物质的东西而已。”[7]

列宁贯彻了辩证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科学界定了物质与意识的关系。列宁指出,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它不依赖于人的感觉而存在,能够为人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他还强调,人的认识不是对客体的简单直观反映,而是能够通过思维更深刻、全面地反映自然, “物质的抽象,自然规律的抽象,价值的抽象的等等,一句话,一切科学的(正确的、郑重的、不是荒唐的)抽象,都更深刻、更正确、更完全地反映自然”[8]

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辩证统一关系,指出感性认识是关于事物的片面的、现象的、外部联系的认识,理性认识是关于事物的全体的、本质的、内部联系和内在矛盾的认识。前者是认识的低级阶段,后者是认识的高级阶段,二者不能分离,是在实践的基础上辩证统一的。理性认识必须依赖于感性认识,对通过实践获得的丰富可靠的感性材料进行抽象概括;感性认识必须上升到理性认识,才能反映事物的本质和内在规律。毛泽东指出: “要完全地反映整个的事物,反映事物的本质,反映事物的内部规律性,就必须经过思考作用,将丰富的感觉材料加以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改造制作工夫,造成概念和理论的系统,就必须从感性认识跃进到理性认识。”[9]毛泽东批判了哲学史上的唯理论和经验论,特别是党内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的错误,指出它们都不懂得认识的历史性和辩证性,把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割裂开来,都是主观主义的表现。他强调,认识开始于感觉经验,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这是认识论的唯物论;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为理性认识,认识的感性阶段有待于发展到理性阶段,这是认识论的辩证法。他指出: “这种基于实践的由浅入深的辩证唯物论的关于认识发展过程的理论,在马克思主义以前,是没有一个人这样解决过的。”[10]他深刻揭示了主体在实践基础上能动地反映客体的运动过程及其内在规律。

(三)认识的基本要素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认识看作由实践主体、实践客体、中介等基本要素构成的动态系统,基本要素的相互作用和运动形成认识的客观规律。实践主体是实践活动中自主性和能动性的因素,包括个体主体、群体主体、人类主体等类型,主体的能力包括自然能力和精神能力,精神能力又包括知识性因素和非知识性因素。实践客体的基本规定性是客观性和对象性,无论主体的认识能力如何发展,无论客体在主体的作用下发生多大的变化,客观世界作为认识和实践活动物质前提的地位总是绝对不变的。认识客体首先必须是客观存在,然后才可能进入主体的认识和实践范围;成为认识客体之后,它仍然保持着自己内在的规定性和本质联系即独立于主体的客观实在性,按照自身的规律运动、变化、发展,而且制约着主体的能动性。

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错误,就在于否认客体的客观实在性。但客体之所以成为客体,不在于和主体无关的客观性,而在于其与主体的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相关性,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体现。客体是客观存在中进入主体认识和实践领域之内的有限的部分,现实的客体都被打上人的实践活动的印记,并且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客体范畴所涵盖的内容不断扩大,不可避免地具有社会历史性的特征。因此,要把客体当作人的感性活动的对象,从实践、主体方面去理解客体的对象性本质。物质形式的客体既包括进入主体认识和实践范围的自然物,也包括人类实践改造或制造的物质产品。社会形式的客体主要包括社会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精神形式的客体主要包括对象化的社会文化结构和其他社会意识形态。中介是在实践中将主体和客体联结起来的各种形式的工具、手段及其操作、运用的程序和方法,主要包括物质性工具系统和语言符合工具系统。实践主体通过一定的中介实现自己的目的和计划,实践的中介也体现了主体的实践方式和水平。主体在实践中通过中介能动地反映和改造客体,与客体之间形成实践关系、认识关系、价值关系,推动人类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不断发展。

(四)认识的基本特点

认识的本质决定其具有反映性和能动性两个基本特点。认识的反映性即摹写性,是指认识要以客观事物为原型,形成事物的真实影像,忠实地再现事物的本来面貌。认识的反映性强调认识反映的内容来源于客观存在,源于主体的直接经验,而直接经验是改造世界的实践的产物。主体只有通过实践使自己的感觉器官直接地同客体相接触,才能使客体的各种现象反映到头脑中来,形成一定的直接经验。坚持认识的摹写性就是坚持认识的客观性。认识的能动性即创造性,认识不是简单直接地摹写、反映客观事物,而是一种能动的创造性活动。主体与客体之间的相互作用包含着能动与受动、创造者与被创造者的关系,主体一方面不可避免地受到客体的限定和制约;另一方面又能够以自觉能动的活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不断超越现实客体。因此,主体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现象,而且能够深入事物的本质,通过观念概括地反映和把握客体的系统形式。主体把事物的全体、本质和内部联系在思维中全面地再现出来,不仅能够反映现实,而且能够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构造出体现主体需要的理想客体,在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基础上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人的认识具有选择、建构、重构、虚拟等功能和机制,这都是认识创造性的体现,它们都建立在反映的基础上,从属于和服务于反映。

认识的反映性和能动性在实践的基础上达到了内在的、有机的统一,构成认识的本质。脱离认识的反映性而片面地强调创造性,必然导致唯心主义抽象地强调主观能动性的错误;忽视认识的能动性而片面地强调反映性,就会犯旧唯物主义消极直观反映论的错误。只有坚持辩证唯物主义的能动反映论,才能把握认识的本质,遵循认识的规律,正确指导改造世界的实践活动。


注释

[1]毛泽东.毛泽东文集:第8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320.

[2]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4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94.

[3]斯宾诺莎.伦理学.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

[4]同[2]102.

[5]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下).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268.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37.

[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22.

[8]列宁.列宁专题文集·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135.

[9]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291.

[10]同[9]286.